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福建省有关招生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机构的级别和性质
学校全称: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4059(国家代码)
学校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199号(邮编:361024)。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二、学校概况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独立全日制高等学校(机构代码14059)。厦门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11年2月起,以重点本科大学厦门理工学院为主校。2013年4月起,学院由民办非企业单位转为事业单位。
三。2016年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2016年高等教育考试招生计划为准。
四、招生组织和录取规则
1.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的高考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16年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办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成立由校党委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的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3.录取规则:
(一)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2)2016年我院高考各专业实行按专业录取规则:先将考生按其第一专业分成不同队列,再将各队列考生按分数优先规则排序,再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对于第一专业未满额的专业,志愿填报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专业的考生依次按上述办法录取,直至满额,专业之间不存在专业等级差异。填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予录取。如需进行专业调剂,可根据分数线转入相关专业。如果投档分数达不到所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将被拒绝。
第一阶段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在第二、三阶段录取。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的录取规则相同。
(3)报考我院的考生须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入学后将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复试不合格者,报福建省教育厅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4)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5)录取期间,请及时关注省考试院和我院招生信息网,保持手机畅通。我院将通过考生报考时填写的联系电话,尽力加强与考生的沟通。经省考试院批准,我院将在录取工作结束后及时在招生信息网站公布录取结果。
5.我校2016年高考录取新生学费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并在学校最终开学时确定并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退费办法按闽价〔2006〕154号文件执行。
第六,学历文凭
高考录取的学生在国家计划内招生。基于g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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