柳州招生考试院2015年招生考试工作计划
柳州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为做好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根据桂教〔2014〕12号、桂教〔2015〕6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和广西教育规划纲要精神和全区教育发展会议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中考管理制度,改革教育质量评价方式,积极稳妥做好中考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认真落实高中阶段教育普通职业招生要求,努力实现高中阶段教育规模、质量、结构更加适应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改善民生。
(一)继续实行“两考合一”,即初中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合并,同一卷同时进行。
(二)实行中考成绩和总分相结合的成绩形式。
(三)实行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高中录取的重要依据。
(四)各自治区示范普通高中招生指标的51%直接分配到初中,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一)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和时间安排
1.考试科目。
(一)九年级中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与健康。其中思想品德、历史采用“合卷合书”的考试模式。
(2)八年级中考科目为:地理、生物。地理、生物科目采用“同课开卷”的考试模式。
2.考试内容。中考命题以柳州市教育局2015年公布的各学科中考说明为基础,根据我市各学科使用的教材和实际情况进行命题。
体育与健康科研中的跑、跳、投,每项占15分,满分按45分加到升学总分中。全市体育与健康考试统一计划、统一标准、统一时间将于5月底前完成,具体考试办法另行下发。
物理实验、化学实验、信息技术操作技能考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合格者可被普通高中录取。考试办法另行下发。
3.考试时间。
(一)九年级笔试考试科目、形式、成绩、时间及相关说明如下:
科目
形式
分配点数
考试时间
解释
中国人
闭卷笔试
120
6月24日,9: 00-11: 30
物理学
闭卷笔试
100
6月24日15: 00-16: 30。
不会用计算器
数学
闭卷笔试
120
6月25日9: 00-11: 00。
不会用计算器
思想品德、历史
闭卷笔试
120
6月25日15: 00-17: 00
其中思想品德占60分,历史占60分。
英语
闭卷笔试
120
6月26日9: 00-11: 00。
听力30分,考试20分钟(9:00-9:20);笔试9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
化学
闭卷笔试
100
6月26日15: 00-16: 30。
试题附着部分的相对原子质量;计算器不能用。
(二)八级考试科目、形式、分数、时间及相关说明如下:
科目
形式
分配点数
考试时间
2.用一个分级系统展示测试结果。除体育与健康外,考试成绩和升学总成绩以A、A、B、B、C、C、D、e八个等级呈现,合格标准根据相应学科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确定,合格等级比例根据我市普通高中录取情况确定。切实加强中考录取原始成绩管理,不以任何形式公布或泄露,不以任何形式对学校和学生进行排队或根据考试成绩公布排名。
(三)中考报名及费用
我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具体报名时间由市招生考试部门另文公布。我市所有初中毕业生、毕业生、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八年级学生均可报名,八年级学生只能参加地理、生物两科考试,不能参加中考联考。
中考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文件(费〔2010〕418号)颁布执行。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考生(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可减免报名费,由考生本人申请,考生所在初中审核,报市、县招生考试部门。
(4)中考加分
中考招生实行对考生额外照顾的政策。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和台湾省省籍考生、因公牺牲残疾军人和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因公牺牲烈士子女、县(市)、沙漠地区、作战部队、一类艰苦边远地区军人子女、 国家确定的二、三类,西藏自治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三类驻岛部队,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危高危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或者平时荣立二等功以上、战时荣立二等功的军人的子女,其他现役军人的子女, 广西户籍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考生,在中考招生时可分别加5分、10分、20分、30分。 如果同一考生符合多项额外照顾条件,则只取最高分。加分详情请参考中考招生简章。
(5)命题和考试制度
中考试卷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行命题与考试分离制度。成立命题与考试专家组,主要由骨干教研员和优秀教师组成,各学科命题组不少于3人。建立命题和考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参与命题和考试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市教育局颁发的命题和考试资格证书。
(6)命题原则
命题依据新课程标准和柳州市教育局公布的中考各科考试说明,重点考查学生对知识和技能的掌握,特别是在具体情境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中考试题应结合各学科的实际,结合全区和我市的社会发展情况,以及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爱hom等重要内容
市教育局负责统一组织中考各科阅卷和体育与健康测试。评卷教师必须是相应学科的在职骨干教师,并注意各学科评卷教师构成的普遍性。各有学生参加中考的学校要尽可能调配教师参与评卷,确保评卷的客观、公平、公正,特别要加强对语文科目和各科主观题评卷质量的监控和管理,严格执行作文评卷三人制。
评卷结束后,市教育局相关部门将及时组织人员统计考试成绩,分析命题质量和中考质量,把中考质量分析作为提高命题质量和检查初中教育教学的重要途径,逐步推进中考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一)建立机构。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指导学校开展评价工作,受理投诉举报,查处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各学校应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负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领导和仲裁工作。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年级领导、教师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一般由5至7人组成,经公示后,报上级综合考评领导小组备案。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以班级为单位。每个初中毕业年级都要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和学科教师组成;每组成员不少于3人,以班主任为组长。评价小组名单须经本班学生同意,并经校评价委员会审核公示。班级评价小组负责本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工作。
