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

2016年汉中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4-01-31 05:32:40

第一章一般原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我院招生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院概况

学院名称:汉中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类型:国家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国家标准代码:13949

基本情况: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690余亩,总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597人,学生1万余人。现有教学辅助机构11个,综合实训中心10个,实验实训室219个,校外实训基地200多个,职业技能鉴定站2个,三级乙等、二级甲等附属医院1所,汽车驾驶培训学校1所。中央支持的实训基地2个,中央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1个,省级重点综合实训基地4个,省级示范实训基地1个,省级成人继续教育实训基地1个。设有医学、经管、农林、教育、机电、土木等6个专业群,34个专科专业。其中省级重点专业6个,院级重点特色专业7个。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四条经教育部批准,我院2016年招生计划共计2870人。

第五条招生范围:招生面向内蒙古、四川、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六省(自治区)。所有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向社会公布,考生可向各省(自治区)招生办查询。

第三章组织结构和职责

第六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成立“汉中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由院长、主管院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贯彻教育部有关招生的政策,执行学院有关招生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章程,监督招生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招生委员会设立“汉中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作为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对招生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根据学院发展规模,分省份、分专业制定招生来源计划;全面系统地宣传学院的办学理念、办学条件和专业设置;组织新生入学。

第八条汉中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四章准入原则

第九条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招生政策和有关规定。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招生部门的统一组织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和“德智体全面检查,以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依据,公平录取”的原则进行。

第十条学院按照各省(自治区)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根据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严格执行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对所有进入档案的考生,实行第一志愿优先录取的原则,如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不强调年级差异。对符合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考生的处理,按照生源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各省(自治区)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结果将在汉中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第五章后续管理

第十六条大一新生,如果实际录取专业数不符合20人一个班的开班条件,可以申请同科重选专业。新生入学后,学院会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审不合格者,视情况区别对待,直至取消资格。凡被发现以欺骗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新生应按教育部规定进行电子注册,并按学院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根据教学计划训练学生。

第十八条学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规定申请和享受。

第十九条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经考核达到毕业标准的,授予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汉中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学院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和陕西省物价局的规定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5500元/生?年份;住宿费1000元/生?几年。

第七章筹资措施

第二十一条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并在注册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规定申请和享受。

第二十二条奖学金和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奖学金2500-3500元/年,高校奖学金2000-3000元/年。

第二十三条勤工助学: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根据性质和学生表现支付150-450元/月。

第二十四条助学贷款: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认定的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二十五条符合汉中市人民政府对汉中市拆迁户子女免费大专教育政策的学生,可免交学费和住宿费。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已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上级审批备案。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2016年招生以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招生顾问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院的录取承诺。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联系信息

邮寄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宗营镇316国道西侧81号

邮政编码:723002

电话:0916-2890000 2617000 2617333

传珍:0916-2890000

学院网站:http://www.hzvtc.cn

招生网站:http://zsjy.hzvtc.cn

电子邮件:hzvtczsb@163.com

【2016汉中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相关文章:

河北大学2009年在职法律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2009年天津美术学院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沈阳工业大学2008年工程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兰州大学2009年在职职工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浙江理工大学2008级工程硕士

湖南师范大学2009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中国美术学院2009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