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性质:省属公办高校(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
办学层次:大专(高职)
注册代码:1352
一、招生对象
已报名参加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且学业水平达到4C1(含不超过3 D级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尚未达到4C1的考生可在3月19日-20日参加补考。尚未参加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需在1月15日前到所在县(市、区)报名参加高考。
二、招生计划:以省考试院正式公布为准。
序号专业名称班级项目学费(人民币/备注1会计文理招聘230 4700 2审计文理招聘120 4700 3营销文理招聘30 4700 4电子商务文理招聘30 4700 5国际贸易实务文理招聘30 4700 6工商企业管理文理招聘30 4700 7物流管理文理招聘30 4700 8金管文理一体化30 4700 9财务管理文理理科50 4700 10法律事务文理30 4700 11商务英语(跨境电商) 文理兼招20 4700 12机电一体化技术文理兼招30 5300 13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文理兼招30 5300 14模具设计与制造文理兼招30 5300 15数控技术文理兼招30 5300 16电气自动化技术文理兼招30 5300 17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文理兼招3 0 5300 18计算机应用技术(移动互联网应用技术)30 7420 19食品营养与检测30 5300 20食品工程技术30 5300 21视觉传达设计与制作(装饰艺术设计)30 6800仅限艺术类考生。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1月15日1月20日——0。
3.注册程序:
(1)本人已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本人登录相关网站,按照流程填写相关信息并登录网上缴费页面,缴纳文化联考考试费(语文、数学、英语各15元,共计45元)。如果我支付成功,我将在这次单独招生中成功。
(2)申请免试文化联考或政策性加分的考生,还需于2016年3月10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将相应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以EMS方式寄至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并注明“单独招生报名材料”。
第四,评估方法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采取“文化联考职业综合素质考试”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其中,文化联考的考试形式为笔试,职业综合素质测试为面试。
1、考核内容:
(1)语文、数学、外语按照高中课程标准联考,委托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评卷。
(2)职业综合素质考试(面试)由学校根据相关专业的学习需要制定,主要考察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水平、职业取向等基本素质。
2、考核评分(总分为400分):
(1)文化联考满分180分,语文、数学、外语各科成绩按A、B、C、D四档公布,换算方法为:A为60,B为45,C为30,D为15;
(2)职业综合素质考试满分220分。职业综合素质考试资格根据文化联考成绩确定,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3倍。成绩相同的考生纳入职业综合素质考试范围,具体名单届时在学校招生网公布。
3.评估的时间和地点:
(1)3月19-20日,4C1学业水平考试不合格的合格考生参加补考;3月21日,考生参加语文、数学、外语联考。由考生所在地招生考试部门组织;
(2)职业综合素质考试于4月23日在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进行。具体安排和要求会在学校招生网公布。考生需缴纳职业综合素质考试费,60元。报考免试联考文化课或政策性加分的考生,还需要准备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五、文化联考免试和加分政策
1.符合下列一项或多项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参加联合文化测试,但需参加职业综合素质测试(面试),考生文化测试成绩按满分的95%折算为考生考试总成绩。
(1)在学科竞赛、技能竞赛、文化艺术、创新实践中获得市级以上奖项(成果)的考生;
(2)获得市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团员”称号的考生;
(3)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取得1A等级或4B级及以上成绩的考生;
(4)具有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资格的考生。
2,政策点。
烈士子女,录取总分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总分加3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省籍考生总分10分。
上述文化联考免试和政策性加分考生资格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经学校招生网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如加分项目和政策有调整,经省招考委批准的我省2016年招生政策
时间和内容:1月5-15日,考生可参考学校《2016年提前单独招生指南》或登录学校招生网了解相关政策,做好报名准备。1月15-20日,考生在官网省教育考试院报名,网上缴纳文化联考考试费。3月10日前按本章程第五条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或证明材料(见附件)。3月15日前,学校招生网公示免试联考文化考生名单。3月19-20日,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4C1的合格考生在本人所在地参加补考。3月21日,考生在所在地参加语文、数学、外语联考。4月15日前,学校招生网公布文化联考成绩,获得具有面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面试安排。考生参加4月23日的面试。4月28日前,学校招生网公布各专业录取控制线,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4月30日,学校招生网提前开通录取结果查询,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体检要求
考生身体条件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执行。
九。监督机制
1、单独招生工作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相关机构组织实施。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参与并监督个人招生的每个环节。
3.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要“诚实不作弊”,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规定取消单独招生资格。
X.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教育部33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对违规考生视情节轻重向省教育考试院举报。
十
一.相关事项
1.根据规定,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以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考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直至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
二、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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