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舞蹈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学院全称:北京舞蹈学院学校代码:10051
一.一般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以及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考试行为,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利益,特制定本章程。
二、招生计划:
北京舞蹈学院严格执行北京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不设分省计划。学院所有专业(包括招才方向)均为艺术类(文理兼收)。
3.学校位置:北京市海淀区曼菊吉路1号。
四。办学特色:北京舞蹈学院是中国唯一从事专门舞蹈教学的专业教育机构,是舞蹈教育领域的最高学府,也是当今世界上规模最大、门类最全的舞蹈知名学府。这所学校被称为“舞蹈家的摇篮”。2015年起,学校成立了创意学院(含编导系、现代舞系、艺术设计系)、人文学院(含舞蹈系、艺术传播系)和新成立的教育学院三个二级学院。我校在教育部注册的本科专业有:舞蹈表演、舞蹈科学、舞蹈编导、戏剧、影视艺术设计、文化产业管理。有中国古典舞、汉唐古典舞、中国民间舞、芭蕾、国际标准舞、音乐剧、编导、现代舞、舞蹈研究、舞蹈教育、舞台美术设计、舞台服装与化妆设计、舞台灯光设计、新媒体舞蹈、艺术管理等艺术类专业。涵盖舞蹈表演、舞蹈教育、舞蹈编导、舞蹈理论、舞台设计、艺术管理、媒体技术、舞蹈人体科学等,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舞蹈教育体系。
5.北京舞蹈学院官网地址:http://www.bda.edu.cn,本科招生链接入口为:官网首页“招生与就业”——“本科招生信息”。
六、录取规则:
1.舞蹈表演专业:该专业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达到我校规定的最低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排名进行排队,并以其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为依据进行选拔。根据舞蹈表演专业的教学特点,需要确定各专业方向的男女生比例,按拟录取比例录取。如果舞蹈表演专业下各招聘方向名额不够,可在舞蹈表演专业内部调剂名额。招聘方向涉及:中国古典舞、中国民间舞、芭蕾、音乐剧、国际标准舞、现代舞、舞蹈教育。
舞蹈表演专业的自我评分方法:
我校的自评分标准参考当年北京市本科二批录取最低控制线(文、理)。即考生文化课最低分数不能低于北京市本科二批录取最低控制线的40%。
2.舞蹈编导专业:该专业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达到我校规定的最低分数线后,根据其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任何加分)按专业考试排名排队选拔。根据舞蹈编导专业的教学特点,需要确定各专业方向的男女生比例,按照拟录取比例分别录取。涉及的招聘方向:舞蹈编导。
舞蹈编导的自我评分法;
我校的自评分标准参考当年北京市本科二批录取最低控制线(文、理)。即考生文化课最低分数不能低于北京市本科二批录取最低控制线的50%。
3.舞蹈专业:本专业合格考生,在t文化课成绩合格后
4.戏剧影视艺术设计专业:本专业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达到我校规定的最低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排名排队,并以其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为依据进行选拔。
戏剧影视艺术设计类专业自主阅卷方式:所有招考方向统一分数必须达到北京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文理科)。
注意: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规定执行;个别省份艺术类考生满分与普通考生满分不一致时,执行考生所在省份相关规定,考生可自行折算分数。公式是:高考文科考生文化满分750分。
5.《录取通知书》、《入学须知》由我校招生办在7月底前直接发给考生。
7.学费标准:舞蹈表演专业、舞蹈编导专业每人每学年15000元;戏剧、影视艺术设计、舞蹈科学专业每人每学年1万元;住宿费:每人每学年750元。
八、健康要求: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规定,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九、新生入学后,严格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进行新生复查。复试不合格的学生,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X.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如遇国家法律、法规、章程及上级有关政策发生变化,我院将以相关政策为准,及时修订章程。
电话:(010)68935788传真:(010)68451413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曼菊吉路1号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办。
邮政编码:100081联系人:方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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