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暨南大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2015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暨南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暨南大学招生工作实行“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暨南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名称:暨南大学学校代码:10427
第五条学校位置:
主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南辛庄西路336号,250022。
舜耕校区:济南市舜耕路13号,邮编250002
明水校区:济南市史静东路6866号,250202。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和研究生教育。
办学类型:公立高校
第七条成立时间及基本信息:
济南大学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综合性大学。是山东省重点建设高校,首批应用型人才名校。它有权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
这所学校创建于1948年。建校67年来,学校牢记“弘毅、博学、求实、完美”的校训,传承“勤奋、严谨、团结、创新”的校风,发扬“拼搏、凝聚、与时俱进、追求卓越”的精神,为国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和近20万校友。
第八条专业设置和办学特色:
学校现有26个学院和2个教学中心。有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4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6个硕士学位培养类别,92个本科专业。学科和专业包括经济、法律、教育、文学、历史、科学、工程、管理、医学和艺术等,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和留学生36184人。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134人,其中教授300人,副教授746人,具有博士学位的776人,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国家万人计划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7人,教育部新世纪杰出人才支持计划4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国家级教学团队1人,泰山学者攀登计划候选人2人。特聘教授1名,泰山学者1名,海外特聘专家16名,国家级、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24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9名,省级教学名师10名,省级优秀教学团队6个。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理念,积极拓展与国外教育机构的合作交流,通过学者互访、学术交流、合作办学等方式,与美国、英国、德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俄罗斯、日本、韩国、新西兰等国家的50多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在刚果(布)和美国建立了3所孔子学院。
暨南大学的长远发展目标是建设一所综合性、开放性、国际化、有特色的高水平大学。
为深化高等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实行双学士学位培养模式,选择社会需求大的本科专业,鼓励有余力的学生在完成专业学习任务的前提下向多学科发展。从2009年开始,部分本科专业按照专业学科招生
第十二条暨南大学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平衡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毕业生数量、质量、人才需求和就业情况,结合自身办学条件,分省、分专业编制招生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报考指南为准。
第十三条暨南大学招生计划经主管部门批准后,通过各省级招生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和本科招生网站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入学
第十四条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的招生监督制度,根据考生德、智、体等方面的情况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外语要求: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要求外语为英语;其他专业语言不限。
第十六条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考生体检要求: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所列规定。
第十八条文史理工类录取原则:
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2.各录取批次录取原则: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各录取批次录取原则为准。
3.考生入档排序方式:按投档结果由高到低排序。
4.考生入档专业安排:学校招生时,专业安排以“分数第一”为原则。即优先考虑分数较高的考生所报的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存在年级差异。具体操作如下:首先从高分到低分对考生进行排名,按照1:1的招生计划进行专业投档。分数达到所报专业录取分数线时,直接安排考生所报专业。因为分数低,所以不安排在所报专业。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根据本人高考成绩、专业定向和身体状况,调剂到未完全安排的专业,专业志愿不服从调剂。退出档案造成的缺额,将从档案中自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5.对于享受额外照顾政策的考生,我校承认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
第十九条艺术类招生原则:
学校录取时,执行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制定的艺术类相关专业录取政策。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如无特殊要求,遵循以下录取原则。
1.美术与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摄影)使用省艺考成绩。根据省招生部门授予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考生志愿,省招生部门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1: 1.5的比例投档,学校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招生。如果专业课分数相同,文化课分数高。
2.音乐学、舞蹈、服装与服饰设计(形象设计方向)、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方向)专业由我校自主测试。根据我校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合格证》考生志愿,由省招生部门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1: 1.5的比例投档,学校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如果专业分一样,文化分高。
第二十条体育录取原则:
体育相关专业招生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
建筑与城乡规划专业入学后会尝试艺术,失败的会转到同一学院的其他专业。
烹饪与营养教育要求考生不得从事传染病及其他食品行业限制的疾病。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公布录取结果的渠道:招考咨询电话0531-82765900、http://admission.ujn.edu.cn/,本科招生网等
第二十三条收费标准:
1.我校是山东省学分制收费试点高校。根据山东省物价局相关文件,2015级新生学费标准为:
文史4400元、外语4400元、理工5000元、经管5000元、体育5000元、医学5400元、艺术8800元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材料物理、机械工程、土木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5200元、金融与会计5100元(最终收费
2.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金融专业学费每人每年15000元,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每人每年18750元;
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外包方向)专业学费每人每年8800元;
4.住宿费每人每年500-1200元不等。
第二十四条退费规定: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学业证书颁发形式: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完成规定学业,授予暨南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六条学校建立了以生源地信用贷款为基础,包括“奖、贷、勤、助、赔、绿色通道、辅导员家访、社会帮扶、校地共建”在内的全方位、立体化的奖助体系。学校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暨南大学奖学金、宋健奖学金以及各种社会奖学金,让更多品学兼优的学生得到奖励;学校在鼓励贫困家庭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同时,通过国家助学金、校内勤工俭学助学金、特困补助、绿色通道、辅导员家访、各种社会救助、校地共建等多种措施资助学生,努力让每一个贫困家庭学生都得到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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