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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2023-06-01 06:42:03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民〔2019〕5号)、《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招卫〔2018〕7号)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做好我省2021年普通高考(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下列人士可申请注册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教育部、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有关管理规定,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符合相关要求。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第一次户籍登记在我省。其中,毕业班学生必须具有我省高中学籍并实际就读。

2.因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库区移民、驻闽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报考人员在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前迁入我省的。其中,毕业班学生必须具有我省高中学籍并实际就读。

3.因投靠父母一方,申请人户籍在普通高考前迁入我省,同时被投靠人必须有我省户籍,出生后首次在我省登记。其中,毕业班学生必须具有我省高中学籍并实际就读。

避难人员虽有我省户籍,但出生后首次申报户籍不在我省的,按第四条规定执行。

4.因其他原因将户籍迁入我省的应届毕业生,户籍须满3年(截至2021年7月1日,下同),同时须具有我省高中学籍,并有3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

因其他原因将户口迁入我省并持有我校高中毕业证书的往届学生;往届持有省外高中毕业证书的学生,须迁入我省且高中毕业满3年;同等学力者,户籍迁入我省满3年,初中毕业(含毕业)满6年。

5我省外来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从业人员随迁子女具有我省高中学籍并有连续三年实际就读经历。同时,其父母一方须有近三年按国家规定在我省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的记录,以证明其在我省的工作经历。

6.在我省定居、在我省高中有实际学习经历并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得申请注册

1.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在校大学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录取资格的学生。

2.今年高中未毕业的学生(符合少年班招生条件和教育部另有规定的其他人员除外)。

3.在高中非毕业年度,以弄虚作假方式报名,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包括全国统考、省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毕业班学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暂停参加高考,处于暂停期的人员。

5.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人员。

(三)其他事项

1.登记后,2021年7月1日前,将户籍迁出我省或喜

1.凡申请参加我省2021年普通高考的人员(包括保送生、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团招生、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招生、残疾考生招生、职教师资班、少年班等。下同)须于2020年11月1日至6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www.eeafj.cn)网站。

2.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选择相应的报名现场确认点。其中,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其学籍所在县(市、区)的确认点;本省户籍的非应届毕业生(含往届毕业生和同等学历人员,下同)原则上选择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的定点确认点;流动人口子女非应届毕业生应选择原高中学籍所在县(市、区)的确认点。

3.拟申报我省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我省户籍人员,须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报名。拟报考设区市或县(市、区)招生的院校(专业),须具有设区市或县(市、区)户籍,并在设区市或县(市、区)注册。

4.报名者在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同时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有关政策的复函》(汉〔2018〕364号)的规定通过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160元/人,网上缴费成功后方可举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

1 .报名确认点由县(市、区)确定。报名确认点应设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不得设在培训机构(学校)。各县(市、区)要在网上报名开始前,向社会公布本辖区所有报名确认点的名称、受理范围、地址、电话等信息。

2.报考人员本人须于2020年11月6日至10日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本人选择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鼓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向普通高中提供现场确认服务。

3.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须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核验用):本人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籍、实际就读证明。

2021届毕业生需提交毕业班花名册(须经主管学籍的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加盖学籍专用章)和实际出勤证明(须经申请人所在学校审核、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往届毕业生需提交高中毕业证书。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交初中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父母工作调动、人才引进、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需报考的,还需提供父母一方的身份证明材料。库区移民的身份由当地教育部门协同库区管理部门进行核实。属于父母一方的申请人,必须同时提交投靠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随行子女还须提交父母在福建工作经历的证明。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缴纳税款的,由教育部门汇总,报当地经办、税务等部门核实。在我省定居的外籍人士还必须提交由公安部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5.报考人员在报名确认点应认真阅读《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表》上打印的所有信息,核实无误后签字。非申请人不要代签。一经确认,所有信息不得更改。申请人签字确认后,因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6.报名结束后,报名确认点应及时将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一人一档)归档,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保管备查。

(3)补充登记工作

1.补录工作计划于2021年4月统一进行,具体工作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通知。

2.补充报考人员:(1)2021年报名参加我省高职高专分类考试但未被录取且符合2021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2)符合报名条件第(1)条第1项,2020年11月报名后至2021年复试前转入我省毕业班的学生。(3)其他符合我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但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人员。

三、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

(1)应用类别

2021年我省普通高考科目分为普通物理科目、普通历史科目、物理学科艺术、历史学科艺术、物理学科体育、历史学科体育六大类。申请人在注册时只能从中选择一个类别。

(二)考试科目

1.2021年,我省普通高考科目实行“3 1 2”模式,由统一高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组成。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包括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其中,选择英语或日语作为外语科目,拟报考高校外语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语考试。选考科目由考生从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择。

2.艺术、体育类考生需参加专业省级统考,具体时间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2021年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分为音乐、美术、舞蹈、播音与主持、编导、表演(含影视表演和古装表演)、书法七大类。艺术类考生如需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须先取得相应类别、级别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合格证书。

3.拟报考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运动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等专业的考生。还必须按照教育部、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有关高校的规定参加相应的文化和专业考试。

第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实际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其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考核)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进行全面考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考核材料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列为考生报考材料。

(二)对受到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处罚的考生,负责考核的学校或单位应向所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时、准确提供其错误事实、处理意见及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和改正的实际表现等材料

(1)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区)招考委、教育局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省统一部署,按照2021年首次新高考招生制度新规定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教育考试招生防疫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考〔2020〕8号)要求,制定本辖区高考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统筹协调,加大力量配置,切实加强高考工作。要严格把握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准确把握高考报名政策和要求,加强报名工作各环节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注册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确保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

(2)严格资格审查。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高考资格审查,按照我省高考报名政策,严格审核考生户籍、学籍和实际出勤情况。各地要专门组织一批熟悉政策、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的在职国家公职人员负责高考资格审查工作,不得将资格审查交给非在职国家公职人员。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和纪律教育,严格审核报名资格,严防弄虚作假。要加强规范高中招生和办学行为,严格高中学籍管理,严禁空招生、分离国籍、违规招生、违规借读等行为,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高考移民”,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取得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切实维护高考招生秩序。报名结束后,各县(市、区)要立即对辖区内所有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全面审核。设区市要以县为单位组织量化复查,并将复查情况及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将组织抽查。

(3)完善信息管理。各地要指定专人对采集的考生信息进行检查核实,加强考生信息管理,确保考生信息完整、准确、安全。要加强对考生准确填报信息的指导,做好考生信息的收集工作。因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考生信息泄露或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将追究领导责任。由于考生个人原因,账号、密码被盗,导致信息泄露、志愿被冒名填报或修改,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4)优化服务保障。各地要坚持以考生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全力为考生参加高考报名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要加强高考报名政策宣传解读,通过设立咨询电话、服务窗口等方式,做好考生报名咨询指导工作。要在各现场确认点的醒目位置张贴报名政策、现场确认程序、需要提交的材料和注意事项。有必要加强高考报名政策的衔接

(六)严重违规。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相关规定,对以非正常户口迁移、骗取户口、非法获取证明材料、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资格;录取前发现者,取消资格;录取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无效,责令追回或者没收。以非正常户籍、冒用户籍、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取得高考资格的相关人员和单位、以及包庇纵容“高考移民”、非法报名不合格考生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属于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的,要严肃处理。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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