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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2024-08-12 06:25:03

聊城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县(市、区)教育局,市属高中:

为做好我市2015年高中招生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2008〕2号)、《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鲁发〔2015〕4号)、《聊城市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辽教字〔2010〕3号)的要求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方法

(一)指导思想

1.指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足课程,对学生学习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检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情况,为推进素质教育发挥导向作用。

2.为高一级学校招生提供学生学习发展信息,有利于高一级学校选拔合格的新生,促进高中自主创新发展。

3.向社会和家长提供学生学习和发展的全面情况,充分发挥社会和家长对学生发展的引导和促进作用。

(2)基本方法

在市教育局党组的领导下,由基础教育科牵头,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命题、考试、评卷、录取。录取以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为依据,将学生体育考试成绩和实验操作成绩计入录取总成绩进行。各县(市、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股)牵头负责本辖区内的报名、编审、体育、信息技术、实验操作科目的考试和成绩录入工作。

二、招生计划和班级规模

(一)根据我市高中教育总体规划和控制普通高中规模和内涵发展的原则,今年普通高中招生在规模和班额上适当控制。对那些办不了全课程、办学水平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通过率特别低的学校,压缩其招生计划,确保我市普通高中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控制在3.2万人左右,班额控制在50人。

(二)各普通高级中学应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办学层次、区域位置和隶属关系,向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单位)申请本年度招生计划,由县(市、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单位)根据学校人员编制和其他教学设施情况认真审核计划,统一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经市教育局基教处逐校审核后,具有招生资格学校的招生计划和特长生计划一并下达。经审核,发现申报的招生计划与学校实际情况不符,市教育局将进行调整。

(3)各县(市、区)教育局在初中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按初中毕业人数将高中招生计划的60%分配给初中(未综合评价的县市按毕业人数直接分配)。分配的计划生在普通高中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中不低于50分录取,低于50分取消计划。根据省教育厅的规定,今后招生计划分配比例将逐年提高。

(四)高中自主招生,人数控制在招生计划的5%以内,加分控制在70分以内;有特长生招生计划的学校,特长生加分人数控制在特长生招生计划的2倍以内,考生专业测试由招生学校组织实施,加分控制在100分以内。被市教育局列为重点体育运动学校的高中

聊城一中有8个男子足球队,6个男子乒乓球队和6个女子乒乓球队,6个男子田径队。聊城二中男足8人;聊城三中有8个男子排球队和8个女子排球队,10个女子田径队。聊城外国语学校有6个男子篮球队,6个男女武术队。各学校确定体育专项技能人选时,必须经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和学校共同测试认可。

(5)经市教育局批准,同意聊城一中面向全市招收两个国际班,总人数控制在60人以内。国际班的学生不允许转普通班。

第三,招生程序

(1)注册

全市统一报名时间为5月19日至5月25日,在聊城市初中学业考试综合管理平台进行报名。考生可选择报考普通高中、“34”本科、“32”专科、中专或技校。凡具有本县(市、区)户口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本县(市、区)范围内的普通高中,考生报考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市、区)报名。

2015年初中起点为“34”师范专科、“34”高职专科、“23”高职专科、五年制高职专科、三年制二年制连续高职专科,在聊城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参加2015年初三学业水平考试。报考“34”师范专科本科和“34”高职专科本科的考生和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同时在聊城市初中学业考试综合管理平台报名,可同时填报“34”本科和高中志愿。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市教育局按照省文件要求划出分数线,“34”本科提前录取。未被“34”本科录取的可继续参加所报高中志愿录取,已被“34”本科录取的不再参加高中录取。报考“23”师范专科、五年制高职高专、三年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于7月10日至14日登陆聊城市初中学业考试综合管理平台,报名填报学校志愿。普通中专、技校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生可直接报名。

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必须与同学信息一致。考上高中后,不允许随意更改,直到毕业。保证报考的联系方式畅通。报考户籍所在地高中的学生,需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基础教育部门报名,并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参加体育与实验操作考试。

加分的特殊考生应有证件、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填写《特殊考生登记表》(少数民族考生特殊考生登记表由民委办理),分别由相关部门审核盖章。6月5日前由县(市、区)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之后不再办理。

各县(市、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股)负责注册、资格审查,科(股)是第一责任人。

(2)考试安排及各学科成绩

1.考试时间。

6月14日:8: 30-9: 40地理10: 10-11: 20生物

6月15日:8: 30-10: 30中文15: 00-17: 00英文。

6月16日:8: 30-10: 30数学15: 00-16: 10思想品德课16: 40-17: 50历史。

6月17日:8: 30-9: 50物理10:20-11:30 Che

为充分体现录取的公平性,根据各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录取,然后按成绩录取,享受自主招生加分或特长生的人员参与录取。对于有特长生招生计划的学校,享受特长生加分的考生只能参加该校特长生招生计划的录取,另行加分。

录取考生名单由学校公布(市教育局也在教育局网站公布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发放。录取结束后,市教育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被录取的考生进行新生学籍存档。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缺额由学校在报考该校的考生中依次递补,但递补学生成绩不得低于该校录取线的70分。已补录的学生信息应于8月20日前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一旦学生被志愿学校录取,其他学校不得自主招生。否则将通知学校,减少下一年度招生人数,取消违规录取新生的投档资格。

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学校,可以从其他学校的失败学生中录取。落榜学生录取时间应在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结束后进行,不得组织考试,不得向学生收取报名费。

聊城市水城中学、聊城外国语学校、聊城四中面向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考生招收二本生。如果填报了第二志愿的学生不能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可以在取消特长生加分、提高录取标准20分的条件下,参加第二志愿学校的录取。

第四,相关奖金政策

(一)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子女和独生子女加10分;烈士子女加20分录取。

(二)参加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中学生运动会,个人前5名或集体前3名的选手,全国加30分,省级加20分,市级加15分。

(三)初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计算机制作和机器人竞赛、创作比赛,获得国家级一等奖加30分录取;获国家二等奖、省级一等奖加20分录取;获得省级二等奖,市级一等奖加10分录取。

(4)有听力障碍,不适合参加听力考试的考生,可凭市级以上医院的证明,申请免试参加英语考试的听力考试。听力考试成绩按总分25 笔试成绩的百分比计算。

(5)因身体残疾或其他疾病不能参加单项或全部体育测试的考生,可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申请免试参加单项或全部体育测试,成绩按60%计算。

前三项加分政策只能享受一项,不累计加分。

对无传染病且能坚持学习的残疾考生,应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

五、加强领导,严肃招生纪律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高中招生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提升到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高度,高度重视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坚决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取信于社会、学校、学生和家长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学生填报志愿,不得私自更改志愿。违反规定的,对校长和直接责任人按有关规定处理。

(6)各初中要认真落实课程计划,开齐所有课程,将地方必修课程内容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科目包括传统文化,思想品德科目包括安全教育和人生规划,地理科目包括环境教育。

(七)市教育局设立投诉电话(8245532、8245525),负责及时处理高中招生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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