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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教育局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2024-07-28 16:30:14

菏泽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管理全市高中招生,促进高中教育协调发展;积极稳妥推进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作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

(二)基本思路

1.根据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招收新生。

2.统筹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一起招生。

3.进一步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规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按照6:4的比例确定。

4.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指标生招生制度。

5.进一步扩大招生学校的招生自主权。

二、招生方式

在市政府领导下,市教育局建立统一的招生平台,管理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基础教育、体育、职业教育、招生办、自习室、教研室、实验教研室等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的命题、考试检查和阅卷工作。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市教育局的指导下,负责初中科目考试、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和高中学生的招生工作。

三、招生范围

各县普通高中只招收学籍在本县的初中生。菏泽一中、菏泽一中实验中学、牡丹区所属普通高中在牡丹区、开发区、高新区招生。另外,菏泽一中自主招生100人,招收50个国际班。中等职业学校可以面向全市招生。

四、招生计划

2015年菏泽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45650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26000人。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见附件1。

学校今年的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在综合考虑学校规模、办学条件、往年招生情况、各县区初中毕业生人数、职普比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各县区普通高中应严格执行市教育局批准的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擅自扩大招生范围、以不正当手段招生或按规定程序接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否则,对违规招生的学生不予注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校承担。

五、学生的分配

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指标生招生制度,本学区初中应届毕业生全部具备指标生资格。指标民生分今年公办优质普通高中计划招生的60%(剩余40%为统招计划)。

今年参加指标生招生的普通高中有12所,分别是:菏泽一中、菏泽二中、曹西安一中、定陶一中、成武一中、成武二中、单县一中、巨野一中、运城一中、鄄城一中、东明一中、东明实验中学。

指标生名额分配范围限于普通高中所在县的初中(含民办学校)。菏泽一中、菏泽二中划入牡丹区、开发区和

惩罚性原则:适当减少超班高辍学率学校的学生名额;因违规办学被市县区查处通报的学校,适当核减其招生名额;因违规办学行为,被省有关部门通报的学校,根据当年学校管理水平评价,取消分配指标生资格。减免办法和比例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平衡原则:奖励和减免后的指标生名额根据初中所在学区实际应届毕业生人数与学校管理水平评价的比例确定,各占50%。

各县区要加强对指标生资格的审核,初中要在校内公示享受指标生资格的学生名单,设立不少于7天的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对弄虚作假的学校,除取消弄虚作假的指标生名额外,还将扣减下一年度相应的指标生计划,并在全市通报批评;弄虚作假的学生将被取消资格。音、体、美等特长学生不参加指标生招生。

六、招生依据

2015年高中阶段学生招生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基本发展目标评价结果为依据,呈现分数和等级,按分数录取学生。从2015年秋季入学的初中学生开始,实行多次考试、等级或“分数等级”表达、综合评价、多次录取考试的招生机制。

(一)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实验操作技能(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作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试科目,采用实际成绩和A、B、C、D四个年级表示,实际成绩计入高中招生总成绩。各科具体成绩为:语文120,数学120,英语(含听力)120,物理70,化学50,生物50,思想品德50,历史50,地理50,信息技术30,体育与健康60,实验操作技能30,总分800。其中,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由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市教育局制定的指导意见组织实施,考试工作将于5月24日前完成。

等级确定方法:考试科目按实际成绩达到满分的一定比例分为A、B、C、D四个等级。实际成绩达到满分90%(含语文、思想品德85%)及以上的,记为A级;75%至89%(语言、思想品德方面75%至84%)记为B;达到60%至74%的,记为C;59%及以下记为D,D不合格。

(二)音乐、美术、综合实践等三科作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试科目,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考试指导意见,由初中学校组织实施。考试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分为A、B、C、D四个等级,各等级所占比例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沟通协作、体育健康、审美、成绩等基本发展目标由初中按照市教育局《菏泽市2015年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分配表》(合字〔2009〕6号)要求和各县区有关规定进行评价。各县区要对学生基本发展目标评价成绩和音乐、美术、综合实践三科考试成绩给予一定分值,计入高中招生总成绩。给出的分数由各县和d决定

