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有序高效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二条学校全称: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国家标准代码:12830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颁发毕业证的学校名称: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5.证书类型: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文凭。
第三条办学地点:
1.Xi安文景路19号(总部)
邮政编码:710018
2.Xi市强子西路289号(强子校区)
邮政编码:710014
3.学院网站:http://www.scct.cn
第四条学院是陕西省示范性职业院校,全国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院校,获得国家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奖的院校,全国交通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国家紧缺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基地,陕西省示范性职业院校, 陕西省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综合改革试点学校,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陕西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先进单位。 学院设有公路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经济管理系、信息工程系、基础学科系、思想政治理论教研室、成教系、体育部等四个系,开设45个高职专业。学院现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重点专业11个,省部级名师7名,省级精品课程8门,省级优秀教材6部,省级教学成果奖6项。实验、实训、实习基地304个,门类齐全,其中国家级重点实训基地3个,省级实训基地5个。
第三章组织结构和职责
第五条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招生办法,确定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学院学生事务处负责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工作。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学院招生电话为86405005、86405535。
第七条高校招生工作贯彻教育部“阳光高考”政策精神。学院监察部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结合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院经教育部批准后,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并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学院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大学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办公布为准。
第五章准入原则
第十条学院所有专业录取不设性别比例限制。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学院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按分数对考生进行排队。
第十一条学院按照“自愿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未满时,具有第二志愿、第三志愿或调剂志愿的考生
第十五条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和助学金,积极采取勤工俭学、减免学费、临时补助等资助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六条学院每年发放各类奖学金1000多万元,资助学生4000余人,奖学金覆盖率约40%。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奖学金:2500元/年-3500元/年。五福-振华奖学金(交通部设立):8000元/年,李星星奔驰奖学金,陕西利民奖学金:5000元/年,中铁一局三公司奖学金,高速公路网奖学金:2500元/年,商志奖学金:2000元/年。
第十七条勤工俭学。学院为贫困家庭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并根据情况适当发放生活补助。
第十八条助学贷款。学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第八章其他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审核。复试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章程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有关省市招生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学院学生事务处负责解释。
更多精彩内容敬请关注,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敬请期待!
【2016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相关文章:
河海大学2009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招生简章。
陕西师范大学2007年在职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东华大学2009年自主选拔招生简章。
山东大学2009年自主选拔录取及招生简章。
同济大学2009年在职攻读风景园林硕士招生简章。
Xi交通大学09全日制专业硕士招生简章
2008年中央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硕士招生简章
湖南大学2009年艺术类专业学生招生简章
江苏大学2008年在职硕士招生简章
苏州大学2009年艺术类专业学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