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

河南理工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2025-06-23 09:22:49

河南科技大学2015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了保障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保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制定本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和家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河南工业大学(英文译名:Henan Polytechnic University)。学校代码10460。

第五条学校性质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学校已有一百多年办学历史,已发展成为理、工、管、文、法、经、教育、艺术、医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河南省地方管理为主体的重点大学、国家“中西部大学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河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局共建高校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安全生产工作,全国教育部优秀学校。

第七条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三级学位授予权。面向全国招生,毕业生面向全国就业。

第八条学校位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河南省焦作市。学校位于高新区世纪路2001号。学校占地4100余亩,建筑面积135万平方米。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齐全,实验设备先进,校园环境优美,学习生活门槛优良。医学院专科学校位于焦作市建设西路55号。河南科技大学鹤壁工程技术学院位于鹤壁市栖滨区朝歌路5号。

第三章组织架构

第九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由校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师、学生、校友代表为组长。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重大招生事项。

第十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和专科学校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纪检组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章录取规则及要求

第十二条采取“意愿第一、成绩第一”的录取原则。即按照报考院校先到先得的原则录取,优先录取的考生优先录取。非首选候选人不会有分数差异。对于希望升入同一学院的考生,实行成绩优先的原则。根据自己的专业喜好,参考相关科目。会考虑成绩、身体门槛等因素来安排专业;同等门槛下,外语、数学成绩较好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不能满足申报主要愿望、不符合重大调整要求的候选人,将被取消资格。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照省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细则执行。

第十三条学校同意各省(市、自治区)考生加分政策,并按照省招生部门的规定加分、备案、录取学生。

第十四条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五条英语专业仅招收外语为英语的考生;日语专业主要招收日本人;其他专业的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也可组织日语教学。外语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对考生外语成绩要求较高;数学专业对考生的数学成绩要求较高。

第十六条采矿工程专业只招收男生。

第十七条除山西省、安徽省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专业成绩采用学校单考成绩外,其他招生省份采用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联考)成绩候选人所在的省份。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招生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申请意愿,将专业成绩的60%和文化成绩的40%折算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参考外语等相关科目成绩、品德综合评价、智力、身体和审美以及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除山西省、湖南省、安徽省学校单考成绩外,音乐表演专业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联考)成绩位于。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份音乐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主科成绩要求80分以上。根据考生申请意愿,将专业、主科成绩按照视唱、乐理从高到低排名。听力成绩、德、智、体、美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专业成绩以考生所在省专业统考成绩为准,要求专业课程成绩高于省本科成绩线15分(含) 。报考省级招生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报考意愿,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各按50%的比例折算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照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报考省级本科专业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的专业意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门槛下,专业综合成绩较好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防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高水平运动员、第二学士学位等专业的招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招生计划和学费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执行。详情请参阅考生所在省份招生部门《招生专业目录》、学校《招生简章》,或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站查询。

第二十三条招生计划按照上级机关的规定执行。调整方案要集体研究确定,安排在报名人数多、质量好的省份使用。

第二十四条具有河南科技大学学籍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专科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专业培养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质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河南科技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教育文凭;本科毕业生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试。对不符合录取标准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或者学籍,并退回原籍地。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上级政策,适用于河南科技大学2015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河南省焦作市高新区世纪路2001号

邮政编码:454000

学校网址:http://www.hpu.edu.cn

招生办公室邮箱:zhaosb@hpu.edu.cn

招生咨询热线:0391-3986000 3986111 3987225 3987226

【河南科技大学2015年招生简章】相关文章:

中央财经大学2009年在职MBA招生简章

河北工业大学2008年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西北工业大学2009年自选招生简章

北方工业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北京林业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天津美术学院2009年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湖南大学2009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北京林业大学2009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09年自主选拔招生简章

东南大学2009年保送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