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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23-11-26 18:46:48

首都师范大学德科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首都师范大学德科学院(GB代码:13629)是经教育部批准实施本科教育的普通高校(独立学院)。其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计划。它在全国30多个省(市)招生,四年学习期满合格者将获得首都师范大学德科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首都师范大学德科学院授予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建设了数字化校园,教学楼、实验实训楼、图书馆、运动场、体育馆、剧院等设施先进,建筑风格独特,校园环境优美。

二、录取规则

一般专业录取规则: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确定档案调剂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参照已入档考生的高考总成绩进行录取。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艺术类本科专业在各地艺术类本科批次招生。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艺术类专业分数线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考虑文化课成绩高者。

2.已取得我校相关艺术类专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专业控制分数线后,根据艺术类专业入学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对于部分未组织校考的专业,在各省录取时,按省级统考(联考)成绩录取。

3.对于使用我校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优先考虑通过校考的考生;在录取计划未满的情况下,承认其他本科院校同专业合格分数线,以文化课成绩为录取依据。

4.根据培养需要,我校艺术设计专业分为建筑景观艺术设计、影视与舞台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展示设计与策划四个招生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分为新闻节目主持、文学节目主持、语言传播三个招聘方向;广播电视编导分为新闻编导、文学编导、新媒体编导三个招聘方向;并且摄影专业分为写真摄影、影视摄影、无人机航拍三个招聘方向。以上专业(表演除外)考生根据专业成绩和个人意愿选择本专业学习方向。

(三)其他招生条件:

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人数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考生充足的省份,计划录取会适当增加。

2 .落实各省(市、区)制定的加分或减分政策。

3.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4.我校公共外语教学的语言是英语。

5.学校设立奖学金。学生还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申请国家和北京市奖学金、助学金。

6.江苏省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江苏省相关政策执行。

7.我校除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考生体检标准外,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其他要求如下: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表演、摄影专业方向要求考生为色盲,c弱

9.摄影(无人机航拍)学费每学年5.98万元,其他专业学费每学年4.98万元。学费包含免费出国实习,这是必修环节,计入学分。所有学生参加,学校承担所有费用。学生在校期间还需要多次在国内参加实习实践,实践费也包含在学费中。宿舍标准四人间,住宿费每学年每生3500元。

10.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我校此前有关招生的文件规定的章程如有抵触,以章程为准。

11.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与考生所在省份的录取政策不一致的,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政策为准。

12.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招生咨询的方式

学校网站:http://www.kdcnu.com

电话010-89229201

官方微博:@首都师范大学德科学院

微信微信官方账号:kedezhaoban

学校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玉祥路10号,102602。

首都师范大学德科学院

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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