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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24-01-10 19:21:30

一、学校概况

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纳入全国高考统招计划,具有自主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综合性民办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位于国际花园城市厦门。由全国房地产开发百强企业、全国房地产开发运营效率十佳企业全顺集团举办。校园一期占地260亩,规划用地1000亩。校园环境优美,教学生活条件优越,配套设施完善。目前,学校设有经济管理学院、工程技术学院、航空与旅游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媒体与艺术学院、特殊教育学院等七个二级学院。始终坚持教育为本、质量第一、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之路,与厦门公交集团、用友网络、北京通用航空集团、厦门聚格(聚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豪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天鹅国际酒店、大唐移动、厦门航空、厦门富邦财险等40余家知名企业共同建立长期稳定的紧密合作关系,共同建设一所二级学院。在招生、教育、就业、发展等方面实行校企合作办学模式,把学生就业率和质量作为衡量办学水平的第一指标,实现了毕业生的高就业率和高质量就业。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办学理念先进、办学特色鲜明、办学条件优越、教育质量优良的创新型高职院校。

二、学校的性质、层次和颁发学历证书的方式。

1.全国统一招聘代码:14112。

2.办学性质和层次: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3.学制:三年。

4.证书种类及颁发方式:学生毕业时,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后,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

三、校址

厦门同安文教区五贤中路280号(同安影视城旁),邮编:361100。

四。联系、咨询和询问方式

(1)网址:www.xmdh.com;

(2)报名电话:0592-7269258、7269259、7269260、7269262;

免费电话:400-167-8855

传真:0592-7269261

QQ咨询:1520171439,1525049398,1525944923。

(3)监督电话:0592-7269200

动词(verb的缩写)招生计划

(1)2016年我院全国统招专业33个,学制3年。专业名称及收费标准如下:

财务管理,学费8500元/年;

保险,学费8500元/年;

投资理财,学费8500元/年;

财务管理,学费8500元/年;

会计,学费8500元/年;

国际商务,学费8500元/年;

电子商务,学费8500元/年;

报关与国际货运,学费8500元/年;

物流管理,学费8500元/年;

汽车营销与服务,学费8500元/年;

建筑工程管理,学费8500元/年;

工程造价,学费8500元/年;

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学费8500元/年;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学费8500元/年;

电梯工程技术,学费8500元/年;

工业机器人技术,学费8500元/年;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学费8500元/年;

智能控制技术,学费8500元/年;

计算机网络技术,学费8500元/年;

软件技术,学费8500元/年;

物联网应用技术,学费8500元/年;

应用电子技术,学费8500元/年;

酒店管理,学费8500元/年;

展览

酒店管理(闽台合作项目),学费8500元/年;

国际商务(闽台合作项目),学费8500元/年;

(三)招生范围

2016年,我院在福建、山西、吉林、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省份招生,闽台合作项目和省份招生人数按上级批准的省级和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执行。闽台合作项目和省级招生计划以本省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计划数为准。

六、录取规则

(一)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投档原则:投档以平行院校自愿投档为原则,充分体现分数优先,遵循自愿原则。

(3)调档比例:不超过省计划的120%。

(4)外语:对外语高考的语言没有特殊要求,不需要口试。

(5)空乘专业新生入学后应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要求如下:

五官端正,牙齿整齐洁白,气色好,形象气质佳;

身体健康,身材匀称,性格开朗,行为端庄,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身高要求:女生身高要求在4000px以上;男生身高要求4250px以上;

矫正视力1.0以上,眼球不变形,色盲,色弱斜视,听力不低于5米;

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无长期无法治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银屑病、慢性荨麻疹等。

口齿清晰,普通话流利,英语发音基本准确;

无精神疾病和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传染病及各种慢性病;

没有明显的内外八字台阶和O型腿。

(6)考生要求:我院各专业考生性别不限,对考生健康状况的要求符合教育部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7)我校录取工作无年级差异。

(8)根据各省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志愿录取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由我院申请。经各省省级招生部门批准后,可控制批次录取分数线,分批次招生,按各省省级招生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9)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结果不仅在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校网上公布,录取通知书也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给考生。

七。监督和保证

(1)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院招生工作,确保阳光高考招生的全面实施。学校招生办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学校招生工作在党委及其纪委的监督下进行,确保招生工作合法、守纪律、公平、公正,并公布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群众诉求。

八。费用和退款

(1)学费:按《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校2008年收费标准问题的复函》(费[2008]165号)核定的标准收取,具体学费按当年物价局的批复文件收取。

住宿费:我院学生实行集中住宿管理,女生每年住宿费1500元;男生每年住宿费1400元/生。

(3)教材费:预收550元,根据实际情况结算,多收少补。

(4)日用品、军训服等代理费。预收450元,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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