(2)评价内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以教育部26号文件提出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沟通协作、体育健康、审美、表演六大基本发展目标为基础,结合使用《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见(教基〔2008〕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高中阶段教育突破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实施《关于做好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进行综合评价。
(3)规范程序。规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有三个步骤:一是自我评价。由学生自己,根据自己各方面的表现,采用分层的形式进行自我评价;第二,小组评价。班级学习小组的学生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形式,对本小组成员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第三,班级评价。由班主任牵头,与本班评价小组的老师一起,根据学生自评和小组评价,通过集体讨论,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个学生的综合素质。
(4)展示结果。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和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为两部分:一是综合评语。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整体描述,注意突出其个性特征和发展潜力;第二,等级评价。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依次对应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各县、区、校可根据不同学校、班级的实际情况,尝试给各年级分配一定的比例。原则上不评定D级。如确需评定D级,必须作出明确说明
1.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考试成绩均为D及以上。
2.生物、地理毕业考试或补考成绩为C及以上。
3.信息技术系物理实验、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均合格。
4.综合素质评价为C以上。
所有初中毕业学生均应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已回原籍参加升学考试的外地户籍学生除外(需提供中考入学证明,并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未达到上述毕业资格条件的学生,以及回原籍参加入学考试的外地户籍学生,可参加初中学校组织的毕业补考,学校将对学生的毕业成绩进行评定。补考不允许收取任何费用。各县和初中要建立中考参考激励机制,将初中应届毕业生参加中考的人数和比例作为衡量初中和班主任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县和初中高中毕业生参考率不低于90%,进一步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确保完成高中招生任务。
五、高中招生
(一)落实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职责。
我局成立了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从统一制定招生政策措施、统一发布招生计划和招生信息、统一组织全区初中毕业生报名填报志愿、统一组织生源、统一安排招生等五个方面全面加强高中招生工作的科学统筹管理。
各县区教育局也要把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按照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原则,切实承担起组织、协调、监督、考核的责任,督促指导初中学校做好初中毕业生的指导和向高中学校输送学生的组织工作。
(二)明确高中招生的目标和任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成长记录手册》(桂教基础教育〔2015〕6号)精神,今年全区普通高中招生规模要达到60万人,我市普通高中招生任务为19491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招生任务13571人,非全日制招生任务2000人。根据这一要求,市教育局将结合我市实际,将2015年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保送任务下达到各县区、高中段,各县区教育局将招生保送任务下达到所辖各学校。各县区、各高中学校要充分挖掘潜力,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扩大招生规模,确保2015年招生任务的完成和高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2015年,我市将把各县区高中阶段学生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纳入各县区教育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各县区教育局要将高中招生送学任务列为教育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建立健全招生送学监督检查和评估表彰机制。我局将督促检查各县、各校招生保送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比例
2.双向选择。考生自己选择学校,学校择优录取。我市普通高中招生除定向推荐生、免试生和自主招生外,均以远程网上招生为主。考生凭中考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自主选择招生学校,招生学校择优录取。
3.科学排序。考生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的成绩和总分按A、A、B、B、C、C、D、e八个等级呈现,总分高者,录取到档时排名第一;总成绩相同者,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等高等级科目数量降序排列。越是高年级的科目,入学时排名越高。城市考生各科各年级比例为:A占5%,A占10%,B占15%,B占20%,C占20%,C占15%,D占10%,E占5%。市教育局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总成绩各年级的划分比例、考生总成绩和各科行业成绩排名方案以及学校分批录取的具体时间和方式。
4.定向推荐。一是继续探索普通高中招生改革。各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的51%直接分配给初中,由初中从本学区参加中考的应届学生中推荐。市、县招生考试部门根据初中学校推荐名单和初中学校获得的定向推荐指标,按照中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合格考生,促进初中学校均衡发展。录取柳州高中、柳州铁一中定向推荐生,中考总成绩必须达到A及以上。招收市一中、市二中定向推荐生,中考总成绩必须达到B级以上。铁二中录取定向推荐生,中考总成绩必须达到B级及以上。
二是继续开展普通高中招生改革,从自治区每所示范性普通高中拿出10个名额,招收保送生。对国家宋庆龄奖学金获得者,或省市级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由所在初中、县(新区)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保送免试就读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推荐生和免试保送生的具体名额分配和推荐办法由市、县教育局分别制定。各县教育局应于6月10日前将定向推荐生和免试保送生的招生办法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
5.自主招生。逐步扩大高中招生自主权,学校自行制定自主招生的补充条件,包括对学生特长进行加试,但不允许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各高中必须制定详细的自主招生计划,明确自主招生的时间、程序、条件和管理办法,并于6月5日前将自主招生计划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审批后组织实施。学校自主招生的招生方式请参考中考招生简章。
