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推荐阅读《2016年甘肃政法学院普高本科招生章程》。希望对你有帮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我校2016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精神和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通知,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我校普通高中本科招生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监结合”的招生制度。
第三条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和主管部门的性质
第四条学校名称为甘肃政法大学,部代码为11406,学校地址为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6号。
第五条学校为甘肃省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上级主管部门为甘肃省教育厅。
第六条学校凭借鲜明的专业优势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培养包括普通高中本科生和研究生在内的高级专门人才。
第七条我校为普通高中毕业生颁发的证书为教育部监管的甘肃政法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联系方式
第八条学校成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和确定招生计划,研究决定重大招生事项。招生办作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全过程。
第九条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西路6号邮编:730070
电话:0931-7601433传真:0931-7660023
网址:www.gsli.edu.cn电子邮箱:zfzb@gsli.edu.cn
第四章招生范围和计划
第十条2016年我校将面向甘肃、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青海、宁夏、新疆等28个省份开放。招生范围涵盖法学、经济学、文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6个学科30个本科专业。
第五章监狱学与法学招生(藏汉双语方向)
第十一条监狱学是我校与甘肃省司法厅共建的专业,面向甘肃省内学生开放。本专业主要培养甘肃省符合国家公务员标准的监狱人民警察和司法行政专业人才。年度招生计划根据甘肃省监狱人民警察和司法行政机关专业岗位的实际需要确定。学生由警察管理,由省监狱局和甘肃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公安分院)共同管理。根据警务管理需要,学生在校期间穿着司法警察学员服装,佩戴司法警察学员标志。
第十二条监狱学专业设置在本科提前招生。2016年招生计划90人,其中女生比例不超过15%。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大学生司、司法部法律教育司《关于印发中国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学院 西北政法学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办法》(教司〔2003〕16号)执行。入学时,学校
第十四条为加强甘肃藏区藏汉双语法律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民族地区法治建设,2016年,学校与甘肃民族师范大学联合招收法学专业(藏汉双语方向)考生。招生计划55人,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录取、联合培养”的原则。
第十五条法学(藏汉双语方向)招生计划纳入我校2016年统一计划。我校负责学籍管理、教师选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发放。甘肃民族师范学院负责学生的日常教学、管理和学生安全。
第六章入学
第十六条采用网上远程录取的形式,考生按文史类、理工科类、艺术类录取。
第十七条我校监狱学专业在本科计划A段提前录取,其他本科计划安排在普通本科计划内。具体录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我校为政法类院校,本科二批招生专业为侦查学、边防管理学、刑事科学技术、安全防范工程、网络安全、执法学。
第十八条我校法学(藏汉双语方向)专业为“西藏特色本科计划”,批次为提前批F段,即革命老区特色计划段。考生考试类型以上级相关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校的考生人数和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计划数,确定我校的分级分数线。换挡比例一般为100%-120%。第一志愿考生视为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非初试考生只能被未满的专业录取。
第二十条根据教育部发布的《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精神,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加分、降分、优先录取的政策,认可符合照顾政策考生的成绩。
第二十一条招收本校监狱学专业女生比例一般不超过计划人数的15%。其他专业男女比例原则上不限,但根据实际情况在全校范围内适当控制。
第二十二条2016年,我校所有本科专业招生的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
第二十三条学校按照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监狱学专业还必须符合教科发〔2003〕1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体质健康评估,监狱学专业还必须符合教科发〔2003〕1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外语类专业不录取口吃学生,艺术类专业不录取色盲体质弱的学生。
第二十五条思想政治考核和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当地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校要求的,学校根据考生意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六条。入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考核合格后,根据考生成绩(即高考成绩加各项政策),按照“分数优先,专业志愿跟随(专业之间无年级差)”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法)波形的
第二十八条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是否进行外语口语测试,参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统一规定执行。我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成绩在100分以上方可录取。
第二十九条学校按计划招收的学生,经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学校派出。
第三十条高水平运动员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的规定招生,并必须通过我校的专项测试。经专项测试合格并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认无问题的考生,按照文化课达到公示优惠分数线所在控制线的专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文化课控制分数线参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指定的录取分数线,专业课以我校指定的合格分数线为准。在网络文化课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选拔学生。专业课以统考成绩计分,各省(市、区)统考成绩必须达到当地省份的最低要求。录取时,根据高考志愿,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必须选择专业,并填写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第七章费用和学生住宿
第三十一条我校普通高中各类招生严格执行甘肃省发改委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管理、会计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汉语言文学、广告学、新闻学、人力资源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公共事业管理为每生/学年3800元;法学(含藏汉双语方向)、知识产权、监狱学、英语、侦查学、边境管制4300元/生/学年;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物流管理、刑事科学与技术、安全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4500元/生/学年;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绘画6500元/生/学年。预科班学生入学第一年按15000元/生的标准收取,预科班期满后按本专业学费标准收取。入学时有新标准的,按甘肃省发改委批复的新标准执行。
第三十二条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每六人一间,六名学生900元/生/学年。
第八章奖学金、贷款和勤工俭学
第三十三条为鼓励学生取得进步,完成学业,学校设立奖、贷、补、助制度。
第三十四条除国家分配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外,我校奖学金共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个人奖五个等级,每个奖项的总授奖面积为学生总数的36%。
第三十五条我校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根据学费和住宿费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三十六条我校对经认定的贫困学生实行资助政策。
第三十七条我校通过勤工助学实践岗位、接受企业捐赠等多种渠道和方式,积极为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帮助。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适用于enr
中央美术学院2009年艺术本科招生简章
西藏大学2009年硕士招生简章
中国美术学院2009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2009年,中国戏曲学院在读艺术硕士招生简章。
辽宁大学2009年硕士招生简章
同济大学2009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2009年浙大在读法律硕士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