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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警察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23-09-28 14:34:23

1.学校全称:四川警察学院(学院代码:12212)

二、办学性质: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公安厅共同管理的全日制公安政法类本科院校。

三、办学层次:本科,学制4年;硕士,学制2 ~ 3年。

4.学院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西路34号

五、招生对象:

(一)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努力学习;

(2)2016年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高考考生;

(三)身体健康,符合从事相关工作的要求;

(4)报考提前批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招生条件

(一)专业提前批

1.政治状况

报考预批专业的考生,除做好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外,还必须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公安院校招生的要求,接受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要求考生思想进步,品德良好,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法制观念强。

2.物理状态

以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公安院校招生的有关规定为准。

(二)第二批本科专业

(1)招生条件:按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执行。

(2)由于我院全面实行警察管理,建议:身体有缺陷;男生身高低于1.60米,女生身高低于1.50米的考生要慎重填报。

(3)外语要求

根据学院现有条件,只开设英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言的考生谨慎报道。

七。录取规则

(一)各专业录取批次和招生比例

1.本科提高班:治安学、侦查学、刑事科学与技术、交通管理工程、治安管理、网络安全与执法、消防指挥、禁毒。

2.本科二批:法学。

3.专业女生提前录取比例按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本科第二批专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

(2)录取方式:计算机网上录取。

(三)录取原则: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8.费用:治安、侦查、治安管理、禁毒、消防指挥、法学等专业学费3700元/学年;刑事科学与技术、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执法等专业学费4100元/学年;800元内住宿费1200元/学年(以四川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九、奖学金制度和学生资助措施

(1)学院实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2)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贫困家庭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3)学院设有勤工俭学岗位,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机会。

X.监督机制

(1)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学院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纪委、纪检监察部门和招生部门组成,全面领导、监督和负责招生工作。

(二)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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