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一般原则
1.本章程适用于朔州师范学院的招生工作。
2.朔州师范学院招生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朔州师范学院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校概况
1.学校代码:14462
2.学校名称:朔州师范学院
3.学校类型:大专
4.办学性质:公办。
5.办学层次:大专。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签发人:尚连山(负责人)
三、招生计划和录取要求
1.招生计划:关于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及对应专业的信息,以山西省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2.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录取原则
(一)普通高考
1、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2.外语:我们学校所有专业都是英语。
3.专业安排方式:严格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分配专业。不能满足所报专业且不愿调配的考生将被辞退。
4.美术、体育专业在文化课达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音乐专业在文化课达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优先考虑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B)对口教育
1.录取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学校负责监督招生制度的实施。
3.外语:我们学校所有专业都是英语。
4、艺术、音乐、体育类专业,在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内,根据考生志愿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他专业按志愿和分数从高到低选择。
动词(verb的缩写)证书颁发
朔州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将于毕业时发给学生。
六、收费标准和奖学金办法
1.收费标准:山西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按年收取。如有变化,按物价部门最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2.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选。
3.学校设有石磊奖学金和一定数量的勤工俭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七。学校地址
朔州开发区长宁东街85号,邮政编码:036000
八。咨询方法
电话:0349-88510588851059
传真:0349-8851058
网站:www.sxszsfdx.com
九、本章程由朔州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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