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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职业学院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5-07-06 00:58:49

第一章一般规定

为保证淄博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教育部和《山东省普通高考招生办法》的有关要求,制定本章程。淄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情况。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淄博职业学院普通高职院校招生。

第二条淄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行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程序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淄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淄博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3009

第五条学院地址:淄博市淄博新区连连路西端邮政编码:255314

第六条高等学校教育层次和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专科)院校

第七条学院批准成立日期:学院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56年,2002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淄博市人民政府主办的一所具有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基本情况

地理环境

学院坐落于全国优秀旅游城市、齐文化发源地、世界足球发源地、国家园林城市、工业名城——山东省淄博市。

办学理念

办学指导思想:融入区域经济发展,瞄准人才需求市场;专业锁定市场趋势,培育和跟踪就业岗位;把握高职发展前沿,树立优质办学理念;突出高技能教学和国际化人才培养特色;建立高效的运行机制,优化办学效率,努力成为全国一流的高职院校。

办学理念:崇尚实践精神,打造技术素质;培养立足区域经济的专业人才;面向世界办学,打造教育品牌

目标:建设全国一流高职院校

学院精神:求真务实、拼搏创新、团队合作、争创一流

校训:只有努力,才是人生价值的最好体验

校风:坚守根本、求真务实、成就伟业

教风:修身、博学、奉献

学风:善于思考、精湛技艺、有志向

办学门槛

校园占地2000余亩,建筑面积60万余平方米,其中实训实习场地83570平方米。现有教职员工近1400人,其中国家二级教授1人,高级职称50人,副高级职称325人,博士、博士研究生32人,硕士研究生651人。总资产达17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价值1.5亿元,图书馆藏书140万余册。拥有千兆校园网和校园资源规划系统(CRP),校园网出口总带宽1002Mbps。设有18个系(学院),形成了以工业为主、商科为特色的办学格局。工业、商科、医学、艺术、外语、社会事业等专业门类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校园有22,611名学生。

系(学院)设置

设有18个教学系(院):机电工程学院、汽车工程系、电子电气工程学院、信息工程系、化学工程系、制药与生物工程系、建筑工程学院、学院会计学系、工商管理学院、旅游管理系。艺术设计系、国际学院、文化传媒系、动画艺术系、护理学院、医学技术学院、药学系、陶瓷釉艺系。

专业设置

设有68个专业: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整形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火力发电设备及应用、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通信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网络营销、动画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设计与制作、应用化工技术、工业分析与检验、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化工设备维修技术、材料工程技术、生物制药技术、化学制药技术、生物技术及应用、城市园林、药物制剂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工程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运营与估价、会计、财务信息管理、投资与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国际商务、报关与国际货运、快递服务与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艺术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人物设计、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陶瓷艺术设计、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技术、应用韩语、商务英语、应用英语、音乐表演、社区管理与服务、文化创意与策划、秘书速记、护理、助产、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验光技术、医学营养学、药学、中医等。

国际合作与交流

与美国、法国、俄罗斯、韩国等12个国家和地区的47所院校建立了教育交流合作关系,先后开设了建筑工程技术(中韩)两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和物流管理(中国和法国)。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分别列出招生代码。

人才培养

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和发展潜力为核心目标,形成了基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变化快速响应的培养机制的人才培养特色。

搭建链接政府、企业、学校的校企合作平台。淄博职业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建设发展指导委员会成立,100家企事业单位成为理事单位,440家区域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企业成为会员单位。

构建四个一体、培养就业渠道畅通的人才培养理念。即学生就业竞争力与发展潜力培养一体化、学生工作与教学工作一体化、职业素质发展与职业技能培训一体化、课外与课内培训一体化。

学校成绩

拥有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职业教育培训基地4个,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8个,国家级精品课程9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项。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品牌和特色专业10个,省级精品课程53门,省级教学成果奖9项,厅(市)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266项;获厅(市)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287项; 211项国家专利;发表论文1972篇,其中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835篇。先后在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奖300余项,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

学院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省级文明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等160余项国家、省、市综合荣誉和个人荣誉。山东省政治工作.新华社、光明日报等媒体对学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校园安全工作的报道曾两次得到中央领导的批示。

第三章组织架构

第九条淄博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十条淄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淄博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淄博职业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章入场

第十二条淄博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招生部门、高校招生简章、高校招生网站等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对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入比例调入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区)招生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公平、公正、德、智、体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外语要求:除英语、俄语专业要求考生会说英语、俄语外,其他专业语言不限。我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十六条男女比例:各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

第十七条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规定。

第十八条临床医学专业的学生具有申请执业医师资格的资格。

第十九条录取规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录取政策和录取分数线。外省批次招生按照外省招生统一安排依次进行。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予以公布。考生也可以登录我院网站查询。

1.实行远程在线录取。遵守教育部要求,执行学生来源省份和地区招生相关规定。

2、达到山东省艺术院校文化课程最低控制线的艺术考生,凭省统一考试专业证书填写我院报名表,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化课程成绩。

3.实行并行志愿的省区,执行相关省区备案规定,按照分数优先、符合志愿的原则受理备案。

4、未实行并行志愿的省区,按照考生选择学校的顺序依次录取。即学校第一志愿的考生优先录取。如果第一选择不满意,将考虑第二选择的候选人。

5、进阶考生根据考试成绩,按专业偏好择优录取(有综合评价信息的考生可参考综合评价信息)。

6、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项加分和减分均计入总成绩,无单科成绩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7、志愿者之间无年级差异,相关科目无成绩要求。

8、春季高考专业(对应高职院校):按专业类别划定录取线,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9、个人招生:招生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的《淄博职业学院2013年个人招生规定》中的招生办法执行。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入学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普通高职院校学费、住宿费的征收按照山东省物价局统一标准执行。学费标准:普通文科及相应专业:4800--5000元/人每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6500元/人。

住宿费按山东省统一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学费退还规定: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规定:剩余学费和住宿费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退还。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第二十三条奖励和助学政策

严格执行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学生信用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一系列资助政策。困难补助。特困新生通过绿色通道报到入学,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真正享受到不同形式的资助,切实保障没有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四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淄博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副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专业调整: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学习的专业,并报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第二十六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冒用淄博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淄博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3-2828111(兼传真)、2821888。

学院网站:http://www.zbvc.cn 邮箱:zb282811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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