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高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高校招生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基本情况:
学校名称: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学校代码:51787
学校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成人高校
学校形式:全日制。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证书:山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学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体育北街6号,邮编030012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及职务:李(院长)
二、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方法
1、分配原则:根据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结
根据办学条件、发展定位和往年计划分配情况,制定今年分专业计划。切实履行促进入学机会公平的社会责任,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坚持统筹规划、平稳有序、动态调整,稳步提高生源质量。
2.分配方式:根据批准的计划按专业进行规划,按每班30 ~ 50人进行规划,并根据近三年各专业学生报名情况进行微调。
三。录取原则:大学生录取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程序公开的原则。
四、录取规则:
1、我院严格按照有关省(市、自治区)规定和录取批次录取。
2、比例执行教育部有关文件;
3.我院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招生。当考生成绩不能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将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调剂,直至招生计划满员。不能按上述原则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的考生,将被辞退。入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以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为准。
4、根据高考成绩,我院分数并列时,文史类专业优先录取,根据语文、数学、文科、理工科专业综合成绩确定专业,在实施学科改革的基础上进行选考。对口学校录取是自愿的,从高到低,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5.如有任何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学院将根据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要求和公布的时间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志愿录取实行同样的录取原则。
6.我院各专业录取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7.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
8.我们学院的语言只提供英语教学。
动词(verb的缩写)专业设置:目前学院设有法律事务、法律文秘(书记员方向)、司法助理、行政执行、民事执行、司法警察、司法信息技术、工商企业管理、保险等专业。
不及物动词收费:我院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其标准是学费4000元/年。公寓费400元/年。
七、学历:学生三年学习期满后,颁发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高职毕业证,国家承认学历。
八。联系方式:0351-76203557555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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