(1)志愿填报。全市统一志愿填报时间为5月4日至6日。自愿申报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初中阶段张榜公布县级范围内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另行公布,并注明民办学校举办者)。各初中学校要组织学生填报《关于印发菏泽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附件3),鼓励学生填报职业学校,禁止违背学生意愿强行填报一所学校。志愿填报由学生自行完成,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后不得更改。2015年菏泽一中是从没有被菏泽一中录取的学生中录取的,不作为志愿学校。

(2)初中学业水平考试。2012年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时间为6月11日至13日。具体日程见下表:

日期

早晨

下午

六月十一日(星期四)

中餐(8:00-10:00)

物理(15:00-16:10)

历史(10: 30-11: 30)

化学(16:40-17:40)

6月12日(星期五)

数学(8点-10点)

英语(15: 00-17: 00)

西平(10: 30-11: 30)

六月十三日(星期六)

地理(8点至9点)

生物(9:30-10:30)

各县区务在每日下午考试结束后,将本县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试卷按规定送至市教育局指定地点。市教育局组织专人进行统一网上阅卷。各初中要提前做好学生培训工作,让学生熟悉考试的相关要求。

6月28日上午,市教育局将考试成绩数据库发送到各县区,及时通知学生。对成绩有疑问的同学可在6月29日前申请复试,由老师和班主任签字,学校盖章后上报县教育行政部门。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姓名、查询科目、成绩(如申请多学科评审,请根据差异安排评审顺序),整理并盖章,于6月30日前连同Excel电子版一并报送市教育局。

(三)录取和报名。

1 .高中招生工作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由基础教育部门(单位)按照普通高中各类招生计划录取,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由职业教育部门(单位)按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录取时,先录取普通高中生,再录取中职生;普通高中先招生,再指标招生。全市统一录取时间为7月3日至6日。

2.普通高中招生以各招生学校计划中的统招分数线作为各自的参考分数线,在参考分数线100分以内按照分配给各初中的指标生人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指标生,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指标生收回,收回的指标生按统招录取。

3.以下学生经招生学校审核后可无一例外录取,无一例外录取的学生须报市教育局备案。一是学生品德高尚,事迹突出,其先进事迹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市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的;二是参加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得国家级一等奖。

4.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补录。中等职业学校可以报名。

5.总分低于350分的学生

7.7月25日前,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招生计划名额,将普通高中录取注册学生名单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新生报到后,县、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市教育局申请注册,市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学籍进行存档。高一新生在注册学籍时,如发现伪造证件、违规招生等欺诈行为,不予注册;超过规定报名时限未报名的高中新生,不再报名。

8.新生应按时到学校报到,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入学手续。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须持相关证明及时向学校请假。高一新生在规定报名时间结束后两周内未办理手续并请假离校的,除不可抗力等原因外,取消报名资格。

9.新生入学后,要坚持均衡安排班级,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不得将考试成绩作为排课依据,不得划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10.五年制高职和三两年制高职采用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普通中专招生意见按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另行下发。

(4)牡丹区、开发区、高新区招生。三区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中实行统一招生、统一录取分数线。

(5)菏泽一中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工作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前进行,被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自主招生实施方案由招生学校制定,报市教育局批准后组织实施。

八、特长生加分政策

根据省文件规定,自2015年起,除国家明确规定的加分项目外,其他加分项目一律取消,仅保留以下项目,录取时给予加分:

1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港澳台学生加10分。

2.少数民族学生总分提高10分。

3.军人子女(含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按《菏泽市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信息表》号文件(河政联〔2012〕1号)规定执行。

学生同时满足多个加分条件的,选取最高的一个进行加分,不给予累计加分。

凡享受加分的特长生,均需填写《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附件4),经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连同相关证件交毕业学校审核。学校要将加分学生的基本信息在校园网上、校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毕业学校统一上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在县级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九、加强管理,严肃招生纪律。

(一)加强对高中招生工作的领导。全市高中招生工作涉及面广,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高中招生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菏泽市2015年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附件5),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教育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

(三)努力增强服务意识。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招生期间设立专门的咨询电话,热情服务学生和家长,以严肃的纪律、有效的措施、高效的工作和周到的服务取信于社会。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学校和初中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今年招考工作改革的政策和程序,增强工作透明度,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要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接受群众监督。市教育局有投诉电话,负责处理高中招生工作中的违纪行为。

举报电话:5333184、5316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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