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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2023-11-20 18:42:17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有关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省属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6〕2号)统一安排,我校将于2016年开展省属高校招生综合评价改革试点工作。学校将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培养需求,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的原则,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符合扬州大学人才培养要求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具体实施措施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思想品德优秀,身心健康,外语为英语的江苏省应届毕业生。经本人申请,所在中学确认后,可申请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凡符合学科专业与创新潜质条件之一者,可在学科专业与创新潜质或农业学科潜质中任一类别报名,符合农业学科潜质条件者,只能在该类别报名。

(一)学科专长和创新潜力类别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三等奖(含)以上者;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青少年生物与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计算机制作活动等全国中学生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

3.在语言、文学、写作方面有特殊天赋,曾获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文保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三等奖(含)以上;或高中阶段全国创新英语竞赛复赛冠军,或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三等奖(含)获得者;

4.我校优秀生源基地学校和江苏省四星级高中的考生综合素质优秀,高中各学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同年级同科目学生中处于前30%,高中阶段至少获得一次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5、思想道德素质优秀,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含)以上各类思想道德素质奖项或荣誉,荣获地级市(含)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6.学业水平测试中五门必修科目成绩达到3A1B1者。

(2)农学学科的潜在范畴

我热爱农学,立志为三农服务,对农作物、植物、动物都有浓厚的兴趣。在高中化学和生物的单科学习中,任何一个理科考生中有三个学期或三个学期以上是年级前20%的。

二、招生人数和专业

综合评价招生人数不超过我校2016年本批次招生计划的5%,约160人。

第三,注册程序

网上报名与邮寄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对入学申请进行综合评估是我校必不可少的。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15日。

2.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入我校http://zhaosheng.yzu.edu.cn/zhpj/,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网,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材料,完成后提交。

所有报名考生只能选择专业和创新潜力、农学潜力学科中的一个。

3.M

(2)高中各学期成绩汇总表和经高中教务部门审核盖章的年级排名汇总表(两项缺一不可)复印件;

(3)经中学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的学业水平考试必修科目成绩通知书;

(4)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加盖中学教育行政部门公章的高中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证明其特长和优势的材料;

考生手写个人陈述材料,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和经历、个人特长、自身学术潜力和成就、为进入高校所做的努力,不少于800字。

上述所有材料必须符合规定的要求。不完整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将不予审核。

四、操作程序

1.学校将通过扬州大学本科招生网和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我们的综合评价录取政策,让中学、考生和家长了解我们综合评价录取的目的、内容、要求和方法。

2.初审

报名截止后,扬州大学综合评价与录取工作小组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将于2016年4月30日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公布。

初审合格者须确认参加我校网上组织的面试(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未经确认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报到

通过初审并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6年6月10日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扬州大学办理报名手续,领取准考证。

4.采访

时间:2016年6月11日。(具体报名地点和考试安排,请以我院本科招生网站为准,请随时关注,我院不另行通知。)

5.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质量胜于数量”的原则,对通过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测试的考生,根据其面试成绩择优录取。按照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数的150%确定我校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人选。6月22日前在考生所在中学和我校本科招生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省级招生部门相关信息平台进行公示。经公示后,确定为我校2016年综合评价人选,并报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动词(verb的缩写)入学政策

入选我校确定的综合评价的考生,仍需参加2016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必须填报综合评价录取志愿(今年我省设立志愿栏,供符合条件的考生填报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必须填写6个专业志愿(仅限上述公布的可报专业),填写我校学科特长和创新潜力。报考农学潜类的考生,只能填报农学相关专业,填报不少于3个专业志愿。

根据入选考生报考的科目(文科、理科),在面试合格的基础上,结合高考和学业水平测试所需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采取高考成绩占55%、面试成绩占35%、学业水平测试所需科目占5%、综合素质评价占5%的加权综合评价方式确定等级,择优录取。

加权综合评价法:

abov

农学类潜在考生加权综合评价成绩不分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其本科第二批省级录取最低控制线的,优先录取农学类专业。

对于获得综合评价资格的考生,具有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考生的两门选考科目成绩必须达到2B以上,所报专业符合我校要求。农学类有潜力的考生须有两门选考科目成绩在1B1C以上,所报专业符合我校要求(此类考生如被录取后需要转专业,可在农学类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录取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省教育考试院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不及物动词监督机制

1.学校在综合评价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选拔方式、标准、程序和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面试过程严格遵循“五随机”原则(即参加面试的考官从考官数据库中随机产生,考生面试顺序随机产生,考生进入的考场随机产生,评委进入的考场随机产生,考生面试问题随机确定)。

3.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小组具体实施选拔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4、中学和学生本人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请和推荐。审核确认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该考生入选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注册资格。同时,将相关信息上报省教育厅。

5.对违规承诺和操作、虚报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对录取进行综合评价。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七。投诉渠道

考生如对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有异议,可与我校纪检监察部门联系。联系电话:0514-87971822。

八。联系和咨询方式

1.联系电话:(0514)87991290、87971626、87971618、87991362(传真)。

2.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扬州大学招生办(邮编:225009)

3.网址:扬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haoban.yzu.edu.cn

综合评价录取网上报名地址http://zhaosheng.yzu.edu.cn/zhpj/

4.电子邮件:ydzb@yzu.edu.cn

九、本实施方案以扬州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发布为准,由扬州大学招生办负责解释。

X.如果国家或江苏省对综合评价录取政策进行调整,我校也会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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