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的代码:13814
四川招生机构代码:5181
学院名称: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1.办学属性和层次:经四川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广安市人民政府主办,部、省、市共建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专科层次。
2.学校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滨江东路98号,邮编638000。
三、录取规则:
(一)录取总则:根据教育部要求,实行主管校、督招的录取方式,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各省招办的统一组织下,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实行远程网上择优录取。
(2)调剂比例:根据各省(市、区)招考委确定的调剂比例,院校调剂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05%。
(3)录取方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当第一志愿招生计划未完成时,录取后续志愿考生。录取时,第一志愿考生所报的第一专业按高分到低分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按第一志愿考生所报的第二专业和第三专业按高分到低分录取, 且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从填报第一志愿未被录取且服从调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从我院后续填报志愿的考生中按上述方式录取。 不能被该专业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将被学院辞退。录取时,分数相同的考生按单科成绩高低顺序录取:文史为语文、文科、数学、外语;理工类是数学、理科综合、中外文。
(4)艺术、体育类考生录取方式为:在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已通过学生所在省份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加分考生:按国家政策加分的考生,按加分后的分数录取。
(六)外语要求:学院不限制考生的外语,但所有新生入学后都会安排英语作为公共必修课进行教学。
(7)身体健康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8)录取结果公布渠道:通过各省级招生办和高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结果。
(9)新生报到:新生入学后,经复查后由学院进行报到,不符合条件或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入学资格。
(10)毕业证书: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授予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四。奖励、援助和贷款政策:
按照国家资助政策和学院奖、助、贷资助制度,对成绩优异、表现良好、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奖励或资助。
动词(verb的缩写)联系信息:
联系电话:0826-2256168、2256333、2256158。
学院网站:http://www.gavtc.cn
招生信息网:http://zs.gavtc.cn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相关文章:
石家庄铁道学院2008年工程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沈阳农业大学2007年在职农业推广硕士招生简章。
牡丹江师范学院2009年硕士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2009年小语种招生简章
贵州大学2007年MPA招生简章
2009年西南财经大学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