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推荐你看《2016年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希望对你有帮助。
为确保学院2016年顺利招生,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1.学校名称: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
2.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唐哲街浙宁东路116号
三、学校类型:省属民办高校
四、办学水平:学院
5.院校代码:GB代码13964,江苏招生代码1954。
六年学习:三年
七、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
八、学校简介:
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成立于2000年,占地800亩。是一所按照国际标准创办的综合性艺术大学。下设摄影部、媒体部、设计部、音乐部、高尔夫运动与管理部、国际学院等五个系一院。它有工作室、摄影博物馆、录音室、工作室、影视观赏厅、苹果设计室、美术馆、音乐厅、形体室、更衣室。学院与韩国中央大学、美国橙县海岸学院合作,学分互认,师资共享。
学院以办好国际化、品牌化的一流高级艺术学院为目标,在教学方法、内部设施、管理模式等方面与国际接轨。十多年来,秉承“美术创新,追求卓越”的校训和“专业品味留学深造”的办学理念,成功培养了一批优秀的毕业生。我校本科部与南京艺术学院、南京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韩国中央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高校合作,借助“专升本”等多种培养模式,为学生搭建了攻读本科的平台。
九。招生范围:2016年在全国10个省份招生,具体为:江苏、浙江、福建、河南、安徽、湖北、湖南、山东、山西、广东。
X.录取方式:
(一)江苏省体育艺术类统一招生简章
1.体育、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7门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不得超过3门。
2、体育考生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控线,按综合成绩(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从高到低,按平行志愿规则录取。
3.美术类考生专业文化成绩达到省控线,按综合成绩(文化总成绩加专业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平行志愿规则录取。
4.音乐类考生专业文化成绩达到省控线,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排序,按平行志愿规则录取。
5.摄影、摄像技术、播音与主持专业考生必须参加南京师范大学组织的专业考试。他们的专业成绩达到我校要求,文化成绩达到省控线。他们是按照文化从高到低选拔出来的。
6.影视编导联考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省控线,按综合成绩(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平行志愿规则录取。
7.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如遇调剂,在我校指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上由高到低调剂到未满录且与所报专业志愿相近的专业。
(二)江苏省普通注册入学规则
1.参加2016年高考的考生未被统招批次录取,并取得全部7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则可向我院申请招生。
2.考生只有在未被2016级对口sing录取的情况下,才可以报考我院
4.报考酒店管理专业(校企合作汉庭班)的考生,面试合格后可享受汉庭酒店提供的每年7500元学费补贴;
5.符合报名和录取条件的考生通过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和录取管理平台向我院提出申请。我院将遵循“考生申请,学院审核”的原则,采取“考生申请优先,分级先行”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6.我院将对提交报名申请的考生逐一进行审核,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将被择优录取:
(1)七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至少有一门为B及以上;
(二)在艺术或者体育方面有专长;
(三)具有相应的专业特长,经学院组织的专家鉴定合格;
(4)中学阶段思想品德方面表现突出;
(5)高中阶段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团干部、校级以上各类竞赛冠军;
(6)高中有发明创造;
(7)由考生所在学校特别推荐,综合素质高,表现突出。
(8)凡参加过全国各高校影视剪辑、播音与主持、服装设计与表演、舞蹈与音乐专业报名考试,并通过空乘联考或校考,报名参加我院空乘专业。
7.招生分两轮。第一轮符合条件未能报名的考生,可在第二轮继续在我院报名。
(三)外省录取规则
艺术、体育、普通类外省考生的录取办法,执行相关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
(4)我院不限制考生外语,但所有考生入学后均以英语为外语安排教学。
(五)考生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XI。招生专业及计划:按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执行。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人文类12000元/学年,理工科14000元/学年,艺术类15000元/学年;
住宿费:1200-1800元/学年。
十三。奖励、援助和贷款政策:
(1)国家奖励和赠款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平均补助标准每生每年3000元。
(2)大学奖学金
奖励标准分为1000、500、300元三个档次,奖励面积约为班级总规模的30%。
(3)勤工俭学
学校为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
学生贷款
凡江苏籍大一新生和在校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可在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额度为每生每年8000元。
十四、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业,由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授予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十五。联系信息: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唐哲街浙宁东路116号
邮政编码:211215
电话:025-57246666/57246688/57246680(传真)
网站:www.niva.cn
本章程由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如与教育部和各省的政策规定不符,以教育部和各省(市)的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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