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劳动技术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一般原则
为保证山东劳动技术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国家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劳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行“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程序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述
第四条学院全称: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2329。
第五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学院地址:
槐荫校区:济南经十路23266号,邮编:250022
长清校区:济南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800号,邮编250300。
第八条学院概况: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创建于1955年,背景深厚,特色鲜明。在全省率先实施“卓越技师”培养模式,具有培养“具有大专学历的技师职业资格”高技能人才的独特优势。是教育部门“32”对口培养试点学校。学院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山东省高等教育技能特色名校”。
办学条件:学院坐落在美丽的泉城济南。现有淮阴和长清两个校区,占地1050亩,总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现有机械制造、数控技术、电气技术、焊接技术、计算机应用、汽车工程、经济管理等65个校内实训中心,3个“产学研”一体化的“校内工厂”,各类实习、实训、生产设备4800余台套。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400万元,总资产近4.5亿元,为高技能人才提供了培训。全日制在校大学生9952人。
学院目前设有机械工程系、机械技术系、电气及自动化系、汽车工程系、信息工程与艺术设计系、经济管理系基础系、技师系等八个教学部。拥有一批在职业教育中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和学科带头人,其中31%以上是“双师型”教师。高职(专科)专业31个。其中,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是全国高职院校教学改革试点专业;机械设计与制造、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电子商务、软件技术是山东高职学院的特色专业。数控技术、电子商务等两个专业教学团队是山东省高职教育优秀教学团队。
开设专业:目前有数控技术、机电设备维护与管理、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与制造、精密机械技术、焊接技术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塑料技术、汽车电子
培养特色:学院始终坚持技能人才培养的专业化、高端化、系统化,引领技能人才培养的创新模式。实行“双证书”制度,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后可同时取得“大专毕业证和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近年来,实施“卓越技师”培养计划,每年从新生中选拔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组成“卓越技师班”,毕业时可同时获得“大专毕业证和(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014年,学院与暨南大学合作,以“33”对口培养方式培养“五年制本科优秀技师”。
学院始终坚持“高端引领、特色建校、内涵发展、多元化办学”的办学方针,把人才培养质量放在首位,改革创新培养模式,通过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在高端技能人才培养方面走出了一条自己的特色之路。近年来在国家级、省级技能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97项,其中机械设备调节与控制技术项目获得全国高职院校技能竞赛决赛第一名,平面设计项目获得全国第六名,进入国家集训队备战世界技能大赛。31名学生获得“全国技术能手”、“山东省技术能手”称号。
学院注重学生职业素质的培养,贯彻“全人教育”的三位一体理念,融合校园文化、传统文化、企业文化,实行半军事化规范化管理,服务育人,倡导孝顺父母,珍爱生命,热爱生活。是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家长和学生都放心。广大学生在快乐中学习,在快乐中成长,在快乐中生活,成人,成才,成功。
就业优势:学院自成立以来,毕业生以“素质高、技术好、能力强”深受用人单位好评。学院充分发挥省人社厅下属的资源优势,率先成立了机械行业教育培训集团,为校企合作和毕业生就业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大学毕业生主要就业于大中型企业,每个毕业生有三个以上的工作可以选择。有500多个就业指导单位供学生实习和就业,近几年就业率在97%以上。被评为“全省高校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九条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条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高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纪律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章记录
第十二条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报考方式:参加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考生,达到高考或艺术类录取资格线(外省考生达到所在省规定的批次线)的,在规定时间、规定方式填报我院。
第十四条录取规则:根据有关规定,实行由学院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学院遵循广泛招生的原则,在德、智、体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第五章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收费(退费)标准:学费:机电类专业5000元/年,经管类、计算机类专业480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标准执行。退费规定按《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奖学金(资助)设置:学院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每年6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人;知名企业山东开泰集团在我院设立了焊接、机械制造、电气专业的“开泰奖学金”,年收入2000元/人。对贫困家庭学生给予资助,分三个档次:一档2000元/人,二档3000元/人,三档4000元/人。同时,学院设有“黄元吉老师和孙女士”奖学金,每年2000元/人;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三个档次,总额为每人每学年1600-600元。学院实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设有勤工助学岗位,有多项措施帮助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八条新生复试:被学院录取的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按时办理入学手续,否则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会进行复试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将按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学院保留对任何以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机构或个人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条本章程与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山东劳动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颁发毕业证的学校名称: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文凭。
第七章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531-87966101、87196580、87196666、87196616。
传真:0531—87968542和87196666。
学院网站:http://www.sdlvtc.cn
招生信息网:山东劳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网
报名QQ: 1148346184 596543721
招生办电子邮箱:zs@sdlvtc.cn zsjyc@sdlvtc.cn
地址:济南经十路23266号,邮政编码25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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