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规范招生行为,保障学校顺利招生,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学校名称:宜宾学院
学校GB代码:10641
学校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学校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九胜路8号
培训级别:本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性质:四川省属省直公办。
学制:本科四年,专科三年。
一、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男女比例:男女生比例不限。
3.录取过程严格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考虑专业等级差异。录取专业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及相关科目确定,同等情况优先录取。
4.体育艺术音乐表演、舞蹈表演、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在文化和专业都有成绩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排序;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在文化和专业都有情况下,按文化成绩排名;美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在文化、专业双线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的总分排序。
5.英语、日语专业仅限于英语合格并通过口试的考生。其他专业外语不限。
二、招生计划的分配和预留计划的使用。
根据各省(区、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生源情况,结合国家政策要求,在统筹考虑往年生源质量和计划数量的基础上,制定各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审定,报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实施。预留计划的使用经过集体研究决定,安排在生源多、质量好的省(区、市)使用。
第三,身体健康要求
报考我院的考生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基〔2003〕3号)和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
四、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学校名称为宜宾学院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类型为普通学院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由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出具证明的学校是宜宾学院。
动词(verb的缩写)费用(以四川物价局核实为准)
1.学费
(1)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每生每年1万元;(2)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艺术设计专业每生每年6000元;(3)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工程管理、环境工程、软件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制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生物工程、机电一体化工程、应用化学、应用生物科学、应用心理学、电子信息工程、采矿工程、数字媒体应用技术(。电子信息a
2009年浙大在读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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