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1. 培训目标
高等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的目的是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服务社会主义建设、掌握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的学生。具有从事教学、管理或独立承担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2. 报名编号
2009年计划招收研究生1500人(包括计划内非定向培养和定向培养、计划外自费和委托培养)。招生时,各学科、专业招生名额将根据国家下发的规模数和生源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3、申请门槛
(一)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门槛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良好,遵守法律法规;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申请委托培训、自费的考生无年龄限制。
2. 候选人的学历必须达到以下标准之一:
(1)具有国家认可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网络教育、远程教育、自学考试等在校生,报到注册时须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者;
(三)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者,可以再次申请硕士学位,但只能申请委托培养或自费硕士学位。在校研究生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只能申请委托培养或自费硕士学位。资助类别的硕士生;
(四)具有同等学历的人员,包括具有国家认可学历的本科毕业生、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修生和网络教育学生)、具有国家认可学历的高职院校毕业生; 2年或2年以上(自职业院校毕业至2009年9月1日),并达到与大学毕业生同等的学术水平。具有同等学历的人员必须符合相关专业对候选人的具体业务要求;
(二)招收推荐免试生:
1、推荐免试人选一般应为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已取得学校推荐免试资格,手续齐全、材料齐全;
2.建议免试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培养硕士研究生的潜力和素质;
3、优秀应届毕业生,经所在学校推荐免试并经我校推荐复试合格者,予以公费录取。
4、符合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国内重点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欢迎自2008年8月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yjsb.ujs.edu.cn)查看相关说明。
(三)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MBA全国联考:
1、符合申请门槛(一)第一项要求;
2、大学毕业,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大专毕业,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取得硕士、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只接受原单位委托培养、自费的考生。
(四)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单项考试:
1、符合申请门槛(一)第一项要求;
2、大学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发表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者,经候选人所在单位及两名专家同意具有高级技术职务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专家推荐表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3、自主考试招生指标原则上主要用于我校优势学科招生;
4. 注册
(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自己是否符合报名门槛。复审阶段对申请资格进行审查。未达到报名门槛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与现场拍照、缴费、核验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1、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及免试推荐生,请于10月10日至31日网上报名(每天09:00-22:00)(免试推荐生2008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凭所在学校发放的网上报名表)验证码并在线申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n、公网yz.chsi.com.cn),在线提交报名信息,并携带11月10日至14日期间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学历证明(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号。到网上报到时选择的报到点进行拍照、缴费、核对、确认报到信息等现场报到手续。
2、参加单独考试和MBA全国联考的考生应于10月10日至31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n、公众网yz.chsi.com.cn)(09:00-22:00)每天)),在线提交注册信息,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学历证书和网上注册号到江苏大学注册点拍照、缴费、核对并确认注册信息和其他程序。申请参加个人考试的考生须在报考地点提交同意报考单位的介绍信和专家推荐表。
(三)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考生提交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名或录取资格,后果自负。
五、预审科目及预审时间
(一)预审科目
1、全国统一考试:政治理论、外语、两门专业课(医学、教育学和一门专业综合课)。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政治理论、外语满分各100分,商科两门满分各150分(综合西医、综合药学、综合中医、基础教育专业满分300分)各点)。
其中政治理论、英语、数学(1、2、3)、综合西医、综合基础教育专业、综合综合计算机专业采用国家统一考试题。具体考试范围参照国家统一考试大纲。
2、MBA全国联考:MBA联考综合能力和MBA联考英语为全国MBA联考科目;政治由学校制定,并在复试时进行评估。
3、单项考试:111政治理论为独立考试; 211英语为独立考试; 611数学或306综合西医为独立考试; 专业课程,详见我校2009年硕士招生学科及专业目录。
(二)预试时间、地点:
初试时间: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
预考地点: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将被安排到网上选定的报名中心参加考试;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个人考试考生、MBA联考考生、国家统考考生均在江苏大学报考中心参加考试。
六、复查及体检
我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规模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学习经历、身体状况等综合分析,确定复试人员名单。考生可通过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是否符合复试资格。符合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提交复试科目等信息,并自行打印《复试通知书》。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4月中旬,具体如下:
1、复试成绩加权50%。
2、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专业课笔试、综合能力面试等。
3、我校将采用笔试、口试、实验技能测试等或综合形式进行差别复试。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我校2009年硕士招生科目及专业目录。
4、资格审查在复审阶段进行。参加复试时,所有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最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学生证及复印件)、《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其中,报考复试时应将上述证书及《本科成绩单》复印件提交学院存档,原件留存备查。
5、复试前,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须额外修读所申请专业的本科核心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2门。附加考试科目为指定科目(没有指定科目的专业,应从复试科目和初试科目中选择两个科目,但不得与初试和复试所选科目相同) )。
6、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复试阶段到我校教职工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相关政策
(一)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达到教育部规定分数线的考生一般有资格参加复试。如果报考专业的考生人数超过拟录取人数的1.1倍,且按成绩排名在拟录取人数之外,我校将积极帮助考生转入校内或校内相关专业。其他学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参加复试。
(二)通过第一志愿全国统一考试并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享受公费资助,免交学费。我校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外,还提供助教津贴和助理科研津贴以及优秀奖学金,奖励覆盖率达35%。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也可通过申请“三助”岗位获得资助。
(三)我校对优秀硕士生实行早期博士培养计划,择优选拔学习成绩优秀者到德国、日本等国家友好合作学校学习。
8. 其他
(一)除个人考生外,其他考生报名时不再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因报考研究生发生的考生与所在单位之间发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如因上述问题我校无法调阅考生档案,导致考生无法重考或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我校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课等自选预备科目教学大纲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参考书和历年专业课试卷。购买参考书相关事宜请联系张老师(电话:0511-88796220)。
(三)我校有权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大学教师、MBA专业学位毕业生,以及具有同等学历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毕业。详情请参阅我校研究生办公室专业学位网页。
(四)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是办公平台。有关研究生招生的信息将尽快通过本网站发布。考生可以查询初试、复试、录取等相关信息。请考生及时上网了解并充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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