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教育公平,让更多来自农村和贫困地区的优秀学生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根据国家和教育部关于重点高校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招生的工作安排,华东师范大学2016年继续实施面向农村学生的高校招生专项计划(飞天计划)。
一、招生计划
2016年“飞天计划”招生70人,均为免费师范专业,包括汉语言文学、英语、历史、思想政治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11个专业。其中,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专业的文科考生不能报考。考生报考时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服从调剂。
二、报名条件
招生对象为实行高校专项计划地区(除北京、天津、河北、吉林、辽宁、黑龙江、江苏、江西、山东、湖北、广东、海南对我校师范生无需求外)勤奋好学、高中阶段成绩优异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地区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考生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实施地区农村户籍,考生具有当地户籍连续3年以上;考生须具有户籍所在地高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这种资格必须经过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审核。
2.高中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热爱教学,了解并接受国家关于师范生免费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身体健康,无不适合做教师的体检限制。
第三,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考生须于2016年4月6日至25日在“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报名。
本次报名不需要邮寄申请材料。考生必须将所有完整的申请材料上传至报名平台。上传的申请材料必须扫描,不能复印,以确保电子文档清晰可读。材料包括报名表(系统生成并打印,每一页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名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包括基本信息、中学信息、成绩信息、个人陈述、志愿信息、综合信息等。)、考生身份证(含正反面)等学科特长证明材料(含各类奖项、社会实践活动、研究经历及成果等。).个人陈述限1500字,包括自我评价、展现个性或特长、选择华东师范大学的原因、未来职业发展规划等。
如果上传的申请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影响材料审核,责任自负。
2.学校初审:学校将组成由各学科专家组成的审核小组。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结合考生的专业特点和培养要求,并根据考生的高中学业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他人的认可和评价、社会实践表现、特长展示和证明等情况,将对合格名单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初审合格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倍,合格名单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3.考生确认:经教育部公布的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16年6月9日前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请中学盖章确认。准考证是参加学校的必备
录取政策分两档:A档只是所在省份高考成绩的一档,B档是30分但不低于学校最终模拟投档线的一档。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线指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自主招生录取控制线。对于我校只批提前批招生计划的省份,学校最终参照我校提前批投档线模拟投档线。
最终合格名单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为准。
6.高考录取:入围考生可参加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安排的高考自主招生批次,未填报华东师范大学志愿考生放弃。
我校将根据公布的合格名单、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提供的志愿名单和2016年考生普通高考成绩,按照“飞人计划”录取政策,按专业最终录取学生。录取名单也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第四,招生选拔和监督机制
1、“飞天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1-54344651。
2.“飞天计划”的招生工作要公开,选拔方式要公平,录取结果要公示。学校评估全过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随机抽签确定,确保整个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3.一经查实,对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对违反规定的学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
4.学校招生办电话是021-62232212,招生网站是www.zsb.ecnu.edu.cn。
5.本招生简章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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