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是中央和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教育部批准的首批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为实施《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本着程序公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我校2016年继续组织自主招生,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着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一、招生专业及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理想信念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理科高中毕业生。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同等情况下,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考生优先):
招生专业具体招生专业(类)报名条件建筑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含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中国物理奥林匹克复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全国各省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联赛)省级赛区获得一等奖(含)及以上。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日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计算机制作活动一、二等奖(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名单公示”内《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和科技类竞赛获奖学生名单》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奖学生名单》);2、高中阶段具有与建筑学相关的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并在相应的学习或实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机械动力机械工程能源动力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一等奖(含)及以上(其中化学、生物竞赛获奖者只能报考机械动力或生物医学工程);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日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计算机制作活动一、二、三等奖(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和科技类竞赛获奖学生名单》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奖学生名单》以内);3.高中阶段具有与招生类别相关的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并在相应的学习或实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电气电子科学与技术(类)信息工程自动测控技术与仪器民用交通民用交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基础强化数学物理化工与药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高中阶段获得第一,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日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计算机制作活动二、三等奖(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和科技类竞赛获奖学生名单》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奖学生名单》以内); 2.高中阶段获得奥赛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二等奖(含);3.高中阶段数学、物理或化学成绩优异且创新潜力突出,或在相关学科实践活动中成绩突出且创新潜力突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计划纳入东南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计划,不超过东南大学当年招生计划的5%,不超过200人。
第三,注册程序
1.在线注册
候选人
2.邮寄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
(1) 《东南大学2016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 ;
(2)身份证复印件;
(3)考生所在中学出具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中学对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加盖学校公章;
(4)获奖证书复印件;
(5)报考建筑类的考生需提供一张素描,并在作品上承诺是自己的作品(报考其他类型的考生不需要提供);
(6)具有与专业类别相关的突出学术特长和创新潜力的考生,需提供证明材料。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211189。
收件人:东南大学招生办电话:4006910286
材料截止时间:2016年4月4日(以收到的邮戳日期为准)。
所有邮寄材料需由中学审核、签名、盖章,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通过EMS寄往我校。
第四,选择过程
1.初审:东南大学组织专家对考生材料进行初审,全面考察考生的学术水平、创新潜力和综合素质(包括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并选出最优秀的考生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初审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中,初审“优秀”的考生直接参加学科特长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单独划线,择优录取;初审“合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基础科目考试;初审不合格的考生不进入后续考核。2016年4月底,通过初审的名单将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并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公示备案。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考试资格。
2.考试时间:2016年6月11日至13日。
3.考核方式:学科基础测试和学科专业测试。
(1)学科本位测试:注重学生的数学思维能力。考试科目是数学,满分200分。
(2)初定名次:考生应根据基础科目考试成绩和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类别)计划,在报名时填报招生类别中的具体招生专业(类别)志愿。学校根据具体计划和学科基础测试成绩顺序,依次确定进入各具体招生专业(类别)特长测试的考生资格和初评成绩,成绩分为四档。招生专业(类别)计划根据各招生类别招生情况和学科建设需要确定,具体以考试公告为准。
(3)学科特长测试:重点考察学生在研究方面的能力和素养。考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笔试、面试等。以测试公告为准。根据考生成绩分为A、B、C等。评分规则如下:a:各招生专业(班)组前15%;b:各招生专业(类别)组15%-85%;c:各招生专业(类别)组85%后。
4.资格认定: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确定合格考生,并给予最终成绩,分为四个等级。最终成绩根据初始排名成绩和学科专业测试成绩综合确定,确定规则如下:
学科特长测试成绩为A:考生最终成绩在初始排名成绩基础上上升一级(一等不变;二等升一等;三等升二等;四级到三级);
学科专业测试成绩为B级:考生最终成绩保持初始排名水平不变;
2.二类:高考成绩在考生籍贯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以下30分(含)以内(江苏考生20分(含)以内),且高于本科第一批录取分数线。
3.三等:高考成绩在考生原籍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以下15分(含)以内(江苏考生10分(含)以内),且高于学生原籍第一批本科录取分数线。
4.四级: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来源的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且高于该生本科第一批录取分数线。
5.东南大学根据学科建设需要,确定各招生专业(类别)的优秀记录等级计划,其中建筑学考生的高考成绩需要达到考生出生地东南大学的模拟投档线。
志愿填报:考生志愿填报的方式和时间以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为准。
高考录取:根据考生自主招生意愿、高考总成绩、公示的优惠分数线、选择的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学校的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根据本省(区、市)所有招生高校的最终投档线比例计算生成;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分数线”。
不及物动词工作机制
1.东南大学自主招生在本科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招生办统筹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实施。
2.东南大学自主招生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25-83792682。
3.东南大学自主招生考试全程现场录音,专家名单及面试顺序随机抽签确定。
7.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东南大学招生办。
八、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加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交财[2007]89号,对参加考试的考生按每生60元人民币收取。如果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有调整,东南大学也会做相应的调整。
九。其他人
1.考生和中学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东南大学将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东南大学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考试和辅导。如发现任何以东南大学名义从事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东南大学自主招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如2016年教育部和学生所在省级招生办招生政策发生变化,按新规定执行。
X.联系信息
网址:http://zsb.seu.edu.cn电子邮箱:zhaoban@seu.edu.cn
电话:4006910286传真:025-52090273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邮编:21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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