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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京江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2023-11-26 03:20:29

一、学校性质、学校地址、办学层次和基本学制。

(1)学校全称:江苏大学京江学院

学校代码:13986(国家标准)和1845(江苏省)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2)学校地址: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镇江长巷路大学园区)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孟茜校区(镇江市孟茜公园巷30号)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中山校区(镇江市中山西路63号)

(3)学历层次:普通全日制本科。

(4)基础教育制度:四年。

二、招生计划

我校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数为准。

三、申请条件

(1)符合学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

(2)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考科目等级最低标准为BC,必考科目等级最低标准为4C1合格;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要求按江苏省有关文件执行。

(3)考生身体健康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另外,色觉异常者(色弱、色盲)不能被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学生入学后需要进行体检,体检异常者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凡在体检中作弊或重大疾病不报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四、录取规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全面测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考生实施录取。

(二)根据考生确定的投档比例,一般为110%左右,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3)对于进入档案的普通考生,录取依据为档案分数(江苏省为选考科目分数加加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分数相同的考生并安排专业,分数相同的考生按外语、数学、语文顺序排序。

江苏省选考科目(不含文科)加分标准为:物理(或历史)A加5分,物理(或历史)A加3分,物理(或历史)B加1分。

(4)江苏省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省控线的,按入档后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计算总分,按照“分数优先、专业志愿跟随”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分数相同的考生并安排专业,分数相同的考生按外语、数学、语文顺序排序。

(五)如各省(市、自治区)内专业生源不平衡,部分专业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可对专业计划进行调整。

(六)符合所在省规定条件的考生,按加减分后的成绩录取。

(7)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言类考生,江苏省考生须口试成绩良好,达到良好或以上;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必须具备一定的英语能力,以适应整个英语教学环境。

(八)以上录取规则与本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不一致的,执行本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

动词(verb的缩写)预订计划和使用说明

学校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其使用办法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六、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和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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