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招考委,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2019〕12号)、《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2020〕2号)、《四川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教函〔2020〕47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2020年10月10日
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省高职扩招工作的特殊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登记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注册:
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优质农民、企业职工、基层农技人员、基层幼儿园教师、“一村一孩”辅导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等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条件且在四川省户籍或在外省工作半年以上的在职群体(需提供六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
(2)下列人士不得登记:
1.2020年参加过普通高考的考生;
2.学历较高的在校大学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录取资格的学生;
3.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暂停参加高考,处于暂停期的人员;
4.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的。
二、招生章程
(一)本次招生任务由省内符合条件的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承担,招生计划分为四类。第一类:在职小学幼师、“一村一孩”辅导员;第二类:在职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第三类:退役士兵;第四类:下岗职工、农民工、优质农民,以及企业职工、基层农技人员。
(2)高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省高职扩招的特殊工作,科学制定招生章程。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达必须规范。
(3)招生章程应明确招生类别及条件、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如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本科院校或专科院校等。)、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形式、考试要求、录取规则、学习地点、学习形式、学费标准、学籍管理、联系电话、网站等说明。
(四)凡高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在招生章程中明确。
(五)招生章程于10月21日17:00前报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招生学校根据其章程进行考试和招生。
三、报名和自愿申报方式
(1)网上填写基本信息。
1.本次扩招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应选择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录机关(在川工作的外省考生选择工作)作为报名确认点。所有考生在报名时必须使用居民身份证,它将作为审查考生姓名、出生日期、国籍和其他信息的依据。
2.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10月28日9:00至11月4日17:00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http://www.sceea.cn)网站进行报名。考生应准确填写基本信息,选择类别,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报名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将实时公布高校志愿填报情况。考生可根据分学校志愿填报实时统计信息,结合自身实际修改学校和专业志愿。报名截止后,不得修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网上登录账号密码,并对所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的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在职小学幼师和“一村一孩”辅导员只能填报面向本类别的招生院校和专业;在职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只能填报面向本类别的招生院校和专业;退役士兵只能填报面向本类别的招生院校和专业;下岗职工、农民工、优质农民、企业职工、基层农技人员只能填报面向该类别的招生院校和专业。
3.考生在网上填报基本信息和志愿后,应根据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及时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标准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川发展改革委发[2017]467号)执行,即每生130元。未交费的考生无效。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各县(市、区)招录机关在生成考生编号后立即下载报名数据,并于11月5日17:00前将报名考生名单按类别报送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进行考生资格审查。其中,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在职基层幼儿园教师和“一村一孩”辅导员的身份;卫生部门负责审核在职基层医务人员身份;退伍军人事务部负责审查退伍军人的身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下岗职工和农民工身份;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优质农民和在职基层农技员身份审核;企业员工凭企业同意参加学习的证明直接报名。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应于11月7日12:00前将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返回县(市、区)招录机关。
2.县(市、区)招录机关负责在现场确认阶段审核考生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户籍等基本信息。考试时,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所有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由县(市、区)招录机关领取,验原件后退还考生。
(4)现场确认
1 .县(市、区)招录机关负责将符合条件的考生引入身份验证管理平台,并对考生进行现场确认。考生须于11月8日-11日17:00前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外省考生还须提供6个月以上合同证明)及其复印件,到本人报名时选择的县(市、区)招录机关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面颊特征和指纹特征信息。
2.现场确认的工作流程如下:(1)使用身份验证系统采集考生的居民身份证信息,核对、校准考生网上报名信息;(2)比对考生脸颊和身份证照片,成功后为考生拍照(严禁通过翻拍或扫描照片或直接使用现有数码照片的方式收集考生照片信息);(3)采集考生的拇指指纹
(二)对在职小学幼师、“一村一孩”辅导员和基层医疗卫生人员,高校采取“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总分350分(其中文化素质150分,专业技能200分)。
对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优质农民、企业职工和基层农技员,高校组织与其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内容和形式由高校自行确定,总分350分。
已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时免于职业技能测试。
鼓励高校通过联考或成绩互认等方式减轻考生考试负担。
(三)各高校应于12月1日前完成考试,并于12月5日17:00前将考生成绩报省级教育考试院。考生从12月5日起登录学校网站查询成绩或录取计划。
(四)各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省有关要求,加强对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教务、招生、纪检监察、医疗、安全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管理,落实责任,形成流程严密、运转高效、监督有力的工作机制,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做好各方面工作,要加强对考生的诚信考试和法治教育,坚决防止和打击考试违规行为。
动词(verb的缩写)录取方法
录取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在省招考委领导下组织实施,各高校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和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组织实施。
(一)高等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和考生成绩及招生计划等情况。分类划定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根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规定,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二)具有高级工程师或技师资格(或同等专业资格)和县级先进个人劳动模范称号的考生,经审核同意后,可由学校免试录取到相同或相近专业;在职小学幼师、“一村一孩”辅导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免试职业技能考试,必须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凡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均应参加本次报名,并向学校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见附件2)。如发现考生在免试资格上弄虚作假,将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并纳入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在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前,考生应正常参加高校组织的考试。
(三)招生院校应在门户网站首页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5天,公示相关信息时提供举报人的电子邮箱、电话、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工作的规定及时调查处理举报。公示期满后,拟录取考生名单于12月10日12:00前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常规工作结束后,由省招委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确定是否补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 Ca
3 .新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档案形成和管理由招生院校负责。高校将报名材料及《考生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复印件存档。新生体质健康状况检查由招生院校在新生入学时进行。身体条件不适合普通高等学校相关专业要求的,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7)新生因故暂时不能按期入学的,可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时限按学校规定执行。逾期不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
不及物动词组织保障
(一)落实岗位责任。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姿态,切实履行责任。地方招生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地方扩招的专项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在职基层幼儿教师和“一村一园”辅导员的宣传动员和学生的组织工作;卫生部门负责在职基层医务人员的宣传动员和学员的组织;退伍军人事务部负责退伍军人的宣传动员和学员组织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下岗职工、农民工的宣传动员和学生的组织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高素质农民和在职基层农技人员的宣传动员和学员的组织;经信部门负责工业企业职工宣传动员和学生组织工作;工会部根据教育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学习梦想”计划的要求,负责宣传、动员和学生组织工作。
(2)加强宣传引导。各市(州)有关部门、教育考试机构和高校要加大宣传力度,统筹利用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通过问答、图表、访谈等形式,全面准确解读我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政策内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严肃招聘纪律。高校要严格执行高职院校扩招专项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不同类型考生特点严格选拔人才,严肃招生纪律,严禁虚假宣传、有偿招生、买卖生源等违规行为。
对在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违法违规的,将严格按照《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 《考生报名登记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育部3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部36号令)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违反公职人员规章制度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地要统筹疫情防控和高等职业教育扩招工作,确保广大考生和参与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扩招高校要协调当地卫生部门做好高职院校扩招防疫工作,认真研判疫情,在属地联防联控机制指导下,科学合理制定考试工作方案、疫情防控预案和应急预案,做好考点防疫工作。要做好健康监测,重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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