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全称: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GB代码:13668,赵传代码:5715);
2.学校主办及主管部门: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所主办,四川省教育厅主管;
3.学校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小八路222号;邮政编码:614000;
四、层次:普通本科和高职高专;
5.学制:本科四年,专科三年;
六、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七。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八、按专业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我院将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上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
九、外语专业培养要求:填报非英语专业的考生语言不限,但考生入学后会安排以英语为外语的教学,非英语语言的考生要慎重填报;
X.男女生录取比例,身体健康要求:学院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我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相关补充规定。录取后,学院对复试不合格者,将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旅游管理专业建议,男生身高1.65米以下,女生身高1.50米以下的要慎重报;
十一、加分政策、录取规则及录取时档案移交比例:执行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和降级政策,根据加分和降级后形成的成绩特点,录取和安排专业。
1.顺序自愿立案:自愿优先原则。学院将优先考虑报考我院的考生作为第一志愿。第一志愿未满录取的,接受后续志愿考生,档案调剂比例不超过120%。平行志愿调档:调档比例为各省默认值。
2.按顺序志愿或平行志愿投档后,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投档,按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以下考生:专业相关科目高分考生,英语高分考生,艺体类考生。当考生的专业志愿不能达到录取要求时,如果进行专业调剂,将被调剂到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辞退。
3.艺术类招生原则:在文考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加文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最高者;
12.学费标准:严格按照四川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详情请参考我们的招生简章。
十三、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对学习期满的学生,授予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盖章的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由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盖章的学士学位证书;
十四。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设置:为鼓励学生努力学习,追求卓越,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广州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outst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9年艺术专业学生招生简章
2007年山西财经大学MPA招生简章
华东理工大学企业管理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北电力大学2009年在职MBA招生简章
河北科技大学2007年在职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2009年天津美术学院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太原理工大学2009年硕士招生简章
天津美术学院2009年硕士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