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15年高等教育考试(以下简称“高考”)顺利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机构的级别和性质
学校全称: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4059(国家代码)
学校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199号(邮编:361024)。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二、学校概况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高等学校(机构代码14059),全国统一高考。厦门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11年2月起,以重点本科大学厦门理工学院为主校。2013年4月起,学院由民办非企业单位转为事业单位。学校位于厦门集美文教区,校园面积800多亩。
三。2015年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2015年高等教育考试招生计划为准。
四、招生组织和录取规则
1.成立以校领导为组长的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15年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办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建立由学校党委分管纪检的领导任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3.录取规则:
(一)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2)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高考各专业录取规则为“按专业明确”:先将考生按其第一专业分为不同队列,再将各队列考生按“分数优先”规则排序,再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对于第一专业未满额的专业,志愿填报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专业的考生依次按上述办法录取,直至满额,专业之间不存在专业等级差异。填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予录取。如需进行专业调剂,可根据分数线转入相关专业。如果投档分数达不到所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将被拒绝。
第一阶段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在第二、三阶段录取。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的录取规则相同。
(3)报考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须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入学后将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如复试不合格,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将报福建省教育厅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4)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5)录取期间,请及时关注省考试院、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保持手机畅通。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将通过考生报考时填写的联系电话,尽力加强与考生的沟通。经省考试局批准
希望报考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可登录学校网站或电话查询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的办学情况及相关招生信息。招生办网址:http://zs.xmist.edu.cn,学院网址:http://www.xmist.edu.cn,招生免费电话:400-808-5022,热线电话:0592-559111、553111,招生咨询QQ号:19921412、1365418647,招生办传真号码:0592-62767。
八。本章程由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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