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推荐阅读《2016年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考(专科)招生章程》。希望对你有帮助。
第一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2.学校代码:10858
3.学校性质:公办。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学校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亦庄校区)
5.学校简介:我校是北京市教委直属的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学校开设七大类48个高职专业。学校总占地面积1000多亩,教职工1200人,全日制学生12000人,是北京市规模最大的职业院校之一。2005年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是国家“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的100所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2010年被教育部批准为20家“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单位”之一。
第三条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四条准入规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按照志愿优先评分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
北京市“普通高中统招”录取是在考试科目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录取文化课指定科目高分学生。
3.在通过专业考试的前提下,艺术类专业优先志愿,按报考专业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公共外语课程只提供英语。
5.审查和复查候选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标准的,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录取结果的公布
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并向考生发送录取通知书。
第六条费用
1.学费:普通专业6000元/学年,艺术专业8000元/学年。
2.住宿费:900/学年。
第七条学生资助的相关政策
1.学校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
2.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和学生困难补助。
第八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联系信息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100176
联系电话010-87220709和87220979。
网站:www.dky.bj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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