6.照顾好自己的特长。继续实行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制度。每所普通高中都分配了20个名额来招收有特殊技能的学生
7.规范招生行为。根据自治区有关会议精神,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政策和公办普通高中“三限”政策。我市公办普通高中招生主要面向本市学生。非柳州市户籍的考生,须在我市初中就读满三年,取得我市初中毕业证书,具有我市初中完整学籍,可参加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入学。根据考生本人意愿,被我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正式录取的市外考生,录取学校应列出考生姓名、原就读初中和中考成绩,报送市教育局,并按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分别报送市教育局和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未如实上报的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凡通过胁迫、欺骗、诱惑、回扣、生活费、各种补贴等不正当手段抢夺学生的高中,一经查实,给予通报批评。
完成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工作。
1.明确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输送的责任主体。
我局将制定并下达2015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保送任务。其中,县教育局考核指标为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含县级职业学校)保送生任务和辖区内县级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全日制招生任务;市区教育局考核指标为今年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含县级职业学校)保送生任务;中等职业学校的考核指标是今年的招生任务,必须完成。县区教育局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输送。根据我局与各县区教育局签订的《2015年柳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投送目标责任书》中的具体指标,将我局下达给各县区的投送任务分解到几级,再下达到各初中。4月30日前,将所辖初中的输送任务和学生信息汇总后报我局职教与成人教育处。
2.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组织管理。
各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要按照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要求,安排纪律性强、专业技能过硬、政治素质高的教师担任招生工作人员。根据历年各校生源结构分布情况,深入柳州周边地区,深入乡镇基层,进一步挖掘生源,扩大招生规模,确保招生任务顺利完成。各县教育局和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蛟刘职成〔2014〕7号),按照职责权限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保送管理,规范招生保送行为,杜绝招生保送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各县教育局也要按照自治区《关于做好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积极推进辖区内县级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改革,深入推进中高职、城乡合作办学改革试点,不断扩大县级中等专业学校办学规模。
3.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信息统计工作。
县教育局、中等职业学校应
(五)加强重点环节监管,加大对违规招生的查处力度,努力做到“四个严禁”,即禁止高中学校发布虚假招生信息、争抢生源,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资格的监督检查。未取得年度招生资格的学校不得招生,未取得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专业不得招生;严禁普通高中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违规跨地区贷款招生;严禁中等职业学校与中介机构、初中校长、班主任、教师合作违规招生,代替学生真实意愿,或者擅自变更学生志愿;严禁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具备办学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和各类教育机构开展委托招生或委托其开展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活动,以虚假注册信息等方式套取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对违规违纪的学校及相关人员,要责令整改,并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停学。
七。保障措施
(A)组织安全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是中小学评价和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亿万学生的利益。我们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中考改革的领导。中考改革在中考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业务工作由市教育局委托有关部门负责。中考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中考日常工作。办公室分为综合管理组、命题组和考试招生组。他们的具体职责是:综治组负责制定中考改革方案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统筹中考改革各项工作;命题组负责命题、考试、组卷、阅卷和质量分析;考试招生组负责中考的考试工作(包括试卷的接收、保管、发放和保密,考风考纪等。)和招生的具体事务,并负责制定招生简章和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2)制度保障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通过制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实行严格的制度管理,防止* * *现象。
1.公示制度。市教育局要提前向社会公布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计划,及时公布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高中要向考生公示办学条件、招生计划、收费项目和标准、报名条件、报名起止时间、新生招生名单。
2.诚信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招生的诚信机制。参与命题、考试、评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招生的有关人员应当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义务
4.评价体系。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进行检查评估。评价内容包括:命题评卷质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高中阶段招生与组织保障、考风考纪、中考质量分析。对检查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对在入学考试中违纪的责任人和相关领导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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