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高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高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英文名:GuangzhouCivilAviationCollege)。
第四条学校的国家标准代码为12040。
第五条学校地址:学校有三个校区,分别是:机场路校区(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祥云西街10号,邮编510403)、白云机场校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北区横十一路,邮编510470)、花都赤思校区(广州市花都区赤思镇岭西大道,邮编510470)
第六条办学层次:大专(高等职业教育)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立高等学校。
第八条学校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隶属于中国民用航空局。
第十条学校于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指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百校之一、广东省四所之一,也是民航唯一的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2013年,学校正式成为中国民航局与广东省共建的学院。
学校现有大专(高职)专业基本覆盖民航维修与服务主要岗位,面向全国招生。学校秉承立足民航、服务地方、面向世界的办学理念,不断探索和实践基于行业标准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形成了依托行业、产学合作、双资格双证、国际通用的办学特色。
第十一条毕业认证:凡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被我校录取并取得正式学籍,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结业)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业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进行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类型:全日制大专毕业(结业)证书。
第三章组织结构和职责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招生章程、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三条招生就业部是学校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四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和投诉处理。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15条我们的上校
1.遵纪守法,热爱祖国,热爱党,有志于空勤人员及相关服务行业,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开朗,端庄,合作。
2.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标准。
3.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高:女生163~175cm,男生173~185cm。
5.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肝炎或肝脾肿大;无结核病等传染病;无长期无法治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银屑病、慢性荨麻疹等。因就业需要,请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转氨酶偏高的考生慎重应聘。
6.视力:C形视力表中单眼矫正视力不低于0.5。眼球大小适中,对称,眼睛明亮,无色盲,无色无力。
7.五官端正,肤色良好,面部、手部、手臂无明显疤痕、斑点;牙齿排列整齐,没有明显的异色,说话笑起来也没有嘴不对称;没有体臭。
8.比例匀称,没有明显的O型或X型腿;步态自由,动作协调;
9.面部表情自然,笑容甜美;善于表达,口齿清晰,中英文发音准确,不结巴,舌头短;听力正常。
(2)民航空中安全与保障专业
1.遵纪守法,爱党,对民航和安保行业感兴趣,有强烈的爱国精神,热爱集体,勇于奉献,不怕挑战。
2.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标准。
3.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4.只招男生,身高:173cm ~ 185cm;
5.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肝炎或肝脾肿大;无结核病等传染病;无长期无法治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银屑病、慢性荨麻疹等。因就业需要,请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转氨酶偏高的考生慎重应聘。
6.视力:C形视力表中单眼矫正视力不低于0.5。眼球大小适中,对称,眼睛明亮,无色盲,无色无力。
7.五官端正,面部、手部、手臂无明显疤痕、斑点;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异色和狐臭。
8.比例匀称,没有明显的O型或X型腿;步态自由,动作协调;心理素质好,适应能力强,性格开朗,善于与人沟通合作。
9.面部表情自然,笑容甜美;善于表达,口齿清晰,中英文发音准确,不结巴,舌头短;听力正常。
第十九条航空器机电设备维修、航空器结构修理、航空器电子设备维修、航空器地面设备维修、航空器零部件维修、航空器通用维修专业,因用人单位对上述专业岗位的要求,历年只录用色盲无色体弱的男生。所以建议色盲体质弱的女生和考生谨慎报考。
第二十条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机结构修理、飞机电子设备维修专业为与加拿大Canado文理学院合作办学的专业,空勤人员专业为与加拿大Saint Ricard学院合作办学的专业。合作方式:模式2 1(国内学习2年,加拿大学习1年),学生完成教学与培养计划学分互认课程,考核合格者授予大专文凭,上述对应合作院校授予加拿大文凭。其中飞机结构修理专业为加拿大一年制文凭,飞机机电设备维修和飞机电子设备维修专业为加拿大两年制文凭。拿不到留学签证或者不选择去加拿大留学的,可以在第三年到我们学校学习,考试合格者颁发大专毕业证。
根据教育部要求,编制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来源计划时,全部使用带H的五位专业代码。所以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机结构修理、飞机电子设备维修、空中乘务专业代码为6004H,专业名称为航空运输(中外合作办学)(飞机机电设备维修)、航空运输(中外合作办学)(飞机结构修理)、航空运输(中外合作办学)(飞机电子设备维修)、航空运输(中外合作办学)(空中乘务)。
