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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护理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23-09-15 17:50:53

部委学院代码:14513

一、办学性质和水平:

具有医药卫生类高等职业教育和高等学历教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二、学校地址:

四川省德阳市一环路东一段199号

三、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为国家公平公正地选拔和分配人才;

2.我院录取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从高到低、按比例填报志愿的方式,按总分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当考生专业志愿不能全部满足时,如果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将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被全额录取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辞退;

3.我院执行国家加分或减分政策,考生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加分和减分政策录取;

4.对于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我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入学后,我院将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酌情处理,直至取消资格;

5.由于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我校不接收色弱、色盲、不符合医学专业要求的考生;

6.患有失明、斜视、弱视、嗅觉迟钝、口吃、肢体残疾、脑瘫等疾病的,不适合报考医学专业。而且镜片一眼矫正到4.8的度数大于800度。我校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慎重考虑;

7.助产专业原则上只招女生。因特殊就业因素,建议女生身高1.56米以上,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其他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8.药学、医学影像技术专业限理科,其他专业实行文理兼收原则;

9.学生在我院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后15天不报到,不履行请假手续的,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10.学生入学后,各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和德语。非英语和德语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考虑;

11.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根据国家招生规定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审核。复试合格者,进行电子注册,取得学籍。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凡发现舞弊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颁发证书的机构名称和证书种类。

发证机构名称:四川护理职业学院

学历证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动词(verb的缩写)收费标准

学费严格按照四川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不及物动词奖、助、贷学习措施。

我院按国家规定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可以在原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七。电话:02884879035、84879040、84868591(成都校区)

08386927777,6922666(德阳校区)

八。邮政编码:610100

九。学院网站:www.cnsnv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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