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中国海洋大学是一所公立高等学校,本科层次。学校创建于1924年,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拥有培养学士、硕士、博士、博士后的完整教育体系。本科毕业授予中国海洋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
学校位于山东省青岛市。有三个校区:崂山校区、玉山校区、福山校区。崂山校区位于松陵路238号,玉山校区位于玉山路5号,福山校区位于香港东路23号。学校代码是10423,网站是www.ouc.edu.cn。
二、招生组织
1.学校成立了由校长、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学校成立了由职能部门、教师、学生和校友代表组成的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对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各类招生计划及其执行情况进行民主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2.招生办是学校本科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是本科招生监督机构,监督整个招生工作,接受举报或投诉。
三、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
1.中国海洋大学在国家政策指导下,根据学校人才培养和办学条件的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和学校往年计划等因素,确定招生规模,报教育部批准后,由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2.学校预留当年本科招生计划总额的1%,用于调节各省市线上生源的不平衡。
3.外语要求:国防生要求统考外语为英语;非国防生不限制外语统考。
4.身体健康要求:国防生执行《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卫〔2015〕904号),其他学生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详情请咨询《中国海洋大学2016年招生体检标准》。
5.性别要求:国防生按专业对男女生有招生要求,非国防生对男女考生比例无特殊要求。
四、录取规则
1.学校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对新生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实行招生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录取制度,采用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
2.学校认可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范围内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的项目范围内出台的政策规定,但最高不得超过20分,专业招生时以考生成绩(含政策分)进行专业安排。
3.学校优先考虑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学生人数不足的,可以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征集志愿考生。
4.根据各省市生源质量,学校一般会确定一个ran内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的档案调剂比例
对于未完成计划的省(市、自治区),学校将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征集本科第一批志愿。征集志愿不能完成计划的,剩余计划收回。
(3)当考生高考总成绩相同时,理工类优先录取数学、综合科目高分考生,文史类优先录取语文高分考生;外语专业优先考虑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6.对实行选考科目的省市,除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有明确规定外,原则上以考生必修科目成绩与我校选考科目成绩之和为基础选择选考科目相同的考生。同等条件下,选考科目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当符合我校选考科目要求的人数不足时,可录取符合我校非全日制招聘科目要求的考生,但不录取选考或非全日制招聘科目以外的其他科目的考生。
江苏省学业水平考试选修科目水平要求A B,必修科目成绩要求4B1合格。同一专业志愿中考生的专业排序规则是先得分后打分,打分顺序为A A、A A、AA、A B、AB、AB。
7.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达到所在省本科一批控制线,其他条件符合相关专业要求,我校予以录取。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江苏省学业水平考试选修科目等级要求AB,必修科目成绩要求4B1合格。
自主招生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的方式进行。
8.学校的招生专业有食品科学与工程、数学、新闻与传播学。主要类别包括专业及其分流方法如下:
(1)食品科学与工程:包括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和海洋资源开发技术;大一新生入学后前三个学期主要从事基础学科和专业航海课程的学习。第四学期参照学生专业兴趣,按照上述三个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不同专业的培养。
(2)数学:包括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大一、二年级学习相同的公共基础课和数学核心课,三年级学生选择专业方向,不同专业方向学习。
(3)新闻传播类:包括新闻学和编辑出版学。前两个学年实行新闻传播通识教育。从第三年开始,按照自愿选择的原则,分为新闻学和编辑出版学两个本科专业。
9.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海洋科学专业(专业代码:0707H,中国海洋大学-塔斯马尼亚大学)和法学专业(专业代码:0301H,中国海洋大学-美国亚利桑那大学)列入普通高等学校国家招生计划,只招收一批本专业有志愿的本科考生,学生在校期间不得转专业。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本科一批控制线。
10.学校自主招生音乐表演专业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国防生民族米诺
12.录取结果等信息将通过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渠道和学校校园网公布。学校根据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并加盖招生专用章的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直接发送给被录取的考生。
动词(verb的缩写)费用和贷款
1.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分制实施的实际情况,学校在全日制本科生中实行按学分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组成。专业注册学费按省级物价部门规定的年度收费标准确定,课程学分学费按学生实际课程学业成绩收取。每学分学费标准为100元。学生在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内正常完成本科学业所缴纳的专业注册和课程学分的学费总额不高于省级物价部门规定的学费总额。海洋科学(中外合作办学)、法学(中外合作办学)按山东省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执行。
收费标准如有变动,学校按山东省物价局新核定的标准执行。
2.学校有一套奖励优秀学生、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规定和政策,形成了奖、贷、补、助、减、免的资助体系。家庭背景不好,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可以获得多方资助,顺利完成学业。
不及物动词咨询、投诉渠道和联系方式
1.学校招生办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松陵路238号中国海洋大学招生办。
邮政编码:266100
电话:0532-66782426,66782478,66781723传真:0532-66782478。
网站http://www.ouc.edu.cn;E-mail:ouczsb@ouc.edu.cn
2.监管办公室的联系方式
电话:0532-66782733E-mail:jiancha@ouc.edu.cn。
七。其他人
1.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2.根据学业警告制度和延长学习年限制度,学校每学年向学生发出约1144份学业警告通知书,每学年批准228份延长学习年限申请。每个本科平均四年毕业率90%左右,最终毕业率93.86%左右。
3.本章程由中国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中国海洋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相关文章:
2009年南京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及招生简章。
2009年,清华大学在读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中国海洋大学2007年在职MBA招生简章。
北京林业大学2009年艺术专业学生招生简章
上海财经大学企业管理决策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辽宁医学院2009年硕士招生简章
西北工业大学2009年招生简章
中国海洋大学08级硕士招生简章及目录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招生简章
西南交通大学2009年自主选拔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