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海兴威学院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第一,学校的全称
上海兴威学院
二、学校地址
总部:上海浦东新区秦分路1号
校园:市中心路10号
第三,水平
本科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按专业及相关招生人数
解释
各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中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预留计划的数量和使用原则
1%的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地方统考线上生源的不均衡。
七、专业外语培训。
对测试语言的要求
英语专业仅限英语语言,录取后以英语语言为教学语言。
八。入学的男女学生比例
没有
九、身体健康要求
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X.录取规则
1.要求学生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高考成绩达到学生所在省份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海的考生也需要在录取前联系学院,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者才能获得录取资格;外省市考生可在录取前到学院面试,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其高考科目外语成绩不低于110分(150分以外的满分按相应比例折算,即其外语成绩必须高于外语总成绩的73%)方可获得录取资格。学院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考生的考试成绩和招生名额择优录取。
2、按省市规定的高调比例备案。
3、加分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4.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依次选择文科考生;理科考生按外语、数学、语文成绩依次选拔。
XI。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5万元(沪教委民〔2015〕4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高校自行确定)
住宿标准
每生每学年1万元(沪教委民〔2015〕4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高校自行确定)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兴威学院
证书类型
学习期满,符合毕业条件,授予上海兴伟学院本科毕业证书。
十三。联系电话号码
上海兴伟大学招生办:021-68020761
十四、投诉监督电话
021-68020823
十五。网站(全球资讯网的主机站)
www.xingwei.edu.cn
十六。资助学生的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市有关学生资助规定。被学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
十七、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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