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障我校本科、高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机构的性质
学校全称:厦门华夏学院
学校代码:12709(国家代码)
学校地址:厦门市集美文教区天马路288号(邮编361024)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招生层次:本科和高职。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厦门华夏学院
学历证书类型: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授予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证,由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列》,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二、学校概况
厦门华夏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本科院校。是厦门第一所具有20多年办学历史、特色鲜明、社会声誉良好的民办全日制本科院校。学校位于厦门集美文教区,占地600多亩。是集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后勤服务楼、行政办公楼、运动场于一体的现代化校园。学校已向社会输送近两万名毕业生,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广泛认可。
根据办学定位,学校紧密结合区域经济发展需要,服务地方产业发展。围绕区域重点产业领域,学校合理有序设置专业群,重点建设信息技术、民生科技、现代服务业等应用型专业(群);同时紧密契合区域文化创意、健康养老等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积极拓展和培育人文艺术、健康养老专业(群)的布局和发展。学校的目标是精而强。2016年共面向社会招生24个专业。
三。2016年招生范围及招生专业
招生范围:计划在福建、浙江、安徽、江西、河南、山西、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辽宁、黑龙江、山东、重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等2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有关省级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本科专业(四年):食品质量与安全、环境科学与工程、通信工程、物流工程、财务管理、制药工程、物联网工程、投资、会展经济与管理、数字媒体艺术。
高职(专科)专业(三年):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旅游管理、社区康复、商务英语、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设计。
第四,组织
1.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办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录取工作实行德智体美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级计划部门批准的当年招生计划和学校制定的招生细则招生。
2.成立以校党委纪委为组长的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动词(verb的缩写)录取原则
1坚持
3.在各省(自治区)划定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内,按各省(自治区)的规定进行投档。根据学生的情况,确定换挡的比例。原则上换挡速比在各省(自治区)规定的换挡速比范围内。
4.录取方法
(1)对实行专业志愿填报方式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即按照文化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2)对实行高校填报志愿模式的省份,按专业志愿原则录取,即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参照考生相关科目成绩、身体状况、综合素质评价,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安排专业。当考生成绩不能满足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从高分到低分随机调剂考生文化课成绩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招生满为止;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将被辞退。
5.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各专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招生。新生入学后需要重新检查身体。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6.英语语言考生各专业均有录取,无口语考试要求。
不及物动词2016年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方式(具体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并由学校最终确定的收费标准)
1.学费如下:
本科第一学年16000-23000元;一个大专一年8500-10000元(具体收费以物价局核定为准)。
2.住宿费如下:1400元/学年。
3.退款办法(费[2006]154号):
(1)缴费后未入学者,按收费标准的90%退还该学年学费和住宿费。
(2)缴费后入学不满一个月的,按收费标准的80%偿还该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
(3)缴费后已入学一个月以上至一学期(含一学期)的,按收费标准的50%偿还学年学费和住宿费。
(4)缴费后上学超过一个学期的,不退还该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
(5)被学校开除的,该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偿还。
七。激励措施
学校建立了奖、助、减、勤、缓、补、贷七位一体的资助体系。目前资助项目36个,其中奖学金17个,助学金18个,新生进入绿色通道缓交学费1个,覆盖学生总数的29%。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金,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可以参加奖学金。
1.奖学金制度:以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为主,学校现有奖学金为辅。校内奖学金包括新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洪涛奖学金、蔡奖学金、常勋奖学金、创新奖学金、个人奖学金、蔡夏普奖学金等17种奖学金。
2.奖学金制度:以国家奖学金为主体,现有学校奖学金为积极补充。校内助学金包括洪涛助学金、常勋助学金、蔡助学金、郑助学金和厦大教育基金会助学金。
3.学费减免资助体系:新生奖学金为主体,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为积极补充,从当年入学新生学费中直接减免。
4.延期学费补助制度:加大以在校学生为主体的学费减免政策,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延期学费。
5.勤工俭学资助体系:学校每年从助学专项资金中提取15万元,实行I
招生电话:0592-6276222,6279222。
招生咨询QQ: 1353585377,781051971
招生办传真:0592-6276216
招生投诉电话:0592-6276201
九。本章程由厦门华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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