第二十一条对于民用航空安全技术管理(民用航空旅客安全检查)和民用航空安全技术管理(民用航空货邮安全检查)专业,用人单位对从业人员的身高、色觉有要求。一般男生身高不低于1.72米,女生不低于1.62米,无色盲无色弱。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建议谨慎报考。
第六章入学规则
第二十二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规定。根据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考生是根据他们的高考成绩选拔的。
第二十三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文史理工类分类录取。
第二十四条根据学生情况确定投入比例,投入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至120%之间,学校将根据学生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第二十五条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先安排高分考生第一志愿。如果专业已满,会对学生后续的专业选择进行逐一检查。高考总成绩相同的,高考总成绩写入考生电子档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高考总成绩优先录取前者,否则优先录取英语科目成绩高的考生。
第二十六条未录取全部专业志愿但愿意服从全部专业调剂且符合方案相关要求的考生,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方案相关要求的考生,予以辞退。
第二十七条会展策划与管理、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民航运输、民航安全技术管理、机场运行专业在广东省内实行自主招生。自主招生按我校招生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外语要求:我校所有涉及外语的课程均以英语授课为主,请高考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九条空勤人员和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录取规则:
(1)山东省考生总评价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评价成绩=专业考试成绩的50%(满分40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的50%(录取控制线以上)。录取方式:在各专业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综合评价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按普通类招生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方式:在专业合格的考生中
专业名称
学费(元/学年)
酒店费用
(元/学年)
飞机机械和电气设备维护
11600
750
飞机结构修理
11600
750
飞机电子设备维护
11600
750
空乘专业
10600
750
民航运输
7000
1200
民航运输(民航电子商务)
7000
750
民用航空安全技术管理(民用航空旅客安全检查)
7000
1200
民用航空安全技术管理(民用航空货邮安全检查)
7000
1200
航空地面设备维护
6000
750
展览策划与管理
6000
750
民航安全
6000
750
飞机零件修理
6000
750
一般飞机维护
6000
750
机场运营
6000
1200
计算机信息管理
6000
12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6000
1200
电子技术的应用
6000
1200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机场电工技术)
6000
120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6000
1200
机场现场服务技术与管理
6000
1200
民用航空通信技术(导航设备维修)
6000
1200
民航通信技术(通信设备维修)
6000
1200
会计
5000
750
航空物流
5000
1200
航空物流(航材贸易与管理)
5000
1200
第八章贫困学生救助措施和奖学金(资助)制度
第三十三条扶贫措施和奖学金制度: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学生资助规定。被学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勤工助学岗位。同时,学校还设立了综合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
第九章录取和注册
第三十四条录取通知书由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按照学生电子档案中的地址邮寄。因学生电子档案中地址不明导致考生未收到通知的,由考生自行负责。录取结果可以在我们的网站上查到。
第三十五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学校指定的地点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提前向学校招生就业处请假。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体检和复查。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徇私舞弊者取消资格。
第十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和申诉
第三十七条招生监督和申诉。
接受纪检监察投诉的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徐老师
监督电话:020-86124572;传真:020-86124572
电子邮件:jw86124572@126.com
第三十八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电话:020-86123135;传真:020-86123135
学校网站:http://www.caac.net
学校招生网站:http://zsb.caac.net
第十一条补充规定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于2016年3月22日经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适用于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专科生(高职)招生工作,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条本章程由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委托招生就业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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