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内江中考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2015年,我市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中考(以下简称中考)合并。为做好中考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登记
(一)登记对象和条件
1.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均可报考。
2.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评价等级为C级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办法按内教基〔2005〕59号文件执行)。
3.报考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生计划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必须达到B级及以上。
4.下列对象不允许注册
(1)非研究生年级的初中生;(2)凡取得高中学籍者(含高中回初中);(三)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的;(4)综合素质评价不合格。
(二)注册时间和地点
4月22日-24日报名。本市户籍的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报考。外地户籍在我市初中毕业的学生,可回户籍地,在本市报考;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学校报名,社会考生须持本人学历和户籍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
(三)提交注册信息
报名信息采集和报名编号安排等相关要求按照《内江市201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统一招生考试考务工作细则》(以下简称《中考细则》)执行。请各县(区)于5月4日前将核实后的报名信息库(附件2)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第二,命题,论文。
根据中考要求,市教育局应统一命题、统一出卷,并应保证试卷质量和试题安全。文学考试科目考试说明由市教科所制定。从2015年起,政治科目适当增加法律知识考试的分值。详见附件5。
第三,考试
(一)考试科目和考试形式
中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生物、地理、体育、实验操作,共11个科目。
文化科目考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各县(区)教育局负责实施。语文、数学、英语分试卷,物理、化学简称“理化综合”,政治、历史简称“政史综合”,2016年生物、地理简称“16地综合”。上述综合学科分科目安排试题,同课考试。文化考试除生物、地理外,其他科目分为A、B卷(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职和五年制高职联考只使用A卷成绩);体育考试和实验操作考试分别由市教育局体育处和市教育仪器站组织,县(区)教育局负责实施。
(2)考试类别和分值设置
科目
得分
初中毕业考试
普通高中入学考试
中等职业和五年制高职入学考试
第一卷
卷b
甲级
a卷的百分比和b卷的等级
甲级
中国人
100
60
100
100*70% 60=130
100
数学
100
60
100
100*70% 60=130
100
英语
100
60
普通中考各科总分770分,其中2015级生物、地理成绩由市教育局从2014级高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库中抽取。因故不能参加生物、地理考试的考生(含外地考生)应参加2016年生物、地理毕业考试。已参加内江市2014年组织的生物、地理毕业考试的考生不得参加2016年生物、地理毕业考试,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严格审查考生资格。
3.中等职业和五年制高职入学考试
中等职业学校和五年制高职联考成绩按A卷满分计算,总分700分。各科B卷及物理考试、实践考试、生物、地理等科目成绩不计入总分。
(4)文学考试时间安排:6月11日-13日。
日期
早晨
下午
6月11日
中国9: 00-11: 30
物理化学合成14: 30-16: 30
6月12日
数学课9点到11点
政治和历史整合14: 30-16: 30
6月13日
英语9点-11点
第十六期地黄合成15: 00-16: 30
11: 20-11: 50用于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志愿服务。
四、评卷和成绩发布
(1)标记。中考阅卷采用网上阅卷方式。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在考前组织学生开展网上阅卷和标准化答题适应性练习。
(2)结果发布。市教育局将考生成绩数据库发送至高中招生机构。第一批新生录取后,录取机构打印考生成绩通知书,第一批新生《录取通知书》和考生成绩通知书通过报名点逐级发放到考生手中。成绩通知时,达到或超过各招生地区公办学校学生最高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成绩呈现为a级。
动词(verb的缩写)注册和录取
(一)招生计划和范围
1.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另行通知。
2.五年制高职、中职面向全市招生。招生规模按有关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
3.全市分为市直属、资中、威远、隆昌三个区,各地区普通高中面向本地区学生招生。
(二)普通高中招生的相关规定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改革的要求,现对普通高中招生改革作如下规定:
1.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计划按不低于50%的比例平均分配到服务区内各初中,定向派位名额以初中参加中考报名人数计算。
2 .定向招生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应届初中毕业生;(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B级以上;(3)必须在圣元学校学习满3年并有正式学籍满3年(正常转学的学生必须完成2年);第一志愿必须填报定向招生学校;(5)中考成绩不得低于招生部门指定的当年普通高中学生录取分数线15分。
(三)普通高中入学
1.组织形式。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指导。市直两区的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与三区教育行政部门建立的“联招”组织实施,三县普通高中的录取工作由各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2.入学手续。通知将另行发布。
3.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鉴于高考项目及分值将有所调整,《四川省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项目及分值的意见》正在报批,内江中考加分政策参照省教育厅关于高考加分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2.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加分
加分参照《内江市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报考指南》执行。享受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加分的考生需向各县(区)班昭申报加分(市直学校考生加分按属地管理原则报相应招生部门),由县(区)班昭汇总后报市班昭审核。
不及物动词相关要求
(一)严肃考试纪律。
考场设置、试卷运送和保管、考试实施、考试纪律等。中考成绩应当按照《四川省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施规定》的要求执行。对违反考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中考细则》(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文件进行严厉处罚,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二)规范招生行为
1.规范宣传渠道。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各县(区)教育局要加大宣传力度,整合宣传资源,维护招生学校和生源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招生宣传资料由有关部门统一编制并免费发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或收费。各招生学校要规范招生宣传。凡需进入招生地区生源学校进行宣传的,须向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直及两区招生学校向“联招办”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方可从事招生宣传活动。所有初中学生不得接收招生区域外的学校及其委托的招生机构进入学校进行宣传。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和个人,如有举报,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2.规范入学程序。普通高中招生办法和程序由组织招生工作的机构制定,第一批新生《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分配工作必须在6月28日完成。
高普《录取通知书》须加盖市(或县)高普招生机构招生专用章,五年制高职《录取通知书》须加盖省考试院招生专用章。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由招生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市属职业中学(含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由职业教育部门办理入学手续。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录取和发放录取通知书,否则学校管理部门不予学籍注册。
3.严禁违规招生。各县(区)教育局纪检、监察、考试部门要加强监督,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禁止招生学校采取向考生及生源学校相关人员承诺、许愿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有偿招生;严禁招生学校通过提前录取通知书组织未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入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人数;严禁组织无计划的自主招生考试。招生中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市教育局将会同
由于物价上涨、考生减少以及中考改革实施的影响,考试成本不断增加,仅靠收取学生考试费难以维持中考的正常运行。请高度重视,在财政资金中安排部分专项资金,弥补中考经费不足,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市教育局有咨询监督电话:基础教育处2053558,邮箱:njsjyjjjk@163.com;市招办2023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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