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临沂大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临沂大学2015年本科、专科生招生工作。
第二条临沂大学招生工作实行“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三条临沂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临沂大学;学校代码:10452
第五条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第六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院校
第八条证书的颁发:
1.颁发毕业证的学校名称:临沂大学。
2.颁发的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符合毕业条件的,授予临沂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临沂大学学士学位;普通高等教育学院授予临沂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院毕业证书。
第九条学校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叶公大道北段西侧。
第十条学校简介:临沂大学是一所公立综合性大学。其前身是1941年由中共滨海区委和康达校区创办的滨海建国学院。学校位于风景秀丽、人文浓郁的历史文化名城、商贸物流之城、滨水生态之城、红色旅游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山东省临沂市。在7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坚持“务实”的校风和“明事理、明事理、忠事致远”的校训,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实现了超常规的跨越式发展,培养毕业生25万余人。
学校现设有20个二级学院、9个科研院所和2个分校,82个本科专业,涵盖文、法、经、史、教、管、理、工、农、艺等10个学科,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学生37022余人,专任教师2103人,其中教授、副教授700余人,博士、硕士1300余人。
学校以“高质量综合性品牌大学”为目标,确立了“五年强特色、十年创一流”的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学术研究水平、提升社会服务能力”三大重点任务,着力实施“质量立校、开放强校、特色亮校”三大战略,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学校占地6000多亩,是目前国内最大的单体校区。校园由美国EDSA公司设计,采用美国史丹福大学的校园规划理念。校园环境优雅,学术背景丰富。学校建筑面积155万平方米,其中图书馆、实验中心、艺术中心、体育中心是中国最大的建筑之一。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8亿元,馆藏纸质图书430多万册,电子书14085GB,电子期刊3.5万多种,建成了国内较为先进的数字化校园系统。
毕业生就业率连续7年位居山东省同类高校前列。很多优秀的毕业生被中央、省、市、县等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国内外大型企业集团招录率、考研率均居山东省同类高校前列。
学校与美国、英国、俄罗斯、韩国、日本、法国、印度等国家的60多所大学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
第十三条临沂大学纪委监察部依法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章招生录取
第十四条录取要求:根据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
第十五条招生计划:
我校已将招生计划投放到山东省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具体招生计划见各省(市、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
第十六条招生批次和投档比例:
招生批次:在山东省,艺术体育类本科在本科第一批招生,普通文理类本科在本科第二批招生;大学生在高校批次招生。其他省份,按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分批招生。
备案比例: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或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备案。
第十七条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和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高考成绩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在招生和安排专业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1.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规则:
(一)招生计划中各省市(不含内蒙古自治区和江苏省)的录取规则。
院校志愿:录取依据各省志愿设置和录取原则。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够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招收。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以此类推。
专业分配按照“自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当考生成绩达不到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计划被填;因总分低、专业计划满而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辞退。
(2)江苏省录取规则:先分数后等级。根据总分对候选人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参考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排名,决定是否录取考生及录取专业。因总分低、专业计划满而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辞退。
(3)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专业志愿。按照所报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投档人选,直至计划满;因总分低、专业计划满而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辞退。
2.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体育类考生按《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招生省份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文件录取。
省内招生艺术体育类专业成绩使用:艺术体育类专业(本科、专科)全部使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非艺术类本科专业使用我校组织的校考成绩;空乘专业使用我校考试成绩,其他非艺术类专业承认相同或s
(2)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艺术教育、艺术设计(中外合作)(说明:艺术设计类专业)、空乘、体育等专业按其专业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直至计划满;专业分数线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艺术、体育特长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从考生中选拔;文化成绩平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我校2015年录取的学生,经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资格审查合格后,在颁发毕业证书或授予学士学位时,只使用不带专业方向的专业名称。
第十九条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关于加分或减分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报考我校英语相关专业的考生,必须以英语为高考语言文字,其他专业不限外语。
第二十一条身体健康状况: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考生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撤销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二条男女生比例:我校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五章费用和奖励措施
第二十三项收费
1.学费:各专业学费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2.住宿费:根据宿舍条件,住宿费每人每年800-1200元不等。
3.学费和住宿费按学年收取。
4、学生因故退学,退学退费标准按照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奖励和援助措施
1.学校每年设立3000多万专项资金奖励和资助优秀学生。奖学金种类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术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留学奖学金、社会奖(助)助奖学金。
2.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我校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以学生管理部门为主体,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绿色通道”得到了认真落实。通过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助学等资助措施,形成了“奖、助、贷、减、勤、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被山东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资助工作先进单位”。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五条新生复查:新生入学后,我校以考试、面试、查电子档案、查新生指纹、体检等形式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并按有关规定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的学生进行处理。
报名联系方式:
电话:(0539)8766777传真:(0539)8766185
学校招生办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双菱路中段邮编:276005。
学校网站:http://www.lyu.edu.cn
招生网网址:http://zhaosheng.lyu.edu.cn
电子邮件:lyzs@ly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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