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23-09-29 21:26:48

1.学院名称: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二、学院代码:部代码14007。

三。学院性质及办学层次: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文化厅、四川省教育厅主管。

4.学校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兴义大道366号。

学制:三年制高职。

6.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社会人才需求、学院发展规划和办学条件制定。招生就业处提出方案,报学院审批,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实施。

七、录取规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为基础,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全面衡量德、智、体,择优录取。

2、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调剂比例,调剂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以内(平行志愿不超过105%)。

3.按照报考志愿的先后顺序选择最佳人选。即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果第一志愿不满足,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4.入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专业志愿不能全部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如果他们不服从专业调整,就会被辞退。

5、艺术专业考试及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学生的统一认定以各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文化考试和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校录取控制线的,按照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选择编导专业,其他艺术类专业按照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选择。

八、不限制往届生和应届生录取比例和男女生录取比例,要求身体健康。

九、我院招收考生不限制外语,只提供英语教学。

十、在录取过程中,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十一、学生在校期间无重大违规行为,按教学计划完成学分且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规定印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四川艺术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考生必须在报名信息中向当地招办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并在录取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以便进行必要的联系。因沟通不畅造成的一切遗留问题,考生自行负责。

十三、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试不合格者,将根据不同情况处理,直至取消资格。凡在体检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14.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录取信息外,我校将在相关批次录取后20日内在学院网站(http://www.scapi.cn)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五、我校招生工作由我校招生就业办公室实施,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招生,也不

海南大学2009年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09年硕士招生简章

徐州医学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大连医科大学2009年硕士招生简章

广州中医药大学2009年硕士招生简章

华东理工大学2009年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