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一般原则
为确保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及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招生。
第二条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行“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校名称和代码
青岛酒店管理学院13011
第五条学院地址
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99号邮政编码:266100
第六条办学层次和类型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高等学校。隶属于山东省商业集团公司,主管部门为山东省教育厅,高职(专科)级别。
第七条学院简介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是2002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它隶属于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商业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学院入选山东省首批培养技能型人才的——特色名校,成为全省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重点示范基地。
第八条师资设置和聘用情况
学院现设有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酒店工程学院、烹饪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信息工程与技术学院、艺术学院、基础教育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九个二级学院,招收往届高中毕业生和春季高考考生。目前有来自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的10000多名全日制学生。
学院坚持“专业领先、以就业为导向、产教结合、品牌制胜”的办学方针,弘扬具有现代文明特色的“微笑文化”,坚持“勤、实、灵、雅”(勤、实、智、修)的校训和“爱、强、责”的校风,加强校企合作和国际交流。
经过多年的创新和不懈努力,学院办学特色不断凸显,教育模式不断成熟,教育水平稳步提升。逐步形成并大力实施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强化专业技能、突出外语能力、提高人文素质为重点的“三位一体”高职人才培养模式;与国内外多家知名企事业单位结成合作伙伴关系,建立了强大稳定的教学实践基地和毕业生就业网络。每个专业有1个以上校内实习基地和5个以上校外实习基地。坚持产教结合,贴近市场办学,注重国际交流和校企合作,在教师交流、留学生交流、学术交流、实践教学、挂职锻炼、实习就业等方面开拓广阔空间。多年成功的人才输出,使学院建立了立足山东、面向全国、辐射全国的庞大就业网络
报关与国际货运、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物业管理、建筑设备工程技术、房地产管理与估价、工程监理、快递服务与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电子商务、食品营养与检测、财务管理与实务、财务管理、会计与审计、国际贸易实务、市场营销与策划、连锁经营、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景区开发与管理、涉外旅游、 体育服务与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烹饪技术与营养、中西糕点技术、西餐技术、应用日语、应用韩语、商务英语、艺术设计、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
第十条办学条件和社会评价
学院位于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崂山风景区,占地面积近660亩,风景秀丽,环境优雅。学校拥有现代化图书馆,藏书百万余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固定资产总额6520余万元,为教学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813人,专任教师600人。结构合理,学术水平高。可以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学校改革发展的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学习等各个方面,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学院教育、教学、办公、生活服务和娱乐设施配备齐全,校园规划合理,布局宏伟,设计新颖,建筑独特。这是一个独特的现代大学校园。
学院是山东省首批名校项目建设单位,教育部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保持省级精神文明单位称号,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中国商业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称号。以“双优”成绩,通过了山东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德育工作和校园文明建设检查评估,以及学院首创的“三位一体”人才培养模式和“两点三点一融合”。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十一条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二条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章招生录取
第十四条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招生人数和招生专业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高校招生简章、高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具体招生专业和人数以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五条外语的语言要求
除英语专业外其他专业不限制外语,英语为考生在校期间的公共外语。
第十六条对男女比例的要求
根据教育部的文件,对男女候选人的比例没有限制。报考我院酒店管理专业的同学,建议根据就业特点报考。
第十七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新生入学健康标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准入规则
1.录取批次
1.按照各省志愿设置和录取原则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够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招收。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以此类推。
2.志愿者之间没有年级差异,对相关科目没有成绩要求。
3.考生各种加分减分按上级相关文件执行。
4.艺术类专业录取要求: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类专业须取得本省美术类专业证书,入档考生按美术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各省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查询网站、招考电话、高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三、考生入档排序方式:江苏省考生按“先分数后成绩”排序,其他省份按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排序。
4.对于享受额外照顾政策的考生,我校承认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
第五章其他
第十九条收费标准
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标准执行。
理工农医5000元/学年,语法金融4800元/学年,艺术6500元/学年;住宿标准:四人间1200元/年,六人间800元/年。
第二十条退款标准
退费规定按《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学历证书的名称和种类
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
第22条奖学金
奖学金和助学金政策: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内部奖学金和企业助学金。
第二十三条帮助贫困学生的措施
学院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认真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学校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绿色通道,对贫困家庭学生进行资助,确保学生不会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二十四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532-86051513 86051666 86051512 86051599
监督电话:0532-86051606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99号
邮政编码:266100
电子邮件:zsb@qchm.edu.cn
网址:www.qchm.edu.cn http://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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