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青岛市三区普通高中招生规定
市内三区普通高中招生
(1)志愿填报。
1.市内三区考生既可报考普通高中,也可报考职业学校。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招生)管理平台(http://wsbm.qdedu.gov.cn),根据个人意愿完成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志愿填报。报考普通高中(含同时报考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第一志愿普通高中进行现场确认。
2.普通高中填报三个志愿,其中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考生,需要注明是否按照本人意愿服从分配,填写“服从分配”,达到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未被所报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的,由市教育局安排到招生计划有结余的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就读。
(2)入学规定。
1.录取原则。普通高中实行分数制和年级制平行录取方式。普通高中录取总分780分。其中语文120,数学120,英语120,物理100,化学80,历史80,地理80,生物80。普通高中统一招生以8门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为标准,按照科目水平组合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首先,通过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的结合来选拔学生;如果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英语水平相同,则通过物理、化学、生物三科水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拔;如果物理、化学、生物成绩相同,则通过历史和地理成绩相结合的方式选拔学生。
一、第二志愿完成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考生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必须达到合格水平。其他公办普通高中优先录取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达到合格水平的考生。
2.入学手续。市内三区考生录取顺序为:“34”本科、普通高中、初中起点高等师范专科、五年制高职、中职。
普通高中按志愿顺序录取,第一志愿落榜,不降分,参加第二志愿学校录取。第二志愿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再招收第三志愿考生;未完成第二志愿招生计划的学校,从第三志愿考生中录取。未按申请志愿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从服从分配的考生中录取。
3.民办普通高中必须在民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严格按照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招收新生。
(3)指标生和直接生的政策。
1.指示性学生政策。青岛市第一中学、青岛市第二中学、青岛市第九中学、青岛市第十五中学、青岛市第十七中学、青岛市第十九中学、青岛市第三十九中学、青岛市第五十八中学八所学校随班就读学生的65%平均分配到市内三区所有初中。指标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普通高中录取线以下30分以内(含30分),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均达到合格水平,录取为第一志愿普通高中普通学生。
2.直接学生政策。青岛二中、青岛五十八中各招100人,青岛一中、青岛九中各招50人。初中推荐考生到四所学校acco
4.推荐指标生和直接生的选拔方法。初中选拔推荐指标生和直管生,从在册初中连续三年就读的学生中选拔推荐(户籍和住房发生变化的学生必须在该校连续就读两年以上)。各初中根据三年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结果择优推荐。评选推荐办法、推荐学生名单及学生相关标志性成果须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3天。取得直接生资格的学生应当在相应的普通高中参加直接生考试。未被直接录取的学生,必须报考与第一志愿相同的普通高中,享受指标生待遇。指标生的第一志愿必须填写与其指标生资格对应的普通高中。
(4)艺术体育特长生和艺术类录取。
该局所属各普通高中要按照公布的2015年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招生,不得擅自调整专业和人数。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多所学校的特长生报名和测试。普通高中按照特长生招生计划1: 1.5的比例公布获得特长生资格的学生名单。获得多所普通高中特长生资格的考生,选择一所普通高中的一个普通班作为首选报考。特长生资格只对第一志愿普通高中普通班有效。普通高中根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专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不同学校的美术课也可以互相报。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限内,普通高中特长生、艺术课、专业测试时间由普通高中自行确定。各校艺术生和艺术班的招生简章要报送市教育局体育卫生艺术处和基础教育处审核备案。
(E)青岛一中“交通创新班”招生政策。
“交通创新班”(简称“交通班”)面向全市三个区招生,实行“一免一奖”(免除学杂费,奖励取得创新成果或荣誉的学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优秀学生实行“五免”(免除学杂费、书本费、住宿费、校服费、保险费),单独录取,单独安排,在校内寄宿。
(六)青岛一中“海尔创新班”招生政策。
“海尔创新班”(以下简称“海尔班”)在市内三区招生,实行“一免一奖”(免除学杂费,奖励取得创新成果或荣誉的学生),单独招生,单独安排,校内寄宿。
(7)青岛三中“信息实验班”招生政策。
“信息化实验班”(简称“信息化班”)面向全市三个区招生,单独招生,单独安排班级,校内寄宿。
(八)青岛六中“创新人才培训班”招生政策。
“创意人才培训班”(以下简称“创意班”)面向全市三个区招生,崂山区、城阳区、黄岛东区、高新区。学校提前招生,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开上课和部分寄宿。
(9)青岛九中“爱心基金班”招生政策。
“爱心基金班”招收市内三区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初中毕业生,实行“五免一补”(学杂费、书本费、学校uni
“卓越工程师班”(简称“卓越班”)面向全市三个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上课。
(十四)青岛十七中“福彩奖学金班”招生政策。
“福彩奖学金班”(以下简称“福彩班”)在市内三区招收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初中毕业生,实行“五免一补”(免除学杂费、书本费、校服费、住宿费、保险费,对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给予财政补助)。单独录取,单独上课,校内寄宿。市内三区符合条件的初中毕业生持《报名推荐表》(青岛市第十七中学提供)、家庭经济状况证明(街道、企业提供《低保证》或其他证明材料)等报名材料到青岛市第十七中学报名。
(15)青岛市第十九中学“科技创新人才培训班”招生政策。
“科技创新人才培训班”(以下简称“科技班”)面向全市三个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上课,校内寄宿。
(十六)青岛市第三十九中学“海洋创新人才培训班”招生政策。
“海洋创新人才培训班”(简称“海洋班”)面向全市三个区招生,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优秀学生实行“五免”(学杂费、书本费、作业费、校服费、保险费)。学校提前招生,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班。
(十七)青岛市第五十八中学“大学预科”招生政策。
“大学预科课程班”(简称“大学预科班”)面向全市三个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上课,校内寄宿。
(十八)青岛艺术学校“普通高中艺术实验班”招生政策。
“普通高中艺术实验班”(简称“普通高中班”)面向全市三个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上课。
报考交通类、海尔类、信息类、爱心基金类、外语课改类、新人文类、优秀类、福利彩票类、科技类、大专预科班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志愿相当于其报考学校普通班的志愿,参加学校普通班的录取。一、自愿报考交通类、海尔类、爱心基金类、外语课改类、新人文类、优秀类、福彩类、科技类、大学预科班的指标生,在被报考学校普通班录取时,享受指标生待遇。
(19)其他。
1.青岛五十八中招收北美国际课程;
2.青岛市第六十六中学招一个中俄班;
3.青岛银河学校面向全市三个区招收2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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