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职业学院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做好我院2015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一全称:潍坊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2391。
第二条办学层次和类型:高职(专科);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条批准日期:2001年7月。
第四条基本信息:
地理位置优越潍坊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坐落于著名的世界风筝都、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山东省潍坊市,分奎文和滨海两个校区。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56年,至今已办学近60年。2012年被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确定为山东省技能特色名校建设单位。2013年,省教育厅批准学院培养第一批单独招生和“32”对口的试点学校。潍坊是山东半岛沿海城市,人口908万,市区人口108万。其工商业发达,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万亿元,仅次于青岛和烟台。是中国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交通发达,宜居宜业。吉焦铁路、庆忌客运专线、庆忌高速公路穿城而过,潍坊机场已开通多条国内航线,年吞吐量达1500万吨。学院位于潍坊市中心,占地1969亩,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交通十分便利。学院距离潍坊火车站、潍坊汽车站仅十分钟车程,学院内有7条公交线路设有站点。
突出就业优势学院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大力加强就业市场建设,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合作办学、合作就业、合作发展,探索和完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与国内外200多家大型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与山东万盛集团共建现代服务业学院,与浪潮、东软、安博等集团共建专业,与广维集团、惠生集团等十余家企业合作开设订单班、冠名班;与龙威集团等9家企业共建技术研发中心;歌尔、惠生等数十家企业在学院设立了企业奖学金;成立或参与9个职业教育集团或技术创新联盟;初步形成了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紧密型校企合作办学机制。通过大力实施教育质量工程,积极推行产学结合、订单培养等多元化教育教学模式,培养了一大批优秀毕业生。2012年、2013年、2014年连续三年举办全省高校毕业生春季专业技术招聘会,1500多家招聘企业提供了3万多个岗位。三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6%以上。
完善的奖学金制度学院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等政府资助项目。学院还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歌尔声学、香港经验等十几家企业在学院设有企业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学校有大学生贷款管理机构,困难学生可以申请专项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每年6000元。在校期间,国家支付贷款利息
学院现有教职工700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211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377人。从工业企业聘请100多名兼职专业技术教师,“双师型”教师占现有专业教师的60%。泰山学者1名,国家级教学名师1名,省级教学名师6名,国家级农业职业教育名师5名。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100多人获得国家级、省市级优秀教师、“富民兴鲁”劳动奖章、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荣誉称号。
优秀教学成果学院大力推进质量工程,不断深化教学改革,走出了一条内涵建设、科学发展的特色之路。目前,学院拥有7个山东省高等教育专业。3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门国家级精品课程;许多实训基地被列为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2项。学生在全国及全省各类技能大赛中获奖500余次,其中2012-2014年全国技能大赛一等奖6次,二等奖11次,三等奖9次。
专业结构合理学院现设有管理学院、机电学院、汽车工程学院、景观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国际商学院、农业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师范文化与创意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高职专业52个,涵盖农林牧渔、生物化学与医学、土木工程、制造、电子信息、纺织食品、财经、文教、艺术设计与传媒、交通运输、材料与能源、环境气象与安全、旅游等13大类。2013年开始分别与青岛科技大学、临沂大学开展对口培养试点。高职高专全日制在校生1.4万人。
良好的社会声誉60年来,学院培养了10多万名优秀毕业生。其优秀的教育机制和鲜明的办学特色赢得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先后被授予全国科教兴农先进学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示范学校规范管理单位、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教书育人先进单位、山东省德育优秀大学、山东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招生专业:连锁经营、物流管理、会计电算化、应用电子技术、市场营销、电气自动化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损失评估与鉴定、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工程监理、生物技术与应用、生物制药技术。园林工程技术、园林技术、建筑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物联网应用技术、电子商务、旅游管理、韩语应用、商务英语、国际贸易实务、报关与国际货运、环境监测与评价、食品加工技术、种子生产与管理、园艺技术、农产品质量检验、食品营养与检验、工业分析与检验、应用化学技术、材料工程技术、工业环保与安全技术、计算机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艺术)、舞蹈表演、动画设计与制作、广告与展览等
第八条外语要求:各专业任意语种录取。
第九条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条录取批次:专科批次。
第十一条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招生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在省级招生部门的统一组织下,按照规定程序实施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三条录取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指定的录取分数线录取。
1、按照各省自愿设置和录取的原则。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够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招收。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以此类推。
2.志愿者之间没有年级差异,对相关科目没有成绩要求。
3.考生各种加分减分按上级相关文件执行。
4.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高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学费标准、奖学金贷款和贫困学生资助
第十四条学费标准按山东省物价局核定:
理工科专业:5000元/年;文史专业:4800元/年。
艺术类专业:7000元/年;合作教育专业:8000元/年。
第十五条退学学费规定:学生因故退学,学费按鲁政办[2008]65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省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除了采取措施减免贫困学生学费,学院还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七条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积极吸引外资资助学生或设立企业奖学金。除了一次性捐赠,一些企业还长期在学院设立奖学金。
第六章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潍坊职业学院;证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文凭。
第十九条潍坊职业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山东省潍坊市东风东街243号
邮政编码:261031
联系电话:0536-8527126;8218945;18363691799;18363696399
传珍:0536-8527100
学校网站:http://www.sdwfv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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