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优秀人才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教育改革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南京旅游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已参加2016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报考的考生必须具备4C的规定科目等级和合格的技术科目。
未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或学业水平需测试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须在单招报名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办理高考补录或相关必修科目考核补录手续。
二、招生计划
2016年我院单独招生210人,专业计划如下:
序号专业名称学制方案学费(元/年)院系1酒店管理三文理招聘50 4700酒店管理学院2旅游管理学院50 4700旅游管理学院3烹饪技术与营养学院50 4700烹饪与营养学院4空乘三文理招聘60 6800人文艺术院系*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申请条件
1、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高考指导要求。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身体要求。
2.由于航空企业的用人要求和工作岗位的独特性,要求应聘者色盲、色弱,男生身高175-183 cm,女生身高163-172 cm,双眼矫正视力0.7以上。其他专业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68 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8 cm。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考生应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jseea.cn)或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网站(http://zs.njith.net)进行网上报名,并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缴纳报名考试费。网上报名成功并缴费后,即视为报名信息已确认。
2.报名时间:2016年1月15日至1月20日。
3.相关费用:(1)文化联考费用45元/人: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必须在网上缴纳文化考核报名费,每科15元。(2)我院综合素质测评费60元/人,考生考前当场支付现金。(3)报考空乘专业需交300元/人,考生体检前当场交现金,由体检单位直接收取。
4.志愿填报:考生所报专业只能在同一学科类别内填报,不能跨类别填报。报考我院的考生最多可填报四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服从志愿。
动词(verb的缩写)考试和评估
1.考试内容:考试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1)文化基础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按照高中课程标准进行联合考核,委托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评卷。
(2)综合素质测评:我院根据学生学习生活需要,采取随机自主面试的方式对考生进行综合测评。考核重点是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心理素质、创新能力。
2、考试成绩:
(1)基础文化考试科目:满分150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等级换算成绩为:A 50
(2)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50分(具体考核分见考核评分标准)。
3、考试时间和地点
(1)文化基础考试: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于2016年3月21日在不同城市进行。
(2)综合素质测评:2016年4月23-24日在我院江宁校区进行,空乘专业4月23日才考。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要求请登陆我院招生网站(http://zs.njith.net/main)。
(3)空乘体检:4月23日、24日参加民航体检(依据中国民航总局颁布的CCAR67FS空乘体检标准)。
4、参加我校考生综合素质测评的资格:
根据基础文化考试成绩与考生学业水平所要求的科目成绩之和(其中A 5分,B 3分),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单独划定空乘专业职业综合素质考试合格线,科目和类别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3倍(成绩相同的考生全部参加综合素质考核)。具体名单是4月15日在高校招生网上查看的。
5.文化联考免试入学政策。
(1)学业水平考试必修科目1A1B及以上的考生,可免试文化联考。必考科目达到1A1B或4B的考生将获得130分。必修科目达到2A的考生,文化联考成绩为140分;必修科目达到3A的考生,文化联考成绩为150分。考生参加联考的,总分和政策性加分超过上述分数的,按较高者计算。
(2)高中阶段获得县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考生,可持《南京旅游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文化联测免考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报名网站下载)和获奖证书申请免试参加文化联考。如通过考试,文化联考成绩计入满分150分。
六、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由我院组织录取。所有报考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的考生均需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录取过程综合考核坚持公开、公正、公平。
1.录取原则
按照“总分优先,服从意志”的原则,按照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各科。考生总成绩包括:文化联考成绩综合考核成绩加分。总分相同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和文化联考成绩优先录取,如有其他成绩相同的,按英语单科成绩优先的原则依次录取。服从志愿只在同一学科的专业之间调剂。报考空乘专业的考生需要通过专业体检。
2.额外加分
(1)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
(2)烈士子女,可加10分录取。
3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3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
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成绩相加,A A加5分,a B加3分,免试文化联考考生除外。
所有加分考生由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我院招生网站公示一周,
时间和内容:2016年1月15日至20日,考生登录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我院招生网报名,网上缴纳文化联考考试费。2016年1月30日,符合相关录取照顾政策和文化联考免试的考生将各类证书、证书扫描件及《文化联测免试申请表》等材料寄至800074180@b.qq.com。2016年3月21日,考生根据省考试院安排参加语文、数学、外语联考。2016年4月15日,获得文化考核成绩和综合素质考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及安排在我院招生网站公布。2016年4月23-24日,考生来校参加综合素质测评。2016年4月28日,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在我院招生网站公布。预录取名单于2016年4月30日确定。经考试院审核后,录取结果将在我院招生网站公布。发放录取通知书。八、领导和监督机制
为确保单独招生的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学院成立了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的领导。同时成立了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和职能组,建立健全各职能组的职责,为综合素质考核提供各项保障,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最终考核结果由招生办汇总后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九、违法处理
1.考生应以“诚实”为原则参加考试,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单独招生资格。
2.对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教育部33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考生违规行为将向省教育考试院举报,并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X.相关事项
1.单独招生是国家授权学校自主组织考试的一种方式,录取工作在高考前完成。教育部文件规定,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被正式录取的可以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以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一旦参加过我院综合素质测评并取得成绩的考生,我院将不再接受考生主动放弃的申请。
3.考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和资格复审。体检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4.学院招生网站是获取招生信息的主要途径,我院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招生简章》进行。建议家长和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XI。本招生简章由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十二。联系信息
学院地址:南京江宁大学城月华西路1号,邮编211100。
招生办电话:025-58591228,58591229
网站:www.njith.net
学院QQ: 800074180咨询QQ群:165643907(验证信息:考生咨询)
注册电子邮件:800074180@b.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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