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落实教育部“依法治校”的要求,保障全日制本科学生顺利招生(以下简称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北京师范大学。地址:北京新街口外大街19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和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重点大学、“211工程”、“985工程”学校。
第三条证书颁发: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本专业毕业条件者,授予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委、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结构和职责
第五条北京师范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承担学校招生的政策咨询和民主监督工作。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的负责机构,遵循“集体审议、集体决策”的原则,主要负责招生办法、招生计划、合格人选确定、录取结果、机动计划使用原则的决策。招生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教务处、纪检监察室、本科招生办、留学生办负责人为成员。
第六条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的政策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及实施细则;
2 .按照教育部批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和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生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我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七条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招生计划和录取
第八条北京师范大学的招生工作在教育部的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收和监督”的招生制度。
第九条北京师范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结合国家政策要求,并综合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省源计划。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学校按总招生计划的1%预留机动计划,主要用于调节生源质量,解决admis矛盾
4.在同等学力分数(实际考试成绩扣除专业级差后的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实际考试成绩高者、有政策加分或降低分数者、相关科目成绩高者。相关科目成绩对比顺序:汉德实验班依次对比外语、语文、文科(综合)成绩安排录取,文史类其他专业考生依次对比语文、数学、综合、外语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对比数学、语文、综合、外语成绩。在江苏,同等学力分数相同时,先比较选考科目成绩,再按上述顺序比较相关科目成绩。
5.报考英语、日语、俄语专业的考生必须在全国统考中以英语为外语,英语专业还必须参加省招办组织的英语口语考试并通过。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汉德实验班)、法学(汉德实验班)的考生,全国统考外语成绩不低于120分(150分制)。
6.在顺序志愿投档批次中,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的,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在保证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条件下,按实际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直至完成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仍不足,则征集志愿。如果征集志愿仍然不足,将剩余计划调剂到生源质量好的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计划。平行志愿录取批次,首次生源不足时,征集志愿,剩余计划按上述规则调整。
7.录取时,往届学生和应届学生一视同仁;所有招生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8.体育专业录取原则:只录取理科生(文理不分的省份除外)。在联考成绩不低于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控制线的80%,体育考试成绩不低于80分(百分制)的条件下,根据体育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此外,对于贫困专项计划考生,文化课和体育专业测试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体育本科录取控制线,按照已入档考生体育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9.我校外语班、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农村专项计划合格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2016年相关招生简章及签订的协议执行。
10.为选拔专业信念坚定、乐于从教、适合从教的优秀新生接受免费师范生教育,我校将于2016年在部分省份实施“免费师范生选拔”试点(详见省招办发布的信息):入学一个月内,凡本人自愿申请并经学校专家组审核通过的新生,可转为免费师范生教育,其余作为非师范生在原录取专业学习。
11.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北京师范大学章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厅〔2010〕2号)执行。
12.学制4年,艺术类专业学费8000-10000元/学年;外语专业6000元/学年;其他专业4800-5400元/学年。联系电话010-58807962。网址:www.bn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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