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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树人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2024-02-15 16:02:15

第一章一般原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浙江庶人学院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浙江省《关于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应当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实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学校招生实行“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代码及全称:浙江庶人学院(浙江庶人大学)代码:11842。

第五条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和全日制普通民办高校。

第六条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庶人路8号

第七条学历证书:本科毕业生授予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浙江庶人学院(浙江庶人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由学校授予学士学位。大专毕业生由教育部颁发浙江庶人学院(浙江庶人大学)全日制大专文凭。

第三章组织及其职责

第五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浙江庶人学院招生工作的总体决策部署、计划确定和各部门工作协调。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设在学生发展与服务部,具体负责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

第六条学校设立招生监察组:负责检查招生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受理举报和来信来电,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第四章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七条2015年,学校将面向浙江、江苏、安徽、河南、福建、湖北、贵州等省招收本科生(含专科生、中职生),面向浙江省招收专科生(含中职生)。

第八条学校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办学条件、市场预测等因素,确定每年招生人数。2015年学校共招生4255人【其中浙江省3805人,外省450人;另外,专升本238人,中职(单招单考)95人,专升本625人【其中,中职(单招单考)90人】。详见招生计划安排表。

第五章录取原则和方法

第九条学校选拔新生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制度,招生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坚持分数优先与志愿优先相结合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条学校在批次录取时根据控制线以上学生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浙江省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05;其他省份按各省要求执行。

第十一条专业志愿按照“专业级差”的原则录取。分级分数取决于学生和特殊记录。

愿局势定在1比3。

不能满足全部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随机调剂到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辞退;如果部分未被志愿专业录取的考生不服从调剂要求接受调剂,则m

第十二条今年按大类招生的有:工商管理【工商管理、工商管理(社区与家政管理方向)、市场营销】;城市规划与风景园林(风景园林、城乡规划);公共管理(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文学与传播学(新闻学、汉语言文学、秘书学、网络与新媒体);电子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计算机信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服务外包软件技术方向)、数字媒体技术、电子商务】;经济管理【投资、国际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茶文化贸易)、物流管理、会展与经济管理、旅游管理】;资源、环境与科学(环境工程、应用化学、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外语(英语、商务英语、日语、韩语);

第一学年结束时,结合个人专业志愿、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三条(一)考生高考成绩超过省控线(浙江省二本批次线)45分及以上。只要考生档案投到浙江庶人学院,学校承诺保证第一志愿专业录取(只要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达到基本要求,第二学年专业分流时保证进入第一志愿专业)。

(2)如果考生档案放入浙江庶人学院,只要填了专业服从,浙江庶人学院承诺保证录取。

第十四条学校的外语教学统一为“英语”。不是学英语的考生报考浙江庶人学院,去

放学后,也用英语组织教学。

第十五条学校招收新生体检标准《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严格执行。学校对招收新生的男女生比例没有特殊要求。

第十六条学校需要根据考生实际情况调整招生计划的,由学校向省计划部门和招生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附则

第十七条根据国家关于非义务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学校缴纳上学费用。浙江庶人学院学费均按教学成本核定,并按规定报省物价局审批并向社会公布。2015年收费标准为:土木工程、建筑、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18000元/年;设计类本科专业学费2万元/年。其他本科(含中职)学费16000元/年。其中,按专业招生,第二学年后工商管理、工商管理(社区与家政管理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茶文化贸易)学费为18000元/年。专科(含中职)专业学费16000元/年。按学年收费。学校特别提醒: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考生要认真填表。

第十八条学校设有多项奖学金(含新生奖学金),同时执行国家相关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后,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渠道查询录取结果,也可通过学校招生咨询电话或校园网查询。

第二十条学校招生咨询电话为0571-88297000,学校举报电话为0571-88297019;学校网站:http://www.zjsru.edu.cn/.

第二十一条:2015年学校招生按照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本章程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果章程与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t

浙江庶人学院(浙江庶人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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