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2016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招生工作,是指经省教育厅批准并正式下达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院简介
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2年。2004年经福建省教育厅批准,教育部备案,正式成立。是一所国家承认的具有独立办学资格的民办全日制普通职业院校。是一所工科专业为主,经济、管理、艺术等专业协调发展,服务社会、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发展能力强的特色鲜明的职业院校。2009年12月,高票通过教育部组织的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学校位于享有海上花园城市、联合国宜居城市等诸多美誉的厦门翔安文教园。毗邻厦门大学翔安校区。学校占地524亩,苏州园林式教学楼、实训楼、学生公寓楼错落有致。学校设有机电学院、传媒与信息学院、财经学院、现代工商管理学院、航空旅游学院、海外学院、美国人民形象艺术学院、基础部(含五年制专修部)、实践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教研室等七个学院和三个系。全日制学生5000余人,纸质图书41.6万册,2550GB图书馆里的电子书。校内有88个实验(实训)室,66个封闭的校外实训基地;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到3100万元;全国统一标准职业技能鉴定站和考点14个,可组织69个工种的鉴定和考试;建立了4个大学生自主创业示范孵化基地;9届共为社会培养合格职业毕业生12053人,学生就业率高达98.07%。学校拥有一支素质过硬的教师队伍,试行了现代学徒制改革。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6%,副高级以上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0%,其中高级专任教师11人。校园网络、校园信息管理系统、标准田径场等教学、生活、文化设施一应俱全,党群、工会组织健全,师德、学风积极向上,校园安全稳定和谐。
14年来获得市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和教育改革研究项目55项,其中国家级项目5项,省级项目40项,市级项目10项。教师主编、编著的教材有200多种,其中国家规划教材有10多种。学生参加省市技能竞赛,获一等奖9项,二等奖30项,三等奖65项,优秀奖72项。获市级以上奖励38项,其中国家级1项,省级20项,市级17项。2014年以来,各级财政专项资金累计补助700多万元。
第三章办学层次和招生计划
第三条学校全称: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GB代码:13768)
第四条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办学层次:高职高专,学制三年。
第六条学校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文教园子
第十二条成立监督领导小组,参与招生全过程,确保招生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级计划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和学院制定的招生细则进行。
第十三条我院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颁布的高校招生工作政策和实施细则执行,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我校认真招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体检并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档案调剂要求的考生。同时,要正确处理考生成绩与志愿的关系,认真负责地对待填报志愿(包括平行志愿和征集志愿)的考生。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模式的批次,先选择后参考选择。
第十四条录取和照顾政策按照学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对考生健康状况的要求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第十五条艺术类考生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美术综合转制办法是指执行当年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文件的录取通知书。
第十六条对于航空类专业(空乘、民航运输(民航安检方向)、民航运输(民航地勤方向)),由于行业就业的特殊性,考生报考时应符合以下条件:1。身高:女生162-174cm,男生172-184cm;2、身材匀称,五官端正,牙齿整齐,肤色好,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明显内外字;3.听力正常,吐字清晰,中英文发音标准;4、无色盲、色弱、斜视、狐臭;5、无活动,潜在急慢性疾病,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要慎重报考。
第十七条邮轮乘务与高铁乘务订单班(旅游管理(邮轮乘务方向)和旅游管理(高铁乘务方向)专业,由于行业就业的特殊性,考生报考时应符合以下条件:1。邮轮乘务订单班:女生身高160cm以上,男生身高170cm以上;相貌端正,身体健康,符合海员体检标准,能进行简单的英语口语交流;2.高铁乘务秩序班:女生身高163cm以上,男生身高175cm以上,五官端正,体态匀称,形象好,气质佳,面部无明显疤痕和纹身。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要慎重报考。
第十八条认真落实省高招办的各项规定。如征集志愿后未完成招生计划,则由我院申请。经省招委批准后,可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根据考生志愿降低分数线。
第五章收费标准和退款措施
第十九条学费、教材费等代理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其中高职院校(专科)普通专业收费标准为:7500-118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为:9600-10000元/学年;住宿费1400元/学年。其他费用见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退费办法: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费[2006]154号)关于学生退费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学院积极鼓励专科毕业班学生进入相关高校参加本科学习。
第二十四条学院设有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负责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和安置工作。
第七章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五条新生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后,凭学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要求和规定时限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到校者,应向学校请假;逾期不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二十六条咨询、查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厦门翔安新店虹中大道5088-5200号(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
邮政编码:361102
电话:0592-7767777,3873999传真:0592-3873988。
学院网站:www.xmht.comE-mail:xmhtzsb@163.com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2016招生章程】相关文章:
华南农业大学2009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京农业大学2009年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
北京服装学院2009艺术本科招生简章
华东理工大学网络学院2009年秋季招生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2009年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
大庆石油学院2009年硕士招生简章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9年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
国防科技大学2009年硕士招生简章
2009年西北工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及招生简章。
四川农业大学2009年保送生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