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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沈阳中考招生政策10个变化详解

2024-08-19 08:13:26

2015年沈阳中考招生政策10大变化详解

1 .初中毕业生实行毕业考试和入学考试相结合的学业水平考试。根据《沈阳市中等学校招生考试调整方案》精神,自2015年起,初中毕业生实行毕业与入学考试相结合的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仅是初中毕业生升学的重要依据,也是其毕业成绩。

2.初二学生考生物地理学。根据《沈阳市中等学校招生考试调整方案》精神,我市从2015年起,生物、地理正式纳入高二年级学生学业考试科目,在当年中考最后一天进行考试,成绩计入下一年度本年级学生中考总成绩。

3 .全市各年级初中学生体育考试。根据《沈阳市中等学校招生考试调整方案》精神,从2015年起,我市统一体育考试贯穿初中三年,每学年进行一次。

4.中考外语听力考试采用“人机对话”的模式。为推进初中外语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初中生外语听说综合运用能力,我市2015年中考外语听力考试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分为听力和口语两部分,由计算机完成。

5.取消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发布的《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招生和初中生毕业升学考试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5〕74号)精神,我市从2015年起取消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6.取消普通高中学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省教育厅指标,不得对学校附加任何限制条件,取消指标对学校学生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我市指标占学校学生计划的比例占总计划的70%。

7.取消两项加分和照顾录取政策。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取消两项加分,照顾“同等条件下初中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的考生”和“初中被评为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的考生”的录取政策。

8.沈阳市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由市招办组织录取。根据省政府、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从今年起,辽宁省将取消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办学形式,淡化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性质。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普通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统称为中等职业学校。省招办不再组织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录取。沈阳地区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由市教育局编制下达,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招办组织受理。

9.调整志愿设置和录取方式。今年我市中专招生调整为5个批次,分别是早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第四批次。我市普通高中(公费招收的学生、带指标到校的学生、民办学校付费的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平行志愿。

10.沈阳一中航空实验班开始招生。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15〕41号)精神,沈阳一中航空实验班面向全省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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