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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4-02-02 09:00:0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院顺利招生,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二条学院全称: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国家标准代码:50084

第三条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省属高职院校。

第五条学校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富宝路56号。

第六条学院为省属全日制公办学院。占地面积315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36万余册,固定资产3.5亿元,各类学生5000余人。30年来,学院充分发挥机电、制造学科和专业优势,不断壮大师资队伍,形成了机电、电子、汽车、信息、加工制造等各具特色的装备制造专业体系,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陕西省装备制造业转型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2016年,我院9个专业计划在4个省市招生。学院在相关省(自治区)的招生计划以省生源招生办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四章准入规则

第八条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它是招生工作综合评价的领导机构,由院长、分管副院长、教学副院长、管理副院长和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各系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高校招生委员会的决定。

第九条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规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择优录取。

第十条我院认可各省(区)关于加分和减分的政策。

第十一条外语要求:不限(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二条男女比例要求: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三条身体健康要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我院查阅考生档案比例为1:1.2。

第十五条安排进入岗位考生专业的方式: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均合格的前提下,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一贯表现和报考专业的先后顺序,在综合考虑的基础上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不满意,需要调整时,学院会根据各专业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整;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将被辞退。

第五章收费和奖学金办法

第十六项收费:每个专业每生每年5500元;住宿:每个学生每年650元和800元(带卫生间)。

第十七条奖学金: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标准发放。

第六章协商方式

第十八条联系部门: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电话:0917-2887888 2887889

QQ: 592029819电子邮箱:592029819@qq.com

传珍:0917-2887888网址:www.sxjdzy.cn。

邮政编码:721001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被录取的新生必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我院报到。因s原因不能按时注册者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陕西省高校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由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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