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

成都东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23-09-14 00:40:51

一、学校的自然情况

1.学校全称:成都东软学院

2.学校部代码:12636

3.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4.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青城山东软大道1号。

5.邮政编码:611844

6.教育程度:本科、大专。

7.办学性质:民办。

8.学校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9.修业年限:本科学制四年;专科学制三年。

10.办学形式:全日制。

11.招生对象:招收参加普通高考的文史理科工科美术类考生,填报我院志愿,达到本科或专科分数线。

12.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约4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学院拥有一支职称高、理论基础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队伍。76%以上的专任教师具有硕士以上学历。10多名外国专家和教师参加了英语、日语和专业课的教学。学院非常重视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从东软集团、思科、SAP等IT公司聘请30余名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教学能力的教师在学院任教,并定期选派教师到东软集团相关企业发展。2009年,我院软件技术专业教学团队被四川省教育厅评为四川省省级优秀教学团队。教学仪器设备价值5680万元。56.5万册。

二、招生计划

1.我院每年参考各省生源情况和往年录取报名情况,合理投放各省计划。

2.严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划使用招生计划,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3.外语要求:各专业不限。日语专业入学后除了我院提供日语教学外,其他专业只提供英语教学。

4.男女比例:男女生招生比例不限。

三、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按专业招生人数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公布为准。

四、毕业证和学位证。

毕业证书: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周期内完成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并经考核合格,可获得成都东软学院颁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电子注册毕业证书。

学位证书: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由成都东软学院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动词(verb的缩写)收费和退款说明等。

1 .学费和其他费用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和办学许可证向学生收取。

2.本科专业: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数字媒体技术、网络工程、电子商务、英语、动漫、物联网工程、信息工程、工业设计、商务英语、财务管理、资产评估、物流管理、日语、人力资源管理。学费每人每年16000元。

专科专业:信息安全与管理、市场营销、产品艺术设计、影视动画,学费16000/人/年。

3.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根据教学和培训的需要,需要为学生配备笔记本电脑。如果学生已经有笔记本电脑,能够满足教学需要,入学后可以继续使用。对于入学时没有笔记本电脑的同学,学院会帮他们购买主流高配置的国际品牌笔记本电脑,明显低于同期市场价格。学生将根据采购中的投标价格支付计算机,其产权将归学生所有。

2.新生录取奖学金:各省普通考生(不含艺术类考生和报考我院本科一批招生专业的四川考生)首次报考我院的,按高于(含等于)其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奖励10000元/人。被我院录取的四川省内普通考生(不含艺术类)作为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本科一批招生专业的,按高于(含等于)四川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奖励10000元/人。3.学院为学生提供以下种类的奖励和助学金:

东软华天奖学金10000元/人年

东软益达奖学金1000-5000元/人年。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人年。

七。就业政策

1.引导和鼓励我院毕业生面向基层、西部地区和中小企业就业。

2.学校建议雇主和学生双向选择。

3.鼓励我们的毕业生去服义务兵役。

4.鼓励我们的毕业生自主创业。为毕业生提供SYB创业培训;对毕业生创业项目和创业实体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1万元;为毕业生提供创业实践平台和孵化平台并享受多项优惠政策。

八、录取规则:

1.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的有关政策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身体健康要求:学院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号文件精神执行。新生入学后,会对身体健康进行复查和复检。不符合标准的,按有关规定进行指导。

3.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审核。凡发现不符合要求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4.录取规则:

(1)专科学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特殊专业除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2)在采取非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省份,学院将优先考虑首次报考成都东软学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3)对于进入档案的考生,我院优先考虑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根据专业志愿的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设级差。当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能满足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将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总成绩和相关单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直至完成招生计划;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予以辞退。

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和数学成绩较高的考生;

录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加分、减分政策;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动画、产品艺术设计、影视动画专业只招艺术类考生。

A.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体检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要求无色盲、色弱。

B.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o

2009年上海大学在读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中央财经大学2009年硕士招生简章

北京材料学院2008年工程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延边大学2009年硕士招生简章

郑州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央财经大学2009年艺术本科招生简章

电子科技大学2009年招生简章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09年硕士招生简章

北京印刷学院2009年硕士招生简章

武汉理工大学2009年保送生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