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商学院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为做好2015年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校,选拔优秀新生,根据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山东工商学院。
2.学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滨海中路191号
3.办学性质:公办。
4.机构性质:普通高等学校
5.层次:全日制本科院校。
6.学校招生代码:11688
7.学校简介:
山东工商学院前身为中国煤炭经济学院,创建于1985年12月,2003年2月更名。
学校位于“中国最具魅力的城市”烟台,邮编——。是省级园林式单位,文明校园。学校占地面积93.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3.3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210.51万册。学校设有13个二级学院,4个基础课教学部,15个科研院所(中心、所)。
学校现有教职工1133人,其中专任教师895人。专任教师中,教授120人,博士210人。目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6人,全国优秀教师7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7人,教育部新世纪杰出人才3人,山东省名师9人。学校有21000多名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学校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有文、法、理、工等6个学科。管理和经济是中国大学排名前100的学科。学校现有57个本科专业,包括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专业型硕士学位授权点。管理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产业经济、会计学、计算机应用技术、统计学、宪法学、行政法学等7个省级重点学科,其中管理科学与工程为省级重点学科。
目前,学校拥有2个国家级专业,1个教育部地方高校首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获批山东省普通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的专业,9个省级专业,3个获批山东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专业,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47门省级精品课程,7个省级教学团队。2009年学校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2014年山东省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学校拥有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1个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81个校外教学和就业实习基地。三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学校是山东省最早经教育部批准的本科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也是山东省重点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机构。2013年,学校被批准为“山东省培养应用型人才名校项目建设单位”。
五年来,学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61项,省部级项目364项,企业委托项目242项,研究经费总计5539万元;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39项,国际“四搜”收录论文741篇,发表学术著作281部。学校出版的学术期刊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两种,其中《山东工商学院学报》被评为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车联网工程研究中心
学校设有国际交流学院,具有中外合作办学和招收外国留学生的资格。与40多所国外大学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了教师互访、学分互认、互派学生、本科和研究生学习、带薪实习等20多个合作项目。
学校先后获得山东省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平安校园建设优秀高校、共青团规范化建设优秀高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校企合作培养人才先进单位、大学生创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劳动模范之家、山东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山东工商学院秉承“公正准确、贴近知识、贴近仁爱”的校训,坚持“融商蓝,以新儒商精神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办学特色,全面实施“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学科强校、人才精英校”的发展战略,努力建设一所开放的、高水平的、有特色的工商大学。
第二,组织
1、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并讨论和决定招生的重大问题。
2、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科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个人和机构从事招生工作。
3、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三。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
1.招生计划:2015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本科学制4年,专科学制3年。专业以经济管理类为主,有文、法、理、工等6个学科。
2.录取批次:普通本科在本科二批录取,本科合作办学根据各省不同政策在本科二批或第三批录取;院校合作办学在院校(高职)分批录取。
四。录取原则
1、按照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主要是文化考试),综合评价,择优选拔,选拔优秀新生。
2.未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考生高考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综合考虑高考相关科目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综合素质评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录取。参照综合素质评价选拔考生时,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结合我校各专业实际情况进行录取。
3.具体录取方式:录取以各省自愿设置和备案为原则。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够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招收。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第一志愿考生
8、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或高中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加分或减分的政策和做法。
9.外语专业要求考生外语为英语。其他专业语言不限,但英语是所有专业学生入学后的公共外语教学。
10.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审核,主要进行文化课测试、体检和身份审核。复试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一经查实,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将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取消资格。
动词(verb的缩写)准许进入
公布录取结果的渠道按照教育部的统一要求。录取结果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布的数据为准,学校也会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不及物动词学费和住宿费
1.学费:根据山东省相关规定,外语、文史类专业学费每学年4000元;其他专业4500元;中外合作办学国内学费15000元/学年;大专13000元/学年。校企合作(服务外包)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9600元/学年,数字媒体技术专业9600元/学年,金融专业8800元,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8800元,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8800元。如有调整,按省物价局批准的最新标准执行。
2.住宿费:外国语学院、国际商学院、中加应用技术高等学院新生住宿费按800元/人/年预交,其他学院新生按600元/人/年预交(多退少补)。
七、贫困学生奖学金和资助政策
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优秀学习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校还为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特困补助、勤工俭学、爱心捐助等一系列资助政策,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八、学历证书的颁发
标准的本科学制为四年,修完学分者可提前一年毕业,最长可达六年。修满学分,德智体全面合格,达到毕业要求,授予教育部备案、山东工商学院盖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规定者,可授予学士学位;专科标准学制三年,学分满,德智体全面合格,达到毕业要求,授予教育部备案、山东工商学院盖章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九。其他事项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对于以山东工商学院名义从事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其他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X.本章程由山东工商学院负责解释。
XI。联系信息
山东工商学院招生办。
学校网址:www.sdibt.edu.cn电子邮箱:zsb@sdibt.edu.cn
招生电话:0535-6903560邮政编码:264005
监督电话(纪委):0535-